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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地球知识局(ID:diqiuzhishiju),作者:北落师门,校稿:猫斯图,编辑:养乐多,题图来自:视觉中国
在伊斯兰教中,对各种金融活动的基本要求有三点:一是鼓励借贷,二是追求效率,三是禁止一切形式的利息。
古老教条中的利息禁令与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无法匹配,因此严格遵守伊斯兰教法的穆斯林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根据教义设立了以伊斯兰银行为核心的伊斯兰金融体系,禁止基于利息的存贷业务;并且,任何基于未来不确定事件的金融合同,例如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也是不被允许的。
然而,这种看似会在现代金融交易中损失惨重的金融模式,却在21世纪得到了高速发展,并仍然能为穆斯林们创造财富。
《古兰经》中的经济与金融思想
伊斯兰法的利息禁令来源于《古兰经》中对高利贷的禁止态度。
但实际上,《古兰经》是鼓励商业活动,反对财富闲置的,其对借贷的规定,用意在于通过“下地狱”的威胁让财富拥有者有足够的动力去放贷,而让借款者又没有支付利息的压力,能够从容地去经营自己的商业活动。
以《古兰经》为发端,《圣训》中又拓展了禁息概念,神学家们则把利息禁令的对象从《古兰经》中的有息借贷扩展到更多有可能产生高额利息的金融活动中,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利息禁令。这让伊斯兰世界中的利息成为了绝对禁止的行为。
毕竟以古老单纯的眼光看来,利息是不劳而获的收入,会让人变得腐败堕落,不愿劳动,拒绝勤劳致富,进而阻碍整个社会的农业、工业以及其他行业的发展。不仅如此,先知和他的追随者们还认为利息的出现增加了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让富人更富,穷人更穷,最终加剧阶级的分层。
而所谓的伊斯兰金融,就是在这种古老的宗教传承中诞生的金融模式,它们严格遵守伊斯兰教义中关于利息禁令的指导思想。
然而,利差是现代银行得以盈利的关键手段。除银行之外,债券、保险等核心金融业务也极其依赖于利息这个工具来获利。在伊斯兰金融业中,由于利息是不被允许的,并且整个金融体系的杠杆率也被限制到很低的水平,因此伊斯兰银行必须找到独有的经营与盈利方式。
其中最显著的经营特色被称为“盈亏分摊”。在这个制度下,银行与用户结为合作伙伴,借贷行为被视为资本入股而不是债务。
具体来说,伊斯兰银行不给用户的存款派发利息,也不从贷款中索要利息,而用户会与银行按照合约以一定比例共享银行的经营分红,银行也同样可以和借款方企业签订分红合约。
在这个机制下,伊斯兰银行体系中的现金流转既规避了利息的定义,又实现了传统银行资金周转的功能。而当通货膨胀率上升时,储户可以得到较好的补偿机会,银行也减少了破产的风险。
伊斯兰银行另一个发明,则是商业与贸易活动中的“加价”合约。
例如,顾客希望向银行贷款购买一辆价值50万元的轿车,银行会先和4S店完成一笔合约,以50万元买下车辆,而顾客再向银行以更高的价格(比如60万)购买这辆车,这10万差额便成为了银行的收益。同理,如果一个企业要贷款购买一批货物,则该企业最后向银行支付的金额也要高于货物原本的价格。
这套操作,实在是高(图片:Wikipedia)
这同样规避了“利息”的定义,但这种复杂的交易本质上与利息也并没有区别。
伊斯兰银行业务的兴起
最早对伊斯兰银行理念进行实践的,是巴基斯坦。20世纪50年代末,巴基斯坦设立了一种银行和客户共担盈亏、不含利息往来的类银行机构。
随后,这样的无息银行便在穆斯林世界流传开来:1963年埃及尼罗河河谷的农村地区出现了第一家伊斯兰化的银行:米特贾姆斯储蓄银行;同年马来西亚也建立了类似的储蓄融资机构;1972年,埃及在其首都开罗设立了具有官方背景的纳赛尔社会银行,银行从业人员身份也转变为公务员,使得这家银行成为了全球公认的第一家现代伊斯兰银行。
纳赛尔社会银行(图片:https://nsb.gov.eg/)
然而这一时期的伊斯兰银行影响力较小,很多银行的组织架构不健全,资产规模也相当有限,能够提供的金融服务也非常单一。伊斯兰银行业务的大规模发展,是在70年代,其中一个重要的契机是1973的石油危机。
美国还出了汽油定量票……确实是个大危机(图片:Leffler, Warren K./ Wikipedia)
1973年石油价格暴涨后,伊斯兰世界中产油国的财政收入剧增,商业贸易活动迅速扩张,进而带来对金融的巨大需求,刺激了伊斯兰银行业务的迅猛增长。1975至1977年间,沙特阿拉伯吉达的伊斯兰开发银行,阿联酋的迪拜伊斯兰银行,苏丹的费萨尔伊斯兰银行等一批资金规模雄厚的银行相继成立。
