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5 07:10

流动摊贩与城管:一种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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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行业研习 ,作者:走南闯北的社长,原文标题:《安建丨流动摊贩与城管:一种共生关系》


先说三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事件一:之前去广州某著名景点游玩,该景点以“出片”而广为人知。正当我逛完准备打车离开的时候,旁边的管理员——也可能是保安或志愿者——突然对着旁边的拍摄小哥(以在景区收费拍摄为职业的一类人)说:“城管来了!”于是,周边的拍摄小哥立马就急速离开了。过了一会儿,城管果然来了。


事件二:在广州某知名美食街闲逛。我正悠哉地走着,人群中突然传来一声吆喝——一个正飞快开着摆摊车的小哥对着其他流动摊贩喊:“城管来了!”几乎是一瞬间,所有流动摊贩都消失了。几分钟后,整条街恢复了宽阔的原貌。那些“逃走”的摊贩有的可能直接收摊回家,更多的则躲在角落里伺机而动。我仔细观察过,这些流动摊贩的年纪出奇地年轻,估摸也就和我差不多大,二十三四到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有些摊贩更聪明,他们会把摊车的一侧用铁架抬高,另一侧搭在店门口的台阶上,人也站在台阶上做生意。这样一来就不算占用街道,城管也就管不着他们了。


事件三:前两天地铁高峰期,我在地铁口正准备撑伞出去——其实外面根本没下雨,只是刚下过雨,路上的人都打着伞,一群没带伞的下班族只好聚在地铁口“避雨”——耳边突然传来两句话:“不要在地铁口逗留”“买伞咯,十块钱一把”。有意思的是,这两句话出自同一个人之口,而他并没有穿地铁引导员统一的红色马甲。不难看出,他疏散人群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趁机卖伞罢了。


光凭这三个事件,还难以说清基层治理的全貌。但如果再加上一个事件,就能看出更多脉络。


事件四:2025年,一张县政府微信工作群的截图在网络上走红。截图里,阳城县县长牛琛艾特交警大队的史健菲说:“春节期间路边停车别开罚单,外地的人都回来了,以疏导为主。”网友纷纷点赞叫好。


一、基层治理一定要处理好平衡问题


很多人谈起城管与流动摊贩的关系,总喜欢用“猫捉老鼠”来戏谑概括。事件一和事件二中上演的“望风而逃、闻声四散”,正是这种博弈模式最鲜活的街头写照。但如果仅仅将其定义为管理与反抗的二元对立,就忽略了基层互动中更微妙、也更真实的平衡逻辑。


有学术观点认为,所谓治理,本质上就是对社会让渡出来的空间进行管理。那么很明显,在以上事件中,实体空间(街道和马路)与行为空间(摆摊与停车)是被同时让渡出来的。而这两个空间,恰恰可以让群众受益。于是就有了城管与流动摊贩的博弈——这样的博弈显然不是政府愿意看到的,所以有些地方会专门规划设置摊位供流动摊贩租用。但有两个问题难以回避:其一,流动摊贩之所以选择流动,正是因为成本低廉,他们自然不愿租用政府规划的摊位来增加成本;其二,政府规划的摊位往往因人流量等种种原因不会设在最繁华的地段,但人流量又是流动摊贩的生命线,这就让他们更不愿意去租了。政府因此陷入吃力不讨好的困境。


而事件四中,政府将社会让渡出来的空间在群众需要的时候暂时归还,群众因此受益,网友也因此夸赞。所以说,如果能在合理的时机将被管理的空间暂时性归还——也就是把握好平衡——显然更有利于基层治理。但问题是:怎么还?什么时候还?


