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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虎皮妈的夜航船(ID:hupima),作者:虎皮妈的夜航船,标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前天(2019年6月25日),章莹颖绑架谋杀案庭审结束,陪审团花了2个小时左右,就得出了被告绑架罪名成立的结论。这个结论并不令人意外,因为在6月12号开庭第一天,被告的律师在开篇陈词中,就自己承认了被告杀害了章莹颖。
这个结果,部分告慰了2年前就离开人世的被害者章莹颖,但更让我们关注的,是接下去宣判(sentence)阶段。宣判将于当地时间7月8号开始,因为罪名成立,被告会被陪审团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那么,被告Christensen会被判处死刑么?
1. 检方寻求死刑
在美国,联邦和各州的司法系统是独立的,遵循各自的法律。因为警察权是各州最重要的权力,所以绝大多数谋杀案都是州案。此案发生在伊利诺伊州。由于伊利诺伊州已经废除了死刑,因此,如果此案循常例作为州案,被告即使定罪了也是没有被判死刑的可能的。
但此案是联邦案,FBI很早就介入了此案的调查。而此案从州案被联邦政府移作联邦案的法理依据,在于被告作案时候使用了轿车。轿车这个作案工具是外州生产的,而且被认为是传统“州际贸易的手段”(a means of interstate commerce)。同时,被告在此案中还用了手机,手机也是“州际贸易的手段”。根据美国宪法,因为影响到“州际贸易”,联邦政府就有权接管这个案子。当然,并不是所有跟轿车、手机有关的案子联邦政府都会提出接管,所以美国媒体有种看法认为背后有政治考量。来自中国的压力,以及川普政府想要重新强调死刑,等等因素。
好了,因为是一个联邦案,遵循联邦法律,被告现在就有可能被判死刑了。
6月12日庭审第一天,在一早的开篇陈词里,被告律师出人意料地立刻承认了是被告杀了章莹颖。被告之前一直宣称自己无罪“plead not guilty”,但一庭审就认罪,看得人有点发懵。这样操作只有一种解释,就是检方证据很强,被告通过从一开始主动承担责任,塑造良好形象,期望让陪审团最后判他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
这侧面反映了检方追求死刑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因为如果检方愿意给无期,双方节省时间,被告直接认罪,控辩交易就完了,完全不需要再走庭审这条漫长的流程。
2. 检方版本的故事
我看了第一天庭审记录(transcript),检方的开篇陈词中,是这样勾勒被告的。(以下是我的翻译和总结,第一天庭审记录的原件请见文末链接。)
被告拥有双重人生(double life),表面上是高智商的物理学博士,但从2016年12月开始,被告就开始对连环杀手感兴趣。他特别崇拜连环杀手Ted Bundy,也受《美国病人》这本小说启发,从2017年春天开始,他就在电脑和手机上查找各种跟连环杀手有关的信息。也是在那个时候,他的成绩开始下滑,不得已退出了博士项目开始念硕士。2017年2月,因为被告酗酒、药物滥用,他老婆开始和别的男人约会。而被告也开始跟别的女人约会,其中一个约会对象就是本案的关键证人Terra Bullis。
被告将女朋友Bullis带入了一个叫BDSM的社区,他跟Bullis的关系与SM中的关系类似。但被告不满足于此,他对绑架谋杀的执念越来越深。2017年5月,他给Bullis发消息,探讨了一段人生意义,最后得出结论,与其岌岌无名,我宁愿摧毁人性。(Fading into nothingness is not an option. I would rather destroy humanity than let that happen.)检方得出结论,绑架杀害的种子此时已经埋下。虽然被告期间和学校的心理咨询处讨论过自己的倾向,但心理咨询师并没有放在心上。
得知老婆6月9号要跟男朋友出城,被告6月3号从Amazon上订了帆布行李袋。被告之前在一些论坛上谈论他的绑架幻想,里面就出现了行李袋元素。
