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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西坡原创 ,作者:西坡
昨天下午看到“山西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已致82人遇难”的消息,有点愣神,但信源是权威的,没有不相信的道理。之所以有这个反应,是印象中好些年没看到过矿难的消息了。
在我大学刚毕业和刚入媒体行的那几年,矿难和拆迁是媒体聚焦、公众热议的两类主要新闻,它们也可以被看作一个社会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的标记。
而且一次就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仿佛记忆深处的雷区,以更猛烈的阵势爆发。这个煤矿、这个地方,到底怎么了?
5月23日晚间新闻发布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是,事故已造成82人死亡,2人失联,128人受伤住院治疗。在此之前,伤亡数据发生过大幅波动。
5月23日早些时候,长治沁源县应急管理局通报称,井下当班作业人员247人,截至23日6时,平安升井201人,当时已确认死亡8人,正在搜救井下38人。但新华社、央视等中午报道显示,遇难人数已达90人。而晚上10点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又确认,目前造成82人死亡、2人失联。对此,沁源县县长郭晓方的解释是,事故发生后,现场混乱。企业对作业人数统计不清,导致一开始通报的人数不准确。(据财新)
人数混乱的原因很快就揭示了。据央视新闻,矿工入井时需要经过人脸识别,安全门、携带人员定位卡进行登记后才可入井。记者在现场看到,发生爆炸时的入井人员公示牌上显示,当时有124人入井。而经过多方核实,井下实际人员为247人,123人在系统中查不到有效信息。
央视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留神峪煤矿给出的图纸与实际不符,救援人员只能一个个巷道进行搜救。
也就是说,事故发生时,123名不该存在的“隐形人”,正在不该存在的“隐形矿区”工作。
有专业人士给出分析:
应付检查:两套图纸,一套给监管,一套井下真图
行业潜规则,对外图纸干干净净、合规、巷道整齐、范围合规,给应急局、监察局看。
对内私图,井下真实巷道、隐蔽工程、越界区域,内部人用。
监管下井前提前通风、掩盖,检查一走继续乱挖。
(据公号“学挖矿的理工男”)
这意味着,在事故已经发生,人命关天,救援人员正在和死神抢时间的时候,煤矿管理层依然没有把真图纸拿出来。是出于恐惧,还是别有所图?让人不忍细想。但这一点肯定是将来的检方和法官需要考虑到的。
煤矿为何如此胆大包天?不需要专业人士,我们也都会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利益熏心,利令智昏。
阅读新闻,观察思考这些细节,我们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利益的天平上,人命的分量太轻了。
就让我们做一个假设,假如每出现一个伤亡,煤矿都要承担天文数字的赔偿,那么还敢不敢这么干?当然前提是每一个伤亡都不会被瞒报。
这颗雷告诉我们,那看起来安稳牢靠的地基只是看起来。
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出于安全生产的迫切需求,自2010年起逐步推广人员定位系统。从文字介绍来看,这套系统是很高级的: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集成了定位卡、井下基站、传输网络与地面软件,用于矿山井下人员实时定位与动态监管的综合系统。其核心功能在于实时掌握入井人员位置、数量及运动轨迹,并具备考勤管理、危险区域禁入报警等功能。系统技术历经从RFID区域定位到UWB(超宽带)等高精度定位的演进,定位精度可达厘米级。”(百度百科)
但我们不用急于学习这些术语和技术,而必须首先回到常识:所有技术手段,都是在人的手上发挥作用的。如果一百多个大活人,大量的矿区,在监管视野中都是不存在的,那么再先进的技术又有什么用?
十几二十年前,媒体在评论一些生产事故的时候,总有一个固定话术:“监管滞后”。意思是,一些领域的发展建设速度很快,监管措施、法律法规或执行手段跟不上。但是今天,问题的性质已经变了。经过那些年接二连三的事故,无论制度还是技术,都已经基本到位了。
但是事故还是发生了。从5月4日湖南浏阳烟花爆炸事故,到5月22日山西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不到20天,累计120余人死亡。多么惨痛的代价。
除了依法严厉惩处直接责任人,更重要的是,在全局层面深入讨论为何会发生“监管空转”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监管空转是比监管滞后、监管缺失更棘手的问题。没有的时候,可以补上,有了之后,为什么明明在转,却是不灵?
据财新报道,过去一年中,留神峪煤矿至少两次被沁源县应急局行政处罚。2025年12月,县应急局发现,该煤矿三采区轨道下山猴车急停保护拉线于多处地点吊挂在电缆钩上、被电缆压住,且猴车上人员无法拉到,急停保护不起作用;此外轨道顺槽口顶板破碎,无补强支护措施,该煤矿被罚款2万元。2025年7月,该煤矿再被罚款3万元,因6月27日零点班工人入井时,有部分工人未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
现在看来,这两次处罚非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更像是一种掩护。那两笔2万元、3万元的罚款,是给生命标注的令人心寒的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