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武汉开投能源(国企)派人去新疆巴州天源油库提货,打开两个储罐,傻眼了。
一个罐子装的是水,另一个罐子是空的。
这批货,他们花了6382.5万元,真金白银,2023年9月就打给了供应商。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15000吨F40防水材料用沥青。
一年多过去了,15000吨沥青变成了水和空气。
现在,武汉市国资委正在核实调查,纪委部门已经介入。
这是 上游新闻,在2025年10月14日《《武汉一国企掷6382.5万元买沥青,一罐是水一罐是空的?当地国资委已介入》》、17日《武汉一国企6382.5万元买沥青变"水和空气"》的调查报道。
经查证,上游新闻是由重庆日报集团主办的官方媒体。
那我们今天就根据这两篇报道,来分析一下事情的经过及产生的原因,供大家在做业务中参考。
目录
一、这是一笔什么贸易?
二、关键发现:源头卖家、油库、终端买家是一伙的
三、为什么记者能查出来关联关系,国企却查不出来?
四、安东尼公司和大连宝奎到底是什么角色?
五、中石化北方能源,为什么要做这个贸易?
六、这笔损失最终谁来承担?
七、 武汉开投能源会不会有人被追责?
八、为什么所有人都不验货?
九、国企贸易业务的三大致命伤
十、写到最后
01
这是一笔什么贸易?
先理一理这笔交易。
湖北安东尼公司想做一笔沥青贸易,但短时间凑不出6000多万元。于是,安东尼找到武汉开投能源,希望武汉开投能源去中石化北方能源买15000吨沥青,再转卖给安东尼。
武汉开投能源相关负责人说:“想着是中石化,我们也会去验货。我们之前和安东尼有过合作,就打算做这笔生意。”
这是国企贸易公司最典型的操作方式:下游没钱,我来垫资,从中挣个息差。

第一份合同:武汉开投能源向中石化北方能源买货。
2023年9月14日,武汉开投能源与中石化北方能源签订了沥青销售合同,合同总金6382.5万元,武汉开投能源需要在10月26日之前付清全款。合同约定,中石化北方能源“款到发货”,即交付15000吨F40防水材料用沥青。
货物交易地点是新疆巴州的第三方仓储公司——新疆天源油库。
第二份合同:武汉开投能源把货转卖给安东尼。
一天后,2023年9月15日,武汉开投能源又跟湖北安东尼公司签了购销合同,把同批货以总价6433.5万元卖给安东尼公司。
安东尼公司先支付了20%的履约保证金1286.7万元,后来又追加了580万元,一共1866.7万元。
合同约定,安东尼公司45天内付清尾款并提货。货物交易地点也是新疆天源油库。
钱打出去,但货一直没提。
合同签完,武汉开投能源把6382.5万元打给中石化北方能源,以为货已经到了天源油库。
但安东尼公司一直未申请提货,也未按期支付尾款。理由是:库存货品未销售,无法按期支付尾款,申请延期,愿意承担违约金。
武汉开投能源一想,也行,违约金你交就是了。距离合同约定时间,还有一段距离,货在库里,跑不了。
开投能源相关负责人介绍,付款前,该公司并未验货,付款后的第六个月才前往天源油库准备将沥青运走。2024年3月,开投能源工作人员前往天源油库提货。天源油库工作人员称,油库被主管部门要求停业没办法提货。开投能源公司人员遂提出,想去查看沥青在不在罐里。因沥青的特殊性,无法通过肉眼看见罐里是否装有沥青。于是天源油库工作人员拿出仪器往罐里伸,仪器下落一段距离后便不再下降。“仪器下落一点点距离后就不下落了,我们就以为罐子里装得有沥青。”开投能源相关负责人解释。
不过,开投能源工作人员感觉还是不太放心,又要求天源油库提供沥青入库单,随后天源油库提供了一份《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沥青入库统计表》。该表显示,2023年9月15日当天,一共有72车次送货到该油库,送货单位为大连保税区宝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开投能源的会议纪要显示,2024年8月,该公司再次派人前往天源油库提货未能如愿,原因照旧,但经天源油库允许,该公司在天源油库安装了摄像头。此后的2024年12月、2025年5月、2025年6月,该公司多次派员前往天源油库提货均无果。
随后,开投能源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起诉天源油库,目的是想提货。2025年8月,江岸区法院法官、天源油库所在地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开投能源工作人员、检测机构工作人员共同打开天源油库装沥青的两个油罐,结果令人震惊——8月13日,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SGS报告显示,605 #罐中皆为水而无沥青货物 ,105 #罐是空罐 。
一个罐子是水,另一个罐子是空的。
但这笔交易的真实结构,远比表面上看起来复杂得多。
据上游新闻记者调查,这笔交易实际涉及七家公司:
付款方: 武汉开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国资委三级子公司)
下游买家: 湖北安东尼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一级上游卖家: 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
二级上游卖家:大连保税区宝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石化北方的上游供应商)
源头卖家: 新疆天路化工有限公司(大连宝奎的上游供应商)
仓储地点: 新疆巴州天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天源油库)
终端买家: 浙江舟山汇山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在这七家公司中,武汉开投能源直接接触的只有三家:下游的安东尼公司、上游的中石化北方能源、仓储方天源油库。
至于其他四家公司——大连宝奎、新疆天路、浙江汇山江——武汉开投能源在签合同时根本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这些公司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没有验过货?