在伊朗,伊斯兰革命后上台的霍梅尼政权推行了激进的经济国有化与伊斯兰化进程。金融与立法相关部门在1983年出台了无息银行法,使得伊朗国内所有金融体系的构建都要以这部法案为基础,实质上开启了金融业的伊斯兰化。
另一方面,70年代末期,以伊朗为代表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兴起,伊斯兰世界的各种政治力量纷纷以“伊斯兰”为旗帜开展政治博弈。这种政治环境下,无论是执政党或是反对党,包括人民群众,都对各种各样的伊斯兰活动大力支持,带有不同政治目的的利益团体也因此都愿意支持伊斯兰银行发展,尽管它们事实上让银行业的交易成本变高了。
伊斯兰银行不仅在传统的伊斯兰世界中茁壮成长,在欧美世界中也逐渐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自1978年起,一批伊斯兰银行陆续在欧洲金融行业中出现,如卢森堡的伊斯兰金融社,日内瓦的伊斯兰基金社,哥本哈根的伊斯兰国际银行,其主要活动是利用在中东筹集的资金在西方国家进行放贷和投资业务。
这些银行是披着银行外衣的投资公司,将海湾地区剩余的实有资金投放到西方金融市场以加快石油资金的回流。欧洲金融中心卢森堡在2011年有关伊斯兰金融的税收法通过后,就吸引了大约四十支估值约5亿美元的伊斯兰投资基金,使得卢森堡成为伊斯兰基金在欧洲投资的桥头堡。
而伊斯兰世界的公司也会发行以美元计的债券,在国际市场的流通没障碍(图片:https://www.arabnews.com/)
由此,自70年代以后,以中东海湾地区为中心,西起摩洛哥、毛里塔尼亚;南至南非;北至伦敦、哥本哈根;东至印度、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都出现了伊斯兰银行的身影。
坦桑尼亚的伊斯兰银行广告牌(图片:Adam Jones / wikipedia)
伊斯兰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
除了银行业务外,债券与基金也是伊斯兰金融业的主要业务。伊斯兰债券自2002年逐步稳定发展,到2008年金融危机时期增速放缓,2010年后又走上高速发展的道路。
这些在中东地区发行的伊斯兰债券也受到了西方主流金融机构的关注,例如高盛就曾在爱尔兰证券交易所发行过20亿美元的伊斯兰债券。
为了重建被疫情打击的经济,伊斯兰国家也通过发行债券来改善国民的经济现状(图片:https://www.thestar.com.my)
不过,由于伊斯兰法不允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因此这些债券在发行后,就由持有人一直持有至今。一些欧洲国家如英国、法国和卢森堡,也通过立法的方式,让这些伊斯兰债券在当地的金融市场上发行成为可能。
香港政府也曾于2014年发行过10亿美元的五年期伊斯兰债券,以两座商业地产作为资产,租金作为投资者的持续收益。这批债券最终被投资者超额认购,并获得了AAA评级。
截止现在,香港政府共发行过三批伊斯兰债券(图片:香港金融管理局)
这种市场追捧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与西方现代金融格格不入的伊斯兰金融曾经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证明过自己的稳定性。
由于禁止在抵押贷款中采用证券、债务和衍生品作为抵押品,并且保持了较低的杠杆率,伊斯兰的金融机构大多躲过了金融危机的第一个阶段,即次级债和信用违约,从而减少了金融体系的损失,并且保证了足够的流动性。
以伊朗为例,2008年伊朗银行业务逆势上涨,行业总资产达到500亿美元,并且实现了5.4亿美元的利润。
至2017年,全球的伊斯兰金融资产规模已经超过2万亿美元,比2000年时增长了15倍,预计到2021年将会超过3.5万亿美元。其中海湾地区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特尔,巴林,科威特等国,由于地处伊斯兰金融业与石油业的中心,其资产规模占到了总资产的42%,与中东及北非地区的29%和亚洲地区的24%共同构成了伊斯兰金融业的主体。
而从业务分类来看,银行业务作为伊斯兰金融的绝对主体,其资产规模达到了1.56万亿美元,占比达76%;剩余的部分则由19%的伊斯兰债券,3.3%的伊斯兰投资基金,以及1.3%的伊斯兰保险构成。
目前,伊斯兰金融业的总体规模与传统金融业相比仍然有较大距离,然而在过去的50年间,它已经走完了从理论指导到产业落地的过程,并且在21世纪初期保持着年均12%的增长率(除了金融危机时期)。
在未来,由于欧洲的难民潮、西欧的低生育率与穆斯林的高生育率等社会因素的影响,我们或许会看到伊斯兰金融业在欧洲,甚至是世界范围内更大的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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