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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9 13:03
妇女节后的深思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作者:悟00000空,头图来自:《盲山》剧照


往年写三八妇女节的文章,欢欢喜喜,着眼于男女生在身体、心智、情感、精神、灵魂等各方面的差异。比如有一篇我写到女生的两重性,即女神与女奴——感叹妇女岂止顶了半边天,一个个简直都是女神,只是感情相对于男生过于丰富,她们是自己情感的奴隶,甚至有些女强人也是“女强奴”。


今年写三八妇女节的文章,心情十分沉重。因为都这个年代了,居然还有链条和笼子困住女人,原来女奴真的还存在。


胡适说:“我看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有三个标准:第一,这个社会是怎么对待孩子的;第二,这个社会是怎么对待妇女的;第三,这个社会闲暇的时候,人们都在干什么。”


一个社会对待妇女和孩子的方式反映出这个社会的底线。


《左传》称:“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


鲁迅指出:“但是‘台’没有臣,不是太苦了么?无须担心的,有比他更卑的妻,更弱的子在。而且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如此连环,各得其所,有敢非议者,其罪名曰不安分!”把这“古人的良法美意”写得入木三分。


鲁迅认为当时中国的社会,对于老百姓来讲,只有两个时代,一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而妇女在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四重压迫下成了奴隶的奴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推翻了三座大山,老百姓翻身做主人了,然而有些妇女还是奴隶。


两大问题


这里涉及两大问题,一是千年宗法社会的遗毒;二是地方黑恶势力。


古代中国,尽管在秦朝就是中央集权的国家,但那是个太早熟的中央集权。那时技术太不发达,通讯成本、交通成本都很高,政府无法直接有效管理散布在这么广袤土地上的这么多人,只得靠道德来约束子民,并将收税、徭役、治安等政府功能“外包”给基层宗族,宗法就是国家律法,祠堂宗庙就是法院、行刑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破四旧,立四新,有力地打击了宗族势力。随着技术的发展,这种“外包”实际上已经失去其必要性。现在的技术完全可以直接管到每一个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尽在掌控中,只是出于非技术的一些原因没有这样做而已。


我们可以利用先进技术把奥米克戎这样难防的病毒都防得死死的,看看我们流调的速度和精准度,世界上绝无第二个国家有这个能力。


不过时到今日,宗族势力还没有彻底被消灭,在某些地方,甚至仍很猖狂。去年十月,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发生一起命案致2人死亡、3人受伤,就因宗族成员以强凌弱而起。


总体来讲,我们在破除宗法社会遗毒方面的努力和能力都是有口皆碑的,法治社会的“法”不再是“宗法”的“法”。


第二个问题,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一个痼疾,每每节度使变成了藩王、土匪,自行收税、征兵、世袭,中央政府不得不一再削藩、剿匪。好在我们在处理这种问题方面也同样能力卓著,如果不是这样,当年也不可能在如此复杂凶险的国内外环境中胜出建国。


爱国主义还是害国主义


在所有的声音中最离奇的一种是“爱国主义”,他们斥责为女奴呐喊的人,叫他们小声点,最好闭嘴,因为这样会被“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授人以柄,连阿富汗都来谴责我们了。


一开始,他们还试图让大家相信,一切都是“境外敌对势力”造的谣,根本就没有这件事。后来官方公报出来,他们只得另辟蹊径“爱国”,比如,指出西方的贩奴事件。这让人怀疑他们是真的爱国,还是高级黑。


拿中国当下的事情和西方几百年前、几千年前的事情作比,你是要表示我们中国比西方落后几百年、几千年吗?这不是递刀给“境外敌对势力”吗?


他们似乎完全没有同理心、同情心。这也无需做什么哲学思想的分析,就是孔子的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们愿意自己的妻女姐妹变成那样吗?显然不愿意,如果说愿意,那就是禽兽,不必讨论了。


他们觉得,这样的命运不会落到他们的妻女姐妹头上,或许他们有私人保镖,不过绝大多数人应该没有。一记蒙棍进地狱,不知他们缘何如此自信。


说到底,这是人的基本权利的问题,无关男女。如果不守住这条底线,任由底线滑落(而且这种滑落必然是加速的),很快会有一种罪恶找上他们,不管他们觉得自己如何高高在上。


就算这辈子安然度过,子子孙孙怎么办?别人的命运很可能就是你自己的命运,或者你的后代的命运。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必须确保社会最底层弱势群体的基本人权,因为某种意义上他们就是我们。


怎么办?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日前,公安部业已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