02
关键发现:源头卖家、油库、终端买家是一伙的
据上游新闻记者多方追溯,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真相。
新疆天路化工是源头卖家,天源油库是储存地点,浙江舟山汇山江公司是终端买家。这三家公司,关系极为密切。

首先,新疆天路公司和天源油库的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徐某。不仅如此,新疆天路公司还是天源油库的大股东,持股67%。
也就是说,卖货的和存货的,是同一个老板。
据报道,汇山江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天源油库法定代表人徐某,天源油库实际控制人徐某涛,三人关系密切。记者拨打三人电话号码时发现,这三个号码归属地均为四川遂宁,三人的商业版图也是从遂宁起家。
工商信息显示,孙某和徐某曾是四川遂宁市大英县一家公司的两个股东,前者占股40%,后者占股60%。孙某和徐某涛均担任过大英县另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和徐某涛合作过三次。
更意外的是,天源油库有两个股东,一个是新疆天路,另一家则是浙江舟山汇川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而汇川河公司与汇山江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同一栋楼同一层的两个不同房间。
你看,这就是一个圈套。
我卖货给你,货放在我自己的仓库,你的下游买家跟我有关系,仓库的股东还是下游买家的兄弟公司。
这个局,设计得如此精妙,就差把“我们是一伙的”这几个字写在脸上了。
至于中间的大连宝奎公司、中石化北方能源,都只是“赚差价的通道方”。
大连宝奎公司负责人坦言,收到中石化北方能源6000多万货款后,自己按每吨20元的利润留下来了,一共30万元,然后把货款打给了新疆天路。“打完款后,新疆天路把入库单和发票给我传过来了,我就以为沥青装罐里去了。我没验货。”

这个事情,最离谱的地方是,这条链条上所有人都说自己没验过货,那这15000吨沥青,到底是真实存在过?还是纯粹写在合同上的数字?
03
为什么记者能查出来关联关系,国企却查不出来?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记者都能查出来这三家公司是一伙的,武汉开投能源在交易之前为什么查不出来?
这个问题,其实问错了。
记者是事后调查,国企是事前决策,两者的信息环境完全不同。
记者怎么查出来的?
很简单,业务出了问题,有人向记者提供线索和材料。记者拿到了完整的合同、资金流向、所有公司名单,可以顺藤摸瓜,倒推整个链条。
工商信息公示系统查一查,法定代表人是谁,股东是谁,注册地址在哪里,这些都是公开信息。再拨打几个电话,看看号码归属地,问问对方是不是认识,这些都是基础尽调工作。
更重要的是,记者有足够的时间。一个深度调查报道,可以花几周甚至几个月,慢慢梳理线索,反复核实信息。
但武汉开投能源在做业务时,能看到什么?
2023年9月,武汉开投能源面对的直接交易对手,只有三个:
下游是湖北安东尼公司,上游是中石化北方能源,仓储方是天源油库。
至于新疆天路、汇山江公司,武汉开投能源根本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为什么?
