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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零壹财经(Finance_01),作者:ewine,虎嗅获授权发表。
为帮助读者简单直接了解网贷监管细则要义,零壹财经特推出白话版。为求通俗明快,难免会存在些许疏漏乃至误读,还盼谅解,仅供参考。
1、信息中介,只能是信息中介,你们不是银行,连信用社、小贷公司都不是,你们就是中介,搞搞撮合,充当银行的补充,英国佬的替代性金融一词造的好。再说一次,你们真不是金融机构啊。
2、休想让我们给你们发牌照,门都没有!纵容你们胡搞了这几年,眼下活着还有2000多家,死了也有2000家,还让我发牌照给你们做干爹?想什么呢!谁爱发自个发去,反正银监会不背这个锅。
3、对借款限额不满?不设限你们还有活路吗?领导英明,按照国际上正流行的小额豁免原则,暂且饶你们不死,你们今后一律从良做小额分散业务:个人单一平台20万上限、不同平台累计100万上限,企业单一平台100万上限、不同平台累计500万上限。
4、这些负面清单记住了:不得放贷,不得自融,不得归集资金,不得自担保,不得拆标,不得代销其他金融产品……总之老老实实做小额分散、普惠金融,利国利民不折腾,别七想八想搞点大的。
5、至于债权转让嘛,自家平台产生的债权,就在自家平台转让,增加流动性无可厚非。不过,别家的债权,如果搞转让,就不能算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总之,任何涉及资产证券化的事儿都不能干,包括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所以别想着找信托、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或地方金交所玩通道了。
6、监管上,中央层面银监会牵头,做好宏观政策引导和行为监督,地方层面各地金融办实施机构监管,出了事金融办要负责哦,所以该查要查,该抓的要抓,要是不作为是要上报中央处理的。另外,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监管,交给国字头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7、你们是网贷信息中介,就要好好遵从互联网+的原则,除了资产端的信息采集和贷后管理,其他所有事情都不得在线下进行,线下理财门店该不该关闭或者转型,还要再啰嗦吗?
8、既然都那么互联网了,所以自动投标一事,就不卡死了。只要做好投资者分级管理,以及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经投资人授权后,自动投标可以搞。
9、既然是信息中介,绝对不能沾借款人或者投资人的钱,必须也只能找银行做资金存管。
10、最后呢,持牌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正规的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如果要设立网贷信息中介机构,将“另行规定”,它们和一般的平台还是有差别的哈。
本文参考了零壹财经分析师孙爽、北大彭冰教授、人大杨东教授等人的部分观点,在此鸣谢。转载请联系公众号:零壹财经(Finance_01)获得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