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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见我(ID:See-innerself),作者:踢米尼,原文标题:《不懂人情世故的律师会怎么样?》,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一
年少时,特别厌恶一个词“人情世故”。
小时候,不理解妈妈为啥要让同村的婶婶“没事来家里坐坐”——她明明很讨厌那个人呀,干啥要这么虚情假意呢?
上学了,看不惯家长们对老师过分恭敬的样子——我做好学生的本分,既不捣乱也不要求特别照顾,家长干啥要讨好老师?
工作了,也还是没办法让自己对客户或老板们摆出第二幅面孔,鞍前马后地端茶倒水——都是平等的人,我干嘛要卑躬屈膝为五斗米折腰?
结婚了,我依然没做到父母期待的那样,亲友乔迁婚丧事事到场,过年过节挨家挨户拜年请安——我有限的时间和心力,干啥要花在聊不到一块儿的人那里?
在我心里,“人情世故”就是虚伪、心机、妥协、不真诚、低自尊的代名词。
后来自己成了法务,工作中也还是喜欢那些高自尊的律师,以专业持身,不卑不亢,与客户若即若离,没那些多余的虚头八脑的Social。我觉得他们这样很“节能”,而且看起来还挺professional,于是要求自己在工作中也持同样的态度,尽量与同事们客气但不狎昵,有事说事、没事不八卦闲聊。
对我这样的工作习惯,有些同事很欣赏、尊重,而有些同事则觉得我不懂人情世故。但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还是我行我素,还因此觉得自己挺酷的。
二
但是吧,人总是双标的,且往往对此不自知。
有一次我因为一个项目需要找律师。法律合唱团的群友给我推荐了几个本领域做得很好的律师,我决定挨个聊一下,有个比较。前两个聊得都已经很不错了,第三个律师M来自红圈所,会议前的各种安排非常有章程,于是我想着技术沟通肯定差不了。
M律师作为合伙人,对这次的会议显然是很重视的,他不仅自己准备了PPT,还邀请了两位跨团队的律师一起参加讨论。会议3点开始,我2:55就上线等着了。可巧M律师也已经上线了,于是我就跟他闲聊:
“M律师,您是base在上海的对吧?”
“是的。”
“你们团队多大呀?”
“八九个人吧。”
“那您认识你们所北京团队的A律师吗?他跟您做的同一个领域”。
“我们所做这个律师多着呢,又不是只有A一个”。
说实话,我问这个问题纯属没话找话,没有任何其他意思。没想到M律师立刻不高兴了。
我被他的反应吓一跳,赶紧闭上了这无事生非的嘴,但心里忍不住嘀咕:这律师,也太不通人情世故了吧!会不会聊天啊!长期合作得多费劲啊!
在这个场景下,不通人情世故和低情商大概是一回事。
还有一个多年前的收款案子,我们跟律师B签的是风险代理。前期拿到获胜判决,我们已经支付了一笔基础律师费。但案件一直没执行得动,拖了好几年。我们再三催促,请B律师跟踪执行线索,但他一直不是很积极。
长此以往,管理层也不乐意啊,天天催法务部。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我就想办法联系了一位当地律师,说了我们的情况,看看到底有没有希望。这位当地律师说,被执行人在当地是有实力的,他有把握查到财产线索,也愿意以较低的风险代理比例跟我们签约。
两相比较,我当然不想再等下去啦。于是我就跟B律师委婉指出,如果三个月之内他还是不能做出任何推进案件的动作,我们考虑找其他律师了——根据委托代理协议,我们是有这个权利的。
如果我是B律师,此刻有很多事可以做,比如马上去行动,并且让我们知道他做了哪些事;他也可以跟我们打个电话沟通一下,说明当下的难点在哪儿。但这些他都没选,他选的是,发一封杀气十足的律师函,没错,是律师函,警告我们不要随便解除合同,否则将视为款项已经收回,要求我们支付全部的风险代理费。
收到函的时候,我和小伙伴们都很吃惊,又进退两难:你说我现在是继续跟你友好沟通呢,还是同样硬邦邦地回你个解除函?但不管怎么做,这律师我们以后肯定是不会再用了。
项目的同事虽然不了解律师的行规,也翻着白眼跟我吐槽:怎么做律师的还这么不懂人情世故啊!在同事眼中,人情世故大约等于行规道义吧。
虽然自己平时以不懂、不在意人情世故为荣,但在那一刻,我特别清楚地意识到,懂点人情世故,对律师来说真的很有必要。就叫我二皮脸吧,但作为客户,我肯定更愿意同那些人情练达的律师打交道,而不是二愣子们。
三
意识到自己对“人情世故”这事的双标之后,我开始反思,有些事自己是不是原本可以处理得更好。
比如,半夜被楼上邻居的电视吵醒,我是不是应该先想办法跟邻居谈谈,而不是直接打电话到物业投诉?投诉是很容易,但不仅问题没解决,邻里关系还坏了。
再比如,同事发了封怒气冲冲的邮件,指责法务部的某个意见阻碍了签单,我是不是可以打电话过去了解下情况,先解释一下,而不是火上浇油地驳斥他的指责,且抄送老板们?
很多动作,尤其是即时反应动作,往往只会破坏关系,而无助于解决问题。懂点人情世故,无非是尊重对方作为人可能有的各种感受,从而减少摩擦、节约沟通成本。
想明白这点,我好像开了窍,很多事情处理起来也省力多了。
比如我家之前买了一套二手房一直没住,最近打算装修。以前的我肯定会理直气壮地认为,装修是我的权利,我想啥时候装啥时候装。但现在的我深知,砸墙、钻孔这些声音有多恼人,邻居每天该多么痛苦。于是在装修之前我安排老公做了这么几件事:
首先,带点水果先去跟物业好好沟通,在办理装修许可的同时问清楚小区的装修管理要求,也先赢得物业的基本好感和支持;
其次,给楼上、楼下、对门、隔壁的几户邻居挨门挨户送去水果和蛋糕,告诉他们我们要装修了,一定会给他们带来噪音,请他们有个心理准备。如果工人在非工作时间施工,请他们随时告诉我们;
再有,在业主群里发这样的消息:
在发消息之前和之后,分别在群里发两次微信红包,尽量让每个人都能领到。
这几件事干完之后,我才稍稍松了口气。比起来每天被各种投诉,事情做在前头总是容易很多。邻居们真的在意那点水果或者微信红包吗?不,他们在意的是感受,是被考虑到、被照顾的感受。
那我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而做的事情,就算被归为“人情世故”又有什么好羞耻的呢?不仅不可耻,还应该骄傲才是嘛!
哪怕从功利的角度去想,懂点人情世故不是没有血性和尊严,而是最小摩擦力的运动动作,成本最低的选择:
我妈为什么对不喜欢的婶婶表面客气?因为翻脸会生出很多无谓的事端;
家长为什么对老师恭敬?为了最大程度减少老师区别对待自家孩子的可能;
员工为什么对老板比对其他人恭敬?害怕不敬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同样的,律师讲点人情世故(请注意,这不同于油腔滑调或者不真诚),不是弯下腰讨饭吃,而是照顾客户感受,是减少工作阻力的最短路径,也是成本最低的选择。
又想起那个故事,孟浩然与王维玩耍时偶遇唐玄宗,玄宗听说他的才华,命他吟诗。那么多漂亮的句子他不吟,他非说“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从此再无前程。
诗人可以不世故,但我们又何必学诗人。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见我(ID:See-innerself),作者:踢米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