因为在正常的商业交易中,每个环节只对自己的直接上下游负责。武汉开投能源的供应商是中石化北方能源,中石化北方能源的供应商是谁,这是中石化自己的事情。
你想穿透最终上下游,中石化和安东尼公司,也不可能告诉,这些信息只有内部人知道,第三方根本不知道。
所以,这个案子的真正问题,不是武汉开投能源没有查出新疆天路、天源油库、汇山江的关系。
在事前,武汉开投能源根本不可能看到这个完整的贸易链条。
这种情况,也出现在审计局审计国企贸易公司的时候也面临这个问题,如果上下游不提供终端,自己做为一个普通企业只靠现有手段和方法有限,国企贸易公司很难查到上下游是关联的。
但是审计局说他们能查到,他们好像有特殊的权限,就说国企贸易公司业务违规,这对于他们来说其实也非常冤枉。
04
安东尼公司和 大连宝奎公司在贸易中扮演 什么角色?
看完第02节,你可能会想:武汉开投能源为什么看不到新疆天路、天源油库、汇山江这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
除了第03节说的事前事后信息不对称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原因:
有人专门设计了一个"信息防火墙"——湖北安东尼公司和 大连宝奎公司。
我们先说安东尼公司。
第一,安东尼公司为什么一直不提货?
按照合同约定,安东尼公司应该在45天内付清尾款并提货。
但是,安东尼公司一直未申请提货,也未按期支付尾款。
理由是:库存货品未销售,无法按期支付尾款,申请延期,愿意承担违约金。
但是,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你想想,安东尼公司从武汉开投能源买货,说明它是中间商,要把货卖给下游。
如果真的有下游客户,那么货应该很快就能卖出去。
但是,安东尼公司从2023年9月一直拖到2025年8月,差不多两年时间,还是没有提货。
这两年,安东尼公司在干什么?
第二,安东尼公司在这个业务里扮演什么角色?
从整个业务的设计看,安东尼公司的位置非常关键。
记得吗?浙江舟山汇山江公司是终端买家,跟新疆天路、天源油库是一伙的——同一法人、同一地址、四川遂宁起家。
那么,为什么他们不让武汉开投能源直接跟汇山江公司签合同?
为什么要在中间插入一个安东尼公司?
答案很简单:切断信息链条!
如果武汉开投能源直接跟汇江签约,武汉开投能源就会知道:
我的下游买家是浙江舟山的汇山江公司。
货物存放在新疆巴州的天源油库。
一旦武汉开投能源稍微留心,去查一下汇山江公司和天源油库的关系,就会发现:
汇山江公司的股东是汇川河公司,汇川河公司和汇山江公司注册地址在同一栋楼同一层的两个不同房间。
而汇川河公司,恰好是天源油库的股东。
也就是说,下游买家和仓库,是关联关系。
这太可疑了。
但是,有了安东尼公司这一层,一切就变得"合理"了。
武汉开投能源的直接交易对手是安东尼公司,一家湖北本地的贸易公司。
安东尼公司的下游是谁?这不是武汉开投能源该管的事。
按照正常的商业逻辑,每个环节只对自己的直接上下游负责。
即使武汉开投能源想知道,安东尼公司的下游是谁,他也没法查。
这样,武汉开投能源就永远看不到汇山江公司和天源油库的关联关系。
安东尼公司的作用,就是"信息防火墙"。
它的存在,让武汉开投能源看不到完整的骗局链条。
第三,安东尼公司到底是受害者、中间人还是共谋者?
从目前的信息看,安东尼公司更像是一个明知的"托"。
第一,从2023年9月到2025年8月,差不多两年时间,一直不提货,也不积极追赔,这不符合正常商业逻辑。
第二,它在这个链条里的位置太"巧"了——恰好切断了武汉开投能源和汇山江公司的直接联系。
第三,它为什么会指定武汉开投能源从中石化北方能源买货?为什么会知道货物在新疆天源油库?