6月9日(周五)一大早,被告老婆就跟男朋友出城了。被告开始开着他那辆轿车在校园里寻找受害者。9点半的时候,被告在校园里看到了一个研究生Emily Hogan。被告停车搭讪,宣称自己是个便衣警察,让Hogan上车他要问一点问题。Hogan拒绝了,立刻报警,并在facebook上贴了自己的遭遇提醒大家注意。
但章莹颖显然没有看到这个警告。下午1点多,想要换一个更便宜公寓的她,因为要去新的租房管理处而错过了公交车,正在懊恼。被告在校园里绕了几个圈子注意到了章莹颖,他故伎重演,宣称自己是一个便衣警察,可以帮助章莹颖。章莹颖上了车,从此消失。
被告身高180公分以上,体重180斤,而章莹颖身高162,体重100斤。大约2点28分,被告在车上控制了章莹颖,关掉了她的手机。被告将章莹颖带回自己的公寓,强奸、殴打最终谋杀了她。(检方公布的过程残忍,不具体细节。)期间章莹颖激烈反抗。她的血流满了床,从墙上顺流到了床架以及床底地毯上。之后被告虽然极力清洗,但仍被FBI找到了少量血迹。这也是检方的重要证据之一。
等被告老婆周日回来的时候,被告已经处理掉了几乎所有的证据。而与此同时,寻找章莹颖的消息铺天盖地散播开来。周一,因为发现章莹颖最后消失在一辆轿车里,联邦拥有了管辖权,FBI介入调查。因为被告轿车的车型稀少,周一傍晚,FBI约谈了当地所有的车主(26位),其中就有被告。
被告号称自己上周五整天都在家里睡觉打游戏,FBI探员初步检查了他的公寓和车,没发现可疑,就离开了。被告接着又把车洗了一遍,并把自己浏览器历史清空,另外借口自己厕所有霉菌,要求公寓管理处来彻底清理。
FBI继续搜寻。周三重看章莹颖上车录像时,有个探员发现那辆车的一些特征和被告的车吻合,因此立刻申请了法庭搜查令,搜查被告的轿车。周三深夜,FBI带着搜查令到被告公寓,被告同意和FBI谈谈,被告老婆也签了同意书让FBI搜查公寓。(虎皮妈注:第一张法庭搜查令只覆盖车,所以如果被告和被告老婆不同意,是不能搜查他公寓的,否则搜集到的证据不能呈堂。今年1月,辩护律师递交了一个motion,说被告老婆当时没同意让FBI搜查,因此FBI当时拿走的被告电脑、手机等都不能作为证据,但被法官驳回了。)
被告周四的时候第一次承认,自己曾经搭载过章莹颖,但几个街区后就让她下车了。与此同时,FBI拿到了法庭第二张搜查令,搜查了被告的公寓,发现了被告床垫和床架上的血迹,最后检查出章莹颖的DNA。同时也发现了被告袭击章莹颖时候用的棒球棍,在上面发现了血迹,最终也检测出了章莹颖的DNA。
但当时DNA检测结果还没出来,FBI到时间了只能放人。接下去的两周,FBI开始24小时监控被告,并且接触了被告女朋友Bullis,Bullis答应协助警方。Bullis的逻辑是,她爱被告,她相信被告是无辜的,这样可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在章莹颖失踪期间,章莹颖的家人来到了美国,许多人都在帮助寻找章莹颖,最终大家决定于6月29号那天为章莹颖举行集会和音乐会,地点就在章莹颖消失的路边。一直在网上关注事情进展的被告很兴奋,6月28日时,发消息给女朋友Bullis,命令对方陪她一起参加。Bullis告诉了FBI,FBI让她戴上了监听设备。
集会当时被告非常兴奋,他告诉Bullis:“我只是想看看有多少人来,他们都是为我而来。”("I just want to see how many people were here. They are here for me.")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被告滔滔不绝说了他整个的作案过程,如何袭击章莹颖,如何用棒球棍打她,如何最后谋杀了她。被告最后夸口,所有人都找不到章莹颖。章莹颖是他第13个受害者,也是唯一一个把证据指向他的受害者。(虎皮妈注:现在不能确定被告说还杀过12个人到底是吹牛还是确有其事,但这不是此案的重点。此案中他的罪名是绑架和谋杀章莹颖。)
第二天,6月30日,FBI逮捕了被告。大量证据搜集工作开始进一步进行,更多章莹颖的DAN被发现。但章莹颖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找到。
3. 辩方的版本的故事
辩方的开篇陈词是这样的。
一开场,辩方律师就出人意料地承认“是被告杀了章莹颖”(Brendt Christensen killed Yingying)。接下去的几天中,无论发生什么,被告都不在意图推卸责任。被告接受庭审,是为了他的生命。
