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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 07:05

一定要慢慢鲜活起来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怀左 (ID:hztongxue),作者:怀左,题图来自:AI生成

文章摘要
分享作者两次售货经历与自我成长感悟

• 🛒 小卖部和书摊售货经历,体验孤独与成长

• 📚 读书与沉浸自我,找到内心充实和安宁

• 💡 强调保有自我,感知自我存在的重要性


我当过售货员,两次,第一次断断续续有十年时间,第二次,也持续了一年多。


我爸妈之前在村里开了十年的小卖部,我每天放学回家,都会成为小小售货员。那时候的我,内向,对卖货没兴趣,老坐在柜台里发呆,于是我妈经常说我:不要学那孬么!说话大声点,你是蚊子吗?有时候当着买货者的面也这样说我,把我搞得很没面子。


是的,小孩哥也是有面子的,只是大人不会注意到而已。后来读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我感觉那个小伙计有点像我,不过我应该会更呆一些,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坐在柜台里,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浑身乏力,昏昏欲睡。


夏日,家长要午休,作为小孩哥的我精力充沛,于是被“发配”看店。还是那样,一坐在那里就犯困,让我出去玩就精神,仿佛离开了牢笼的鸟。在选择逃跑还是继续看店之间,我只能看店,然后把部分赚的钱装到自己口袋里。


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吧,打工不易啊!


也不敢装太多,一次也就五块十块,等爸妈睡醒,我可以玩的时候,直奔村里乞丐版的网吧,放肆地玩一下午。这也算一种找补,就像现在许多大城市的打工人一到假日就去旅行或徒步一样,我需要在键盘上找回属于我的激情,跳劲舞时咔咔敲击空格键,玩CS时睁大迷离的双眼。


过了30岁,我才敢写出这段“顺手牵羊”(看店拿钱)的经历,主要还是怕年纪太小,被我爸妈打残。他们肯定是不支持我的“回血”方式的,但我作为家里的好大儿,十年看店让我真正想通了一个道理,我家的钱,我也是有份的,拿个五块十块,也没什么。


不玩游戏且看店的时候,我也发明了一种打发时间的方式,比如拿两张小当家的水浒传英雄卡片,想象上面的两个人在打PK,左手秦明,右手武松,噼里啪啦碰撞半天,就当两个人打了一架。


按理说,秦明排第七,武力值很高,应该能打得过武松。但由于我偏爱武松,所以在想象中,武松一刀砍断了秦明骑的马的腿,然后再一刀……不好意思,秦明老师,怪就怪我太爱武松了。


就这种玩法,我真玩了好几年。有次一个叔沉浸式看了半天我的表演,那时我嘴里还发出声音,哈哈、嘿嘿、bengbengbeng……他说你还挺有想象力的,弄得和皮影戏差不多,有点意思。


这算我发明游戏后,得到的第一个来自成年人的正面鼓励,带着欣喜,我一口气把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的外号和名字,背了下来。去了学校,就背给同学听。



看店时总体是比较无聊的,但我还是学会了当时觉得很神奇,但后来回头看接受不了的技能。


小时候卖那种一毛钱的辣片和辣条,上面油呼啦擦的,还粘着芝麻和碎辣椒片。吃完,手上很油,还有辣椒和芝麻,小伙伴们怎么说?都说往头发上一抹就好。


大家都那么做,我也就跟着做。紧接着,第二个好玩的就出现了,有时候上课无聊,就来回拨拉自己的头发,哗啦啦像小雨一般,芝麻、碎辣椒片、头皮屑,散落在本子上,然后再用尺子卡着纸张划过去,用手一抹,有一种大扫除的感觉。


难以想象,我当时就坐在小卖部里,闲的无聊就一直吃零食,吃了辣条的油手就往头上抹,没人时就在屋子里来回溜达,或者跑动一会。像个傻子。


后来我找到的终极解闷神器,是我爸外出带回家的《故事会》。不管别人怎么评价《故事会》,那真的是我的文学启蒙书,里面有笑话、有都市故事、有古代传奇故事,每一小本还有一个中篇故事,另外页面前面还有各种乱七八糟但好玩的广告。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故事会》应该是半月就出一本,小册子,我爸都会买,看完扔家里,然后我接着看。每本我都会看很多遍,坐那里看店时,如饥似渴地读故事。


因为太喜欢,觉得只自己读还比较无聊,于是带着书去找好朋友,给人家介绍里面的故事有多好玩,而且还让人当我面读两个,觉得不错,我就把书送给他。不知道哪来的大病。


但在当时信息匮乏的时代,我只觉得《故事会》太好看了。不然我只能坐在那里发呆、幻想、吃吃喝喝。


另外我是真的发现,人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东西,实在提不起一点热情。本来我记忆力还挺好,但家里东西的价格,我就是记不住。我妈让我看店时,一遇到不知道的,我就让人等我一下,然后扯开嗓子喊我妈。我妈一进来,我就赶紧闪一边,像运动员被叫了暂停一样,喘息一下。


做不喜欢的事情,提不起一点劲,而且还容易累;换成喜欢的事情,瞬间充满电,精神百倍。小时候的作业我都趴在柜台上写的,铺开书和作业本,一边看店一边写作业。不需要我看店时,我就在床那边,拿个板凳坐着写,实在不会的,就第二天去了抄一下同学的答案。