这些疑点,都指向一个结论:安东尼公司很可能是骗子集团设计的"信息防火墙",目的就是让武汉开投能源看不到最终上下游的关联关系。
当然,没有确凿的证据,我们不能下结论。
但是,安东尼公司在这个案子里的角色,非常可疑,需要纪委深入调查。
第四,大连宝奎公司也是“信息防火墙”。
如果说安东尼公司是在下游设置的防火墙,那么大连宝奎公司就是在上游设置的防火墙。
两家公司的作用完全一样:切断信息链条。
安东尼公司的作用:
它在武汉开投能源和终端买家汇山江公司之间,让武汉开投能源看不到:
1、终端买家是浙江舟山的汇山江公司
2、汇山江公司和天源油库是关联关系(汇川河公司是天源油库股东)
3、下游买家和仓库是一伙的
大连宝奎公司的作用:
它在中石化北方能源和源头卖家新疆天路公司之间,让中石化北方能源看不到:
1、源头卖家是新疆天路化工公司
2、新疆天路公司和天源油库是同一个老板(法定代表人都是徐某)
3、新疆天路还是天源油库的大股东(持67%)
4、源头卖家和仓库是一伙的
两家公司的相似点:
第一,都是贸易中间商,只赚差价,不接触实物。
安东尼公司从武汉开投能源买货,再卖给汇山江公司,赚中间差价。
大连宝奎公司从新疆天路买货,再卖给中石化北方能源,赚中间差价。
第二,都声称自己没有验过货。
安东尼公司一直不提货,也不去现场验货。
大连宝奎公司负责人坦言:“打完款后,新疆天路把入库单和发票给我传过来了,我就以为沥青装罐里去了。我没验货。”
第三,都在关键节点上切断了信息链条。
如果没有大连宝奎,中石化北方能源就会直接和新疆天路签合同。
一旦中石化稍微留心,去查一下新疆天路和天源油库的关系,就会发现:
新疆天路和天源油库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新疆天路还是天源油库的67%的大股东。
也就是说,供应商和仓库,是同一个老板。
这太可疑了。
但是,有了大连宝奎这一层,一切就变得“合理”了。
中石化北方能源的直接交易对手是大连宝奎公司,一家大连本地的石化公司。
大连宝奎的上游是谁?中石化北方能源遇到了跟武汉开投能源与安东尼一样问题,没法知道。
这样,中石化北方能源就永远看不到新疆天路和天源油库的关联关系。
业务的双层防火墙设计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这个业务的设计非常精妙:
上游: 新疆天路(源头卖家)→大连宝奎(防火墙)→中石化北方能源→武汉开投能源
下游: 武汉开投能源→安东尼公司(防火墙)→汇山江公司(终端买家)
仓库: 天源油库(和新疆天路、汇山江都是一伙的)
通过大连宝奎和安东尼两家公司,骗子集团实现了:
1、武汉开投能源看不到终端买家汇山江公司
2、中石化北方能源看不到源头卖家新疆天路公司
3、武汉开投能源和中石化北方能源都看不到:源头卖家、终端买家、仓库,这三家是一伙的

这就是为什么这个业务能成功的原因。
他们在上下游都设置了防火墙,让任何一方都看不到完整的链条。
当然,大连宝奎和安东尼到底是不是明知的共谋者,还是被利用的工具,需要司法部门深入调查。
当然,武汉开投能源和中石化北方能源的一些个人,是不是真的知道,还是不知道整个链条,那就等待司法部门去验证了。
05
中石化北方能源,承担什么角色,为什么愿意做这个业务?
分析完了双层防火墙的骗局设计,我们再来看看这个案子里另一个关键角色:
中石化北方能源!
这家公司,是武汉开投能源的直接交易对手,也是武汉开投能源选择做这笔业务的重要原因——"想着是中石化,我们也会去验货。"
但是,中石化北方能源到底是个什么公司?它在这个链条里扮演什么角色?为什么它也不验货?为什么它愿意干这种业务?
第一,中石化北方能源是什么公司?
很多人看到"中石化"三个字,就觉得这是中国石化集团,大国企,非常靠谱。
但实际上,中石化北方能源(大连)有限公司,并不是中石化集团的实体生产单位,而是一家 贸易公司 。
而且根据工商信息,这家公司是中石化和大连的一个国企合资的公司,主营业务就是石油化工产品的贸易。
第二,中石化北方能源在这个贸易中承担了什么角色?