吴飞在《浮生取义》里说,公共政治中的法义虽然与家庭政治中的礼仪大不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相通的:并不按照抽象的是非原则,而是在安定团结的大目标之下,使每个人尽量各得其所,获得人格价值的体现。如果一定要惩罚乃至处置一些人,也是因为这些人已经危害了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这个原则贯彻得不好,就成了无原则的摆平和稀泥;贯彻得好,则成为帮助每个人获得尊严的清明政治。这正是当前政府管理的逻辑。


前文说过,治理就是政府对社会让渡出来的空间进行管理,而这些被让渡的空间又由不同的法律所规范。然而,并非每一条法律对空间的管辖都是刚性的,有相当一部分法律条例都是柔性的,尤其是在民法等领域。所以,所谓清明政治,可以说就是政府合理的柔性管理这些被社会让渡出来的空间后所形成的一种群干关系。于是事件一、二、四就有了合理的解释——即便同属法律柔性管辖下的空间,政府不同的管理行为也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效果。


斯科特指出,底层群体面对强势权力时,很少会发起公开的、有组织的对抗,更多是采用日常化的、低姿态的抵抗形式——偷懒、装糊涂、打游击、阳奉阴违。这些悄无声息的策略,是他们在资源匮乏、权力不对等的处境下,维护自身利益最现实也最安全的选择。景区的拍摄小哥与美食街的流动摊贩,本质上都在使用这种“弱者的武器”:他们不与城管正面冲突,不质疑规则本身的合法性,只是通过你来我走、你走我来的游击战,在法律的缝隙里争取生存空间。这种抵抗没有攻击性,甚至带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配合感——摊贩不会在城管面前公然摆摊挑战权威,城管也很少会穷追不舍、赶尽杀绝,甚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执法者的角度来看,这种“放水执法”也并不能简单等同于失职。尤其对于城管、交警这类本身就拥有天然自由裁量权的执法者来说更是如此。法律条文是抽象统一的,但街头的场景却是具体鲜活的。过度严格的执法或许符合法条,却很可能直接打击普通百姓的生计。


于是,城管的“裁量弹性”与小摊贩的“日常抵抗”之间,就形成了一种无需言说的默契:城管巡查是履行职责,摊贩避让是配合管理,双方都守住各自的底线,既维持了公共空间的基本秩序,也给生存需求留了余地——这,就是吴飞所言的清明政治。


二、治理权威如何来?


最后再回到事件三。很显然,卖伞人既没有执法权,也不是地铁工作人员,但他只需要说出一句“不要在地铁口逗留”,就能让聚集的人群产生条件反射式的挪动。这背后的逻辑很简单:在日常的城市生活里,民众已经习惯了“管理指令”的存在,默认说出这句话的人拥有管理的权力,而服从是成本最低的选择。卖伞人正是抓住了这种心理,用一句仿冒的权力话语,为自己的生意清出了场地。


这种权力仿冒的现象,恰恰说明国家权力已经弥散到了日常生活的每一个微观场景。它甚至不需要以实体的执法者形象出现,仅仅是一套话语、一种预期,就能产生实际的约束力。但反过来想,这种轻易就能被借用的权威,也藏着治理的隐忧:如果民众的服从只是出于对权力的畏惧,而不是对规则本身的认同,那么权力的边界就很容易被滥用——既可能被执法者过度使用,也可能被普通人投机借用。影响比较严重的如:“假钦差”赵锡永之类的案件也是同样的逻辑产物。


更值得深思的是,卖伞人的投机之所以能成功,本质上是因为疏散地铁口逗留人群本身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他的行为虽然出于私利,但客观上确实起到了疏通通道的作用。这就形成了一种荒诞的共生:正式的官方治理力量没能覆盖到的场景,被一个投机的小贩用仿冒的权力话语补上了。这当然不是值得提倡的方式,但它提醒我们,公共空间的治理需求是真实存在的,当正式治理缺位时,民间就会生长出自发的,甚至是投机的替代方案。


这件小事也折射出基层治理的一个核心命题:治理的权威到底从何而来?靠强制力维持的权威,能让人服从,却很难让人信服;而建立在公共利益认同之上的权威,才会真正扎根在民众的行为习惯里。


或许,当治理本身始终站在多数人的需求一边,像事件四里春节不贴罚单那样,释放出善意和温度,民众对规则的认同就会越来越深,权力话语也就不会轻易被投机者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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