最高法工作报告最新指出,严惩买卖妇女、儿童犯罪,对残害妇女、儿童等犯罪当判死刑的判死刑。


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需建立完善预防、打击、救助、安置一体化工作机制。有代表建议借鉴“全民反诈”成功经验,依托已有的社会动员基础和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开展“全民反拐”,让“天下无拐”不再遥远。


上海人大代表团将在全国两会聚焦“妇女儿童拐卖”,建议“买卖同罪”,打击买家。此提案《严惩并更名拐卖妇女儿童罪》,由全国人大代表樊芸领衔提出,在会签中得到代表广泛附议。


“买卖妇女儿童”这个说法在刑法上用了四十多年,大家都习惯了。最近有识之士对这个说法提出质疑,大家才发现,这个说法的确太不合理了。对于妇女儿童用“买卖”这个词,一是默认妇女儿童是物件,不是人;二是默认劫持控制方对他们享有所有权。这两点实在太荒唐了。必须要改。


人大代表张宝艳向两会提议:“买主量刑不应该低于拐卖罪,应该重于拐卖犯罪量刑”;“建议对拐入地区相关部门建立考核机制,对于有新发生拐入案件的基层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层政府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提拔。”


特别是第二条,太关键了。


修改法律当然是极好的,然而,远水救不了近渴。再说,目前最大的问题不是法律表达不精准、法律不健全,并不是说现在的法律允许劫持一个人做奴隶,允许拐卖人口,允许强奸,允许殴打,允许虐待……这些事情发生了,施害人没有得到惩罚,并不是因为无法可依。


所以一定要加强行政手段,把打拐变成地方官员的关键考核指标(KPI),那就不怕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法律是国家的,乌纱帽是自己的。


公安部打拐专项运动,加上全民打拐,加上增加地方官员考核指标,三管齐下,应该会有效。


还有民间组织的力量,类似安珀计划、悬赏援救基金、妇女收容所等慈善机构,也可以发挥作用。


安珀警戒(AMBER Alert),是美国和加拿大确认发生儿童绑架案时,透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传播的一种警戒告知,以一名于1996年在美国德州阿灵顿被绑架并杀害的九岁女童安珀·海格曼(Amber Hagerman)命名。


当年,海格曼的亲人及相关人士呼吁警方与媒体加深合作,共同应对儿童绑架案。起初,这只是一个地方性的志愿系统,一开始发展并不尽如人意。直到2002年,布什总统亲自主持了第一次“关于失踪、被剥削和逃跑儿童的白宫会议”, 安珀警戒才引起全国关注。布什强烈支持2002年的“全国安珀警戒网络法案”,让执法部门与当地的媒体自愿合作,帮助寻找被绑架的儿童,扩大安珀警戒系统。


同年,司法部长设置了第一个安珀警戒协调员,负责统筹全国的安珀警戒系统。2013年4月30日,布什总统签署了《PROTECT法案》,法案中明确规定了全国安珀警戒协调员的职责。


总之,儿童绑架或失踪案件发生,目击者或当事人报警,经警方审核,再通过安珀警报系统发布警报,经各类媒介进行传播,由警方与民众合力寻找目标。如今,美国97%以上的失踪儿童均可被找回。


当然,我们有公安部的“团圆”系统,仅在2021年就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超过1万名。但遗憾的是,这个系统主要在公安系统内部使用,能够接触这个系统的警力也有限。如果能够扩大这个系统的使用范围,让民众及时知道被拐儿童信息,全民打拐,效果可能更好。


国外一些酒店、旅馆、火车站等人员集散地,会对员工培训如何识别人贩子,如何解救被劫持人员。我们或许也可以这样做。


当然,当下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宗族遗毒以及地方黑恶势力这两大问题解决,不然遑论其它。


前天去吃大排档,旁边一桌的一个小女孩,大概三四岁,跑到我这桌,冲着我笑,摇摇摆摆地唱歌跳舞,十分可爱。我就自然而然地也对着她笑,随着她的节奏摇摆。她向我靠得更近了。我忽然意识到,这样会给她危险的激励,赶紧虎起脸,正色对她说,快回你爸爸妈妈那儿去,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离开你爸爸妈妈,外面坏人很多!


她哇地就哭了。她妈妈赶过来把她抱走,感激又古怪地看了我一眼。我的眼泪哗地下来了。


这孩子长大后将会面对的社会,是不是会比现在更好些,取决于我们现在的努力。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作者:悟00000空(曾在复旦学习、任教9年;曾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供职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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