中石化北方能源,在这个贸易中,不仅起到了跟安东尼和大连宝奎一样信息隔离作用,更重要的,增强了武汉开投能用的信任作用。
如果没有中石化北方能源,武汉开投这个业务估计是审批不了,也不会交货了不去验货。
现在想让一个国企贸易公司出钱,一般都是要再拉上另外一个国企才行,上下游都是民企的,一般国企贸易公司不会做这个业务的。
第三、中石化北方能源为什么不验货?
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6382.5万元的生意,15000吨沥青,为什么不去现场看一眼?
原因有几个:
原因一:贸易公司的商业模式决定了它不可能逐笔验货。
贸易公司的特点是什么?高周转、低毛利、大规模。
中石化北方能源这样的贸易公司,一年可能要做几百笔甚至上千笔业务,每笔业务的毛利非常低。
如果每笔业务都要派人去现场验货,成本多高?
从大连到新疆巴州,机票、住宿、人工,一趟下来几万块。这还只是一笔业务。
如果每笔都这么干,公司还怎么赚钱?
所以,贸易公司的常规操作是:
依赖单据交易!
什么叫单据交易?
就是上游供应商给你一套单据:入库单、发票、仓单、质检报告等等,你核对单据,确认无误,就把钱打过去。
货物呢?货物就在第三方仓库,你不用去看,也不用担心,因为有单据。
这套逻辑,在正常情况下,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上游供应商和仓库是一伙的,单据都是假的,怎么办?
这就是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
原因二:中石化的品牌给了下游虚假的安全感。
武汉开投能源为什么选择和中石化北方能源合作?
就是因为"中石化"这三个字。
中石化是央企,是世界500强,和它合作,还能有什么风险?
正是这种想法,让武汉开投能源放松了警惕。
而中石化北方能源呢?它也觉得,自己是"中石化"的牌子,下游客户已经对自己充分信任了,也就没必要花太多精力去验货。
这种"双向的盲目信任",恰恰是骗子集团最希望看到的。
原因三:业务压力和考核压力。
贸易公司的考核指标是什么?
一般是两个: 营收规模 和 利润 。
特别是国企贸易公司,营收一定是第一位的。
要完成这两个指标,就得多做业务,尤其是营收规模。
如果每笔业务都要花好几天去验货,业务速度就会非常慢,根本完不成考核。
所以,在实际操作中,很多贸易公司为了完成考核,会选择"轻验货、重单据"的模式。
这种模式,在正常情况下问题不大,但一旦遇到骗局,就会出大问题。
原因四:风险看起来不大。
上游是大连宝奎,一家大连的石化公司,下游是武汉开投能源,一家国资背景的公司,也应该靠谱。
最关键的是这个业务对于中石化北方来说,属于瞬时贸易。
也就是买卖同时进行,同时货权交付、同时结算,自己与上下游企业都是钱货两清,而且没有库存,表面上看是没有任何风险的,即使有,概率也是极低的。
但是,中石化北方能源没有想到的是:
上游的大连宝奎,也是一个"防火墙",它的上游是新疆天路。
而新疆天路和天源油库,是同一个老板。
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局,中石化北方能源和武汉开投能源一样,都是受害者。
06
这笔损失最终谁来承担?
分析完了各方的角色和责任,我们来看看最现实的问题:6382万元的损失,最终谁来承担?
从法律责任角度看。
这个案子,法律上有两条追赔路径。
第一条路径:直接起诉仓储方天源油库。
根据公开信息,武汉开投能源选择了直接起诉天源油库的策略。
这个选择很有意思。按照严格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武汉开投能源应该先找中石化北方能源索赔,因为中石化是它的直接交易对手。
但是,武汉开投能源为什么跳过中石化,直接起诉天源油库?
