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提示信息

扫码打开虎嗅APP

从思考到创造
打开APP
搜索历史
删除
完成
全部删除
热搜词
2020-09-12 13:00
长租公寓一路跑成了新的“P2P”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浪科技(ID:techsina),作者:白风、大头。


长租公寓又因丑闻上热搜了。这次并非因为“甲醛”或者“涨价”,也不是因为和房东、租户的纠纷,而是直接“跑路”了。


这些长租公寓“关门大吉”


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成都巢客遇家、连合之家、杭州海玛等多家长租公寓纷纷跑路。涉及房源及租住双方则遍布上海、浙江、江苏、四川等地。


在跑路之前,这些长租公寓品牌往往支付给房主一个月的高价租金,而向租客收取“押一付三”、“半年”乃至“一年”租金。钱到手后,这些长租公寓便溜之大吉、大门紧闭。


深圳一巢客系长租公寓人去楼空 图源:第一财经


据央视报道,仅成都巢客遇家爆雷事件就牵涉了上海、杭州等地,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到了数十亿元。新浪科技查询发现,该长租公寓仅在今年8月就两度被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图源:天眼查


而除了巢客,爆雷的长租公寓,基本都频繁地发生工商变更或经营异常。


据天眼查不完全统计,我国约有22%的长租公寓相关企业存在过经营异常,近5%的相关企业曾受到过行政处罚或有过严重违法行为


租客房主面面相觑


经历了几年前P2P爆雷事件,企业跑路事件频繁发生。但人们大概没想到,长租公寓会成为下一个类似的庞氏骗局


长租公寓跑路直接使租客和房主双方蒙受损失。


由于多数跑路长租公寓品牌与租客签订合约为长期合约,租客一次性支付数月乃至一年租金。因此,平台方跑路,租客损失可能高达万元。而且在临近跑路时,平台方多以“延迟支付”为由,拖延向房主支付租金,或干脆直接消失,也侵害了房主利益。


但由于租客与房主双方签订合约对象均为“平台”,双方并无直接协议,平台跑路,双方维权难度骤增


在成都工作的王雨对新浪科技表示:“我去年12月22日在成都金牛区二环路某单元租了一套房子,租期为一年,每月900元。今年8月20日,房东说没有收到巢客的房租,要求我们搬家。现在(巢客)已跑路,联系不上。”


无独有偶,杭州的陈勇今年4月与巢客杭州分公司签订1年租房合约,共支付13个月即26650元。刚住4个月,房主要求收回房子,说巢客没向房主支付房租。陈勇尝试联系巢客无果。


新浪科技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发现,涉及巢客的投诉有1600余条。其中,除了上述提到的案例,也有不少房主的投诉。


杭州一房主张明在黑猫投诉上投诉称,自己将房子租给巢客,约定每月14日打款(3000元),合同截至2022年5月。但在今年8月,巢客客服多次以延迟打款为由,拖延打款。


受访者供图


时至今日,张明也未曾收到巢客拖欠的房租。


在与新浪科技的交流中,张明透露,自己以3000元/月价格租给巢客,巢客则以2000元/月价格租给租客,一次性收取12个月+1个月租金,共计26000元。


“今年7月之后,巢客就没给租金了,”张明说。


成都、武汉等地多位房主都遇到了类似情况,且时间集中在今年7、8月。平台客服所说“晚些打款”,实则无限接近于“不打款”。


平台方跑路,租客无处维权,多数房东也选择拒绝继续向租客出租。双方陷入两难境地


除了巢客,友客、连合之家等长租公寓品牌也频遭投诉,投诉内容与巢客公寓相似均出现了跑路行为,还有些长租公寓存在诱导租客通过“租金贷”租房的现象。


“平台中介服务可视为商品,跑路涉嫌诈骗”


知名律师、法律博主雷家茂表示,从《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角度而言,长租公寓跑路是一种欺诈行为,违反了该法的第五十五条。即,对于普通的租赁关系中,租客是否为消费者是存在争议的,但是在有中介介入的租赁关系中,中介提供向租客服务,租客向中介支付中介费、服务费,该服务应当可视为商品,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而有利于租客权利保护。


雷家茂律师认为,由于跑路后未继续向房主支付租金,房主有权拒绝租客继续租赁,且平台这种卷款跑路行为,可以视为以实际行动不履行合同也可以视为是一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因此并不影响房东再跟其他中介或者是租客签订合同


“该类事件,中介公司两头吃,既骗了房东,也骗了租客,然后卷款跑路,已经涉嫌诈骗类犯罪,即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雷家茂律师表示,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此外,有法律人士认为,由于长租公寓与房主、租客之间采取的是“背对背”模式,即房主、租客都与平台签约、双方之间并未签约,因此维权对象都是跑路的平台方。鉴于此,在联系不到平台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较为可取。


结语


长租公寓大规模爆雷也引起了多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8月24日,成都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建议租户谨慎选择合作企业、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  防范“租金贷”风险、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9月1日,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同日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与《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建议租户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租金过低、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防范“租金贷”风险等。


但提示远远是不够的,一方面租客与房主在出租房屋时要仔细审核平台方资质,避免上当受骗,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更好地约束管理企业经营行为,减少跑路行为的发生。在出现问题时,也能快速行动,依法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


更为重要的是,办企业要讲究诚信,即便是遭遇困境,也应当寻求正规途径解决。


希望长租公寓不会成为下一个“P2P”。

应受访者要求,王雨、陈勇、张明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新浪科技(ID:techsina),作者:白风、大头。

本内容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虎嗅立场。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授权事宜请联系 hezuo@huxiu.com
如对本稿件有异议或投诉,请联系tougao@huxiu.com
打开虎嗅APP,查看全文
频道:

支持一下

赞赏

0人已赞赏

大 家 都 在 看

大 家 都 在 搜

好的内容,值得赞赏

您的赞赏金额会直接进入作者的虎嗅账号

    自定义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