被告不同意检方刚才陈述的几个点。最重要的一点,女朋友Bullis提供的录音里,被告那天都喝得醉醺醺的。辩方暗示他那是酒后胡言乱语,而非检方说的坦白承认。检方用来证明被告危险的“章莹颖是自己第13个受害者”,在辩方看来,纯粹说明了被告当时喝大了。
在辩方的版本里,2017年3月的时候,被告妻子提出了离婚,让被告非常有压力。被告成绩下滑婚姻出现问题并不像检方所说,是因为他的黑暗人格觉醒,而是他酒精和滥用药物。被告很痛苦,抑郁、睡眠问题、婚姻失败,所以3月21日,他去了学校心理咨询师那里。他自己说,酒精和毒品毁了他的生活,他想要伤害自己,他想要寻找帮助。9天以后,他又去了心理咨询处,有两个有执照的咨询师接待了他,并推荐他去一个专门康复机构。
但此时,被告在网上认识了女友Bullis。Bullis主动搭讪他,并且带他进入了BDSM社区。他俩于是开始了一段关系,而被告的酗酒和抑郁依旧没有改善。2017年6月5号那周,被告得知自己老婆要和男朋友出城。6月9号凌晨2点,老婆和男朋友走了,被告跟Bullis发消息,Bullis回他,自己忙着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没空搭理他。被告孤独地等来了那天的早晨。他一大早就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他整天就边喝酒边开车,直到遇到了章莹颖。
辩方律师告诉陪审团,这是个悲剧,但要考虑被告的悲剧历史。从2015年到2017年的两年间,被告的生活支离破碎,他试过向专业人士求助,告诉别人自己想要伤害他人伤害自己,但没受到重视。辩方想让大家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这起悲剧——一个拥有光明前途的博士,一个没有任何暴力犯罪历史的聪明人,最终为何会犯下这样的罪行。
4. 死刑是否可能?
对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庭审”和“宣判”是分开的。庭审由陪审团决定事实,比如是否是被告犯下了这个罪,被告的罪名是否成立;宣判一般由法官进行,该关多久,什么惩罚措施。但有些案件不同,比如这样涉及死刑的案件,陪审团既决定罪名是否成立,也决定被告该被处以什么惩罚。
这样最高刑罚面临死刑的陪审团选择,是有很多规定的。比如,一概反对死刑的人不能当陪审员。有很多人觉得,无论被告犯下了什么罪行,都不可以被判处死刑。比如之前大热的《我们与恶的距离》里的被告律师,就是为了消除死刑而在奔走呼吁。法官会问所有候选人对死刑的态度,排除这部分人。
除此之外,双方律师都能排除一定数目的候选人。比如被告律师能排除那些“特别支持血债血偿,不考虑惩罚与罪责相当”的人。这个案子中,400人中最终选出了12个陪审员,6个替补陪审员。
现在被告被定罪了,但是否一定会被判死刑呢?还真说不准。陪审团面前有两个选择——“无期徒刑”和“死刑”。
虽然这些陪审员理论上都不反对死刑。但有些陪审员可能如辩方律师一样,会考虑被告的“不幸遭遇”,这样一想,也并不是完全是他的错,整个社会没错么?有些陪审员或许觉得,无期徒刑其实比死刑还惨,毕竟“与其让他只是失去一条生命,不如让他失去整个的自由啊”;还有些陪审员或许觉得,你看,被告知错了,他没有抵赖,他主动承担责任了,死刑应该给那些十恶不赦的人,不应该给良知未泯的人……我们不能钻到陪审团的脑袋里,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只能等待7月的宣判。
但看完这次庭审的资料,我真心觉得,关心此案关心章莹颖的人们,真的为这个案件的侦破做出了贡献。如果没有那么高的社会关注度,如果没有大家为了章莹颖举行的集会,或许没有FBI加入,也不会那么快有可以抓捕被告的证据。而根据一些数据,全美那些未告破的几千个女性受害者案件,FBI推测,凶手不过50个人左右。也就是说,这样的凶手不被抓住,会有接二连三的受害者,被告吹嘘的“13个受害者”未必只会停留在吹嘘。
这个案子最后到底会怎么判,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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