核心原因是:中石化北方能源已经完成了交付义务。
从法律上说,中石化北方能源的合同义务是"款到发货",即交付15000吨F40防水材料用沥青,货物交付地点是新疆天源油库。
中石化收到武汉开投能源的6382.5万元后,很可能已经通过某种法律形式完成了"交付"——比如指示交付(指示天源油库将货物交给武汉开投能源)、或者仓单交付(将货物的仓储凭证交给武汉开投能源)。
从中石化的角度看,货款已收,货物已经"交付"到指定地点(天源油库),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
如果武汉开投能源起诉中石化,中石化会说:我已经完成了交付义务,货物在天源油库,你自己去提货就是了,货物后续的保管责任不在我。
所以,武汉开投能源很难以"货物不存在"为由起诉中石化违约。
这就是为什么武汉开投能源选择直接起诉天源油库。
第一,天源油库是货物的实际保管方。货物已经"交付"到天源油库,但武汉开投能源去提货时发现货物不存在,天源油库作为仓储方,负有保管责任。
第二,天源油库和新疆天路是同一个老板(法定代表人都是徐某),天源油库实际上是整个骗局的核心枢纽。起诉天源油库,就等于直接打击骗子集团的核心。
第三,如果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逐层追偿——武汉开投能源找中石化,中石化找大连宝奎,大连宝奎找新疆天路——但中石化已经完成了交付义务,这条链条在第一环就断了。
直接起诉天源油库,可以绕过中石化这个"已经履约"的环节,直接追究实际保管货物的责任方。
第二条路径: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追究其他六方的责任。
武汉开投能源,如果想降低损失,最好的办法是,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追究其它六方,让中间各方承担责任。
具体来说:
中石化北方能源:
如果法院认定整个贸易业务“明知或应知这是融资性贸易”,并且“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没有验货、交付的货物根本不存在),当了通道方,在贸易中间收入了利润,可能会判它承担部分责任。
大连宝奎和 安东尼公司:
如果证明它有明知或应知这是融资性贸易,自己做通道方,甚至说与其它主体共谋一起骗武汉开投能源,那么两个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新疆天路、 山江公司:
如果证明它们是主谋,也是整个事件的主导方,他们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所以,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
第一,武汉开投能源是否把其它六方一起起诉到法院。
从目前公开信息来开,武汉开投能源只起诉了天源油库,并没有把其它几方一起诉讼。
第二,在武汉的法院起诉。
这也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因为如果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比普通的法律业务复杂的多,如果选择不是跟自己关系有一定密切的法院,不好搞。还好,从公开信息来来看,武汉开投选择了武汉的法院起诉。
第三、要有证据证明中石化北方能源、东尼公司、大连宝奎公司,明知自己是融资性贸易的通道方,并收取了利益。
想要获得几个公司明知的证据,如果对方不配合,那就比较难了。其实最好的方式是报警,因为这个业务涉及到刑事犯罪,通过公安机关来固定证据,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第四、法院要认定这笔交易是名为贸易实为借贷或者是刑事诈骗。
如果认定这业务就是名为贸易实为借贷,武汉开投上下游都是通道方,这就可以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让各方按照行为利益,来承担了。
能不能不认定为名为贸易实为借贷,就是认定为正常贸易,让其他六方承担责任?我觉得这个就比较难了。因为正常的贸易,是很难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的。
即使是上游没有亲自去验货,但是也都采取了货权转移证明、仓单等形式交付了,自己已经履行责任,下游也已经认可付款了,现在在反悔说货物有问题,那就你自己责任了,跟上游没有关系了。
当然,如果把上下游一起故意诈骗,涉及刑事犯罪,也会打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这也是我上面说要启动刑事程序的原因之一。
最终法院怎么判,要看具体的证据和法官的自由裁量。
回过头来,法律上判定了责任,这些公司除了中石化北方公司外,其他有没有偿付能力,那是未知数了。
其实就是中石化北方公司,我们也查了一下,资信能力也不佳。
这才是最现实的问题。
从现实情况看:
最大的可能,还是武汉开投能源自己承担大部分损失。
这就是为什么,国企贸易公司必须加强风控,不能盲目追求营收规模,否则,一旦出事,最终还是要自己承担。
07
武汉开投能源会不会有人被追责?
说完了外部追赔,再来看看内部问责。
报道里有一句话很关键:武汉市国资委正在核实调查,纪委部门已经介入。
这意味着什么?
第一,哪些环节存在失职?
1、付款前为什么不验货?
