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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1 11:07
又见吹风,究竟要不要取消公积金?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国民经略(ID:guominjinglve),作者:凯风,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要不要取消公积金?


这是2020年最具争议性的话题之一。前不久,包括黄奇帆、楼继伟在内的众多知名人士,接连吹风建议“取消公积金”


近日,中央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这份重磅文件对房地产有三个定调,其中就包括“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一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二是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三是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不难看出,房地产税的表述是《“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核心在于“稳妥推进”;而公积金的表述则是“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核心在于“改革”。


这意味着,公积金制度终于到了改革之时。而改革的说法,是否意味着不会轻易一刀切取消公积金?



黄奇帆为何建议取消公积金?


在黄奇帆看来:


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学习自新加坡而来。而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 12% 的成本。


取消公积金,为企业减负,这一说法一经爆出就引发千层浪。


毕竟,公积金不只是职工福利,还拥有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福利、合理避税、增加实际收入等一系列潜在利好。


更关键的是,在劳资关系不对等的大背景下,取消公积金,相当于挪用职工利益以为企业所用,企业负担倒是减轻了,但职工利益何处弥补?


显然,企业不会将降低的成本,拿来给员工涨工资的——这种担心有着强劲的现实基础。


对此,黄奇帆再次撰文表示:


可将住房公积金转为企业年金。公积金被取消后,原来企业给员工缴纳的6%公积金将转变成企业年金,剩余6%是职工个人自愿缴纳,不做强制要求。

 

然而,年金不同于公积金。


公积金纵然存在各种问题,但至少可以提取、可以用于偿还贷款、可以申请最优贷款利率乃至可以用于大病医疗。


年金类似于养老金,不到退休很难拿到,这笔资金对于职工来说,仍旧是一笔长期沉淀资金。


显然,取消并不可取,改革或是可行方向。



公积金纵然有诸多问题,但已经深入扎根于经济生活,一刀切取消恐怕并不现实。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45899.77亿元,提取总额87964.89亿元。2018年,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


不难看出,公积金覆盖面已经高达1.44亿人,而缴存总额则高达14.5万亿。这其中,缴存人数最多的是广东,超过1900万职工纳入公积金系统。



公积金不仅覆盖范围广,而且使用效率并不低。


数据显示,公积金制度建立20多年来,累计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3334.82万笔,提取总额为8.8万亿元。2018年,公积金实缴人数达到1.44亿人,当年提取人数为5195.58万人,占比35.99%。


这意味着,仅2018年一年,就有5000多万人利用到了公积金,超过总缴存人数的1/3。而20多年来,整体提取总额更是高达8.8万亿,相当于目前房贷余额的1/3。




要说公积金缺乏普惠性,并不真实。


这几年,各大城市频频爆出公积金额度紧张的消息,背后的原因正在于公积金贷款使用频率相当之高,毕竟贷款利率不是一般的低。


从2015年至今,公积金贷款利率一直维持在3.25%的水平,而2020年全国首套房贷平均利率为5.5%,苏州、无锡、南宁、合肥等个别城市在6%左右。



即便经过几轮LPR降息,但在加点模式之下,房贷实际利率仍然在5.3%以上,比公积金利率高出2个点以上。


同样100万30年期的贷款,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每年少交至少2万元利息。


因此,在没有替代性制度之前,贸然取消公积金,可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当然,公积金制度,不是没有问题。


长期以来,公积金就饱受“鸡肋”和“劫贫济富”的双重质疑,这也成了取消公积金的最大支持依据。


之所以说鸡肋,是因为公积金强制缴存。如果不买房,能提取的额度十分有限,大量的资金沉淀在账户里,任其贬值,同时还面临被地方政府挪用的风险。


即使买房,在暴涨的房价面前,公积金贷款额度越发捉襟见肘。北京上海公积金贷款上限都是120万元,而这两地一套房子动辄六七百万,120万的公积金贷款,可谓杯水车薪。


之所以说是“劫贫济富”,是因为很多人无缘使用公积金。


在过去,部分单位公积金动辄20%以上,而中小企业仅有5%甚至0缴存,这就让某些单位获得了灰色福利。


同时,在不断上涨的房价面前,大多数人无力买房,根本就无从使用公积金贷款。即使上好的政策福利放在面前,也很难享受。


不过,这一局面正在被扭转。


其一,各地公积金都已设置上限,一般不得超过12%,总基数不得超过2.8万元,这就杜绝了个别机构将公积金作为变相福利的可能。



其二,公积金使用范围一改过去的局限,使用效率得到明显提升。不只是买房提取,装修、租房同样可以提取,大病也可提取。


其三,公积金贷款异地互认互贷已经迈出破冰之旅。


成都重庆正在推进公积金互认互贷,广州则表示,在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等地买房可提取广州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到底该怎么改革,这一问题已经讨论了十年之久。


一边是形同鸡肋、劫贫济富、资金沉淀的老问题,另一边是增加实际收入、政策贷款福利、合理避税的现实好处,这两者到底该如何权衡?


讨论任何政策,都必须立足现实,不能做理论上的空谈。


公积金存在的弊端不可计数,但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现实经济和生活中的影响无处不在,任何政策变动,都会影响到相当多的普通人。


就理论而言,取消公积金,取而代之以国家住房银行,无疑是更好的选项。国家住房银行,类似于美国的“两房”——房利美、房地美。


当然,“两房”曾经是次贷危机的始作俑者,即便是住房政策银行,也要规范其权限。


回到现实。必须承认,打造国家住房银行并不容易,增加公积金透明度,扩大提取范围,无疑更加务实。


无论是租房还是购房抑或装修,无论是大病还是小病,甚至对于没有购房能力的缴存者,只要有需求,都应该赋予定期提取公积金的资格。


同时,可考虑打通住房公积金与医疗保障基金、养老基金之间的通道,赋予职工个人更大的自由支配权。


必须重申的一点是,公积金的钱,不是国家的也不是企业的,而是员工个人的,个体理应享有最终的支配权。


无论如何,一刀切取消住房公积金、没有任何补偿性前提之下的取消公积金,尤其是单纯基于为企业减负的理由取消公积金,都是不可取的。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国民经略(ID:guominjinglve),作者:凯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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