完成比完美更重要,会不会不重要,写完就行。



第二次较长时间当售货员,是我在读大学时,卖了一年多的书。就在商场过道,看一个摊位,一天待十三个小时,从上午干到晚上。以前逛商场时,没觉得有那么无聊,但一直待在里面,许久看不到太阳,闷得不行。


商场的管理人员每天都要给开会,说点有的没的,刚开始我还去,后来就再也不去了。人家过来问我怎么没参加,我说特别想参加,但学校有时候有课,走不开,实在抱歉,理解一下。对方表示理解,我就再不参加。


商场夏天人最多,春秋次之,冬天人最少;晚上人最多,中午还行,上午和午后,人很少。一开始我精神也挺好,但很快就没那么劲了,摸清客流规律后,我白天就埋头坐那读书,还拿个小本子,有灵感就写几句话,傍晚人多的时候,再像模像样卖卖东西。


卖书比较好的地方就是不用去推销,人家喜欢就过来付钱,不喜欢就拉倒,相对轻松。但摆摊带来的超额人力成本,就是人家看你不正规,选好书都会来搞价。搞价就费力了,但这让我学会了看人家的表情,通常一眼看过去,大概就能知道对方是买还是不买。


对于买的,并且搞价的,先拉扯一两下,基本就出结果了。遇到那种难缠但买的,没办法,适当让一让,成交总比不成交好。但让钱也有原则,单本的,不让;多本但便宜的,也尽量不让;多本且贵的,可以适当让。


拉扯也是学习,因为我也要去买东西,购物心理学,学一学也挺好。而且作为卖货的,其实人多的时候,我也会紧张。怕书被人顺走,也怕好几个同时搞价,手忙脚乱的感觉很不好。这也锻炼眼色,一眼判定谁好说话、谁难缠,先把容易的问题解决掉,难题就放一放。


偶尔也会遇到年轻的孩子,和那时的我差不多,站在文学书面前,想买又犹豫。这种如果搞价的话,我基本都会让,可能还会顺便和对方聊两句作品。主要我那时候也没钱,喜欢看书的人,在我看来,都是同道。


也会遇到那种比较浑的,故意扯着嗓子要闹事一样。我想,就弄本书,至于呢。这种我都不想理,多少钱就是多少钱,一毛钱也不让,爱买不买。愤怒是无能的表现,买本书,发那么大火干什么。


记得当时有个保安挺喜欢读书,没事就下来站那里读。我也不管他,想读就读,反正我没事也在读。坐商场里,我读了许多成套的小说,比如《鬼吹灯》《盗墓笔记》《大秦帝国》,张爱玲的套装小说、金庸的套装小说……也算学习,吵闹版本的图书馆。


晚上商场关门,我骑个小电驴回学校,下雨时就披上雨衣,趟着小水,慢慢骑回去。披星戴月的日子,为了那点生活费,确实辛苦,但回头想,也挺特别。我后来想通了一个道理,重要的还是珍惜当下,因为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矛盾,认真活过每一天,才是当时最好的答案。



回想这两段经历,除了卖货之外,还有一个主题,就是对抗孤独。孤独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也是我们一生要面对的课题。真去体验过就会发现,与自己相处其实是最难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受不了自己的无聊。


可以试一下,就一个人呆着,不看手机,不借助任何电子产品,看看可以在屋子里呆多久。如果有书的话,我可以待很久很久。在长期一个人的过程中,我培养并享受一个人的状态,怎么说呢,一个人的时候,更像给自己充电。


能耐得住长期的寂寞,底气会更足,面临离别时,也不会那么慌乱。


于是我读懂了《百年孤独》,抛开大背景和时代的变迁,每个人其实都有属于自己的孤独。求理解是很难的,心意相通更是有阶段性,能长期陪伴自己的,还是我们自己。我理解了上校晚年的打小金鱼,他就在那样重复又单调的状态中,消解他的孤独。

而我读书也差不多,很多时候并不是为了学多少知识,也不是为了让自己变得如何如何,我就是单纯喜欢那种沉浸式的、和自己的想法待在一起的感觉。在那种状态中,我能清楚感知到自己思绪的翻腾、游离、振奋与悲伤,像一个观察者,和观赏小金鱼差不多。


我很喜欢这种状态,过了30岁之后,我尤其珍惜。因为年龄增大,身份叠加,我们都会面临一个逐步失去自我的状态,开始为他人而活,而角色而活,每日扮演某某某,一步步放弃了本真。


沉浸式的状态,能随时感知自我的存在。想来,这也是一种对自我的守护吧,而我个人信心的来源,也在于这种随时的感知,会觉得,有我在,什么都不怕。保住自我,才是鲜活生命力的来源,还是要多做一些能带来沉浸感的事情。


同时,多做减法,生活简单下来,心也才能静下来。简单会带来专一,专一能带来深入,深入又带来不一样的丰富性,而这种丰富性能让我体验到发自内心的真正安宁与充实。


静能生慧,静观万物。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怀左 (ID:hztongxue),作者:怀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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