这是比较严重的失职。
根据报道,武汉开投能源在付款前并未验货。
6382.5万元,15000吨沥青,合同签完就直接把钱打出去了,连货在不在都没确认。
这违反了最基本的风控原则:先验货,再付款。
有人可能会说,合同约定是"款到发货",那也得确认货已经到库了,再打款。
更何况,这笔交易涉及第三方仓库,货物不经过中石化北方能源的手,直接从新疆天源油库交付。
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去现场确认。
但是,武汉开投能源没有。
第二,付款后的验货为什么流于形式?
虽然付款前没验货,但武汉开投能源在付款后的第六个月(2024年3月)去了天源油库。
这说明,武汉开投能源并非完全不重视验货。
但问题是,这次验货流于形式,轻易被骗过。
油库工作人员拿出仪器往罐里伸,仪器下落一段距离后便不再下降,武汉开投能源的人就以为罐里有沥青。
油库提供了一份《沥青入库统计表》,显示2023年9月15日有72车次送货,武汉开投能源的人就相信了。
这两个"证据",稍微专业一点的验货人员都能看出问题:
仪器下落一段距离就不动了,可能是碰到了杂物或者罐底,不能证明罐里装的是沥青。
入库统计表是油库自己出具的,油库和源头卖家是同一个老板,这份表的可信度有多高?
但是,武汉开投能源的人,没有质疑。
第三,为什么没有察觉长期异常?
安东尼公司应该在45天内付清尾款并提货,但从2023年9月一直拖到2025年8月,差不多两年时间,都没有提货。
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信号。
正常的贸易商,买了货,肯定要尽快卖出去,回笼资金。
但安东尼公司两年不提货,这说明什么?
要么,它根本没有下游客户。
要么,它和上下游企业是一伙的。
无论哪种情况,武汉开投能源都应该警觉。
但是,武汉开投能源没有。
只是偶尔去天源油库提货,被油库以"停业"为由挡回来,就接受了。
直到2025年8月,通过法院强制开罐,才发现储罐是空的。
第二,纪委介入意味着什么?
纪委介入,说明这个案子不仅仅是业务失误这么简单。
纪委要查的,是有没有人在这个链条里拿了好处,有没有人跟上下游企业有利益关联。
6382.5万元,被人骗拿走了,中间商赚了差价,那武汉开投能源内部有没有人分了一杯羹?
安东尼公司为什么会找武汉开投能源合作?为什么武汉开投能源会接这笔业务?为什么所有的审批流程都能顺利通过?
这些问题,都需要纪委来查。
第三,最可能的追责方向是什么?
从以往类似案例看,追责通常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这笔业务的经办人员,很可能会被追究失职渎职责任,轻则警告处分、调离岗位,重则降职、开除。
第二层,管理责任人,也就是业务部门、风控部门的负责人,因为监管不力、审批不严,也会被追责,通常是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层,领导责任人,也就是公司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也要承担领导责任,轻则诫勉谈话,重则免职。
但是,从现实情况看,越往上,追责的力度越轻。
第四,追责的两难困境。
国企追责,永远面临一个两难选择。
追责太重,业务人员都不敢做业务了,生怕做错一笔就被问责,那营收指标怎么完成?
追责太轻,又起不到警示作用,下次还会有人犯同样的错误。
而且,很多时候,追责往往变成了"找替罪羊",抓几个基层业务人员出来顶雷,而真正应该负责的管理层、领导层,却安然无恙。
这种追责,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基层人员寒心。
第五,追责能解决问题吗?
老实说,追责只能起到警示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某个人、某个部门的失职,而在于整个国企贸易业务的体制机制。
只要考核机制还是以营收为导向,只要风控机制还是形同虚设,只要业务模式还是"只挣资金的钱,不做供应链的事",那么类似的案子,还会不断发生。
追责,只是事后补救,不是事前预防。
真正要解决问题,还得从体制机制上改革。
08
为什么很多国企贸易公司,都不去验货?
说完了谁来买单,我们再来看看这个骗局为什么能成功。核心就是很多企业都没有去现场验货和盘货。
不去验货,是很多国企贸易公司通常的做法,也是产生风险最大的因素之一。为什么所有人都不验货呢?
第一,成本问题。
很多国企贸易公司在贸易业务中只挣资金收益,贸易涉及多个主体,很多业务横跨好几个省市,如果都选择验货,挣货还不够成本,别说还有损失。
很多国企贸易业务,都是上游供应商直发下游客户,国企贸易公司仅凭下游供应商的签货单,就把货款支付给了上游供应商,最终到底下游是否真的收到货了,单据是真还是假的,货物质量如何,那就不知道了。
这些,只有等出了问题才会知道。
到那时候,往往已经晚了。
第二,不懂货。
很多国企贸易公司成立不久,从事贸易人员之前都不是干这个的,根本不认识货。就目前对很多国企贸易公司营收指标的考核,今年50亿,明年100亿这么增长,只能什么都干,今天干榴莲,明天干煤炭,后天干成品油,再过几天干沥青。
为了完成指标,什么都能接,这么个干法,怎么可能认识货?
第三,信任和形式问题。
你看这个案子,武汉开投能源为什么不验货?因为对方是中石化北方能源,一个大国企,哪能有问题?
这是信任大国企的问题。
除了信任外,其实就是拟制交付和指示交付的问题,通过纸面形式交付来解决交易的问题,大家都觉得反正钱我收到了,下游也确认收货了,合同义务权利都履行完毕了,就完事了,也就不重视实质是不是有货了。
09
国企贸易业务的三大致命伤
这个案子,给所有国企贸易公司上了一课,也是我经常提起的,再这里再重复一下,让大家加深一下印象。
第一伤:只挣资金的钱,不做供应链的事。
很多国企供应链公司,通过贸易的形式,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资金问题,比较简单粗暴,根本不深度参与供应链,也不懂行业,只挣资金的钱,几乎跟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一个逻辑了。
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之前也是满市场找业务,东一笔西一笔,行业不懂也不深度参与供应链,结果导致,大量的坏账。
国企供应链公司相比金融机构,是贸易的主体,是贸易的主体就要承担风险,包括对供应商的预付、通关、物流、商品的质量和数量、货物送达的时间、售后服务等,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供应链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但很多国企,就想通过合同方式,把贸易风险全部直接转移给上下游,但因为营业收入净额法全额法的问题、因为融资性贸易等监管问题,未来可能不行了。
第二伤:上下游互相指定,什么业务都敢接。
很多国企贸易公司,参与到沥青贸易,基本上都是上下游企业互相指定,即使是从国内港口交货,从事国内贸易,其实也是有风险的,其中最大的风险,那就是货物本身的风险了。
沥青不像之前很多国企贸易公司做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等那样,标准化程度高和容易识别,我相信大部分国企贸易公司的人,只知道沥青的概念和基本作用,到底这是个啥东西,里面的基本原理,如何检测,肯定是不知道的。
那么不管是你选择了控货模式、还是赊销模式、还是现结模式,如果货物质量出了严重的问题,你肯定跑不了。
控货模式,可能还好些,最多自己把货物给损失了,也就当货没了,如果交付给下游,因为货物质量问题,给下游造成损失,那就不仅仅是货物没的问题了,还得赔偿人家,那损失就大了。
第三伤:只看营收不看风险,盲目冲规模。
现在很多国企贸易公司的考核,都是营收指标,今年营收目标0亿,明年三百亿,后年500强!
为了完成这个指标,什么业务都敢接,什么品种都敢干。
但营收是虚的,利润是实的,风险损失更是实打实的。
没出风险,一是命好,二是时间还没有到。
10
写在最后
前些日子是深圳芯片造假,现在又是武汉国企沥青变水,别的企业年年上当,当当不一样,国企贸易公司,年年上当,当当都一样,这么多年,出了这么多风险,非常相似。
现在骗子都懒得想其他花招了,因为太好骗了。大家都知道,国企贸易公司,人傻、钱多,快来。
文章结尾,说些什么呢?都没话可说了,因为写了那么多文章,话都被说完了,主要的是,说了也跟没说一样。
因为营收指标也改不了、机制更改变不了、、、
所以大家期待下一个出事国企的案例吧!
你所处的行业或者公司,见过哪些隐秘的骗局,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从思考到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