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ICT解读者 ,作者:ICT解读者 老解
2026年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作出处罚,罚没合计51.79亿元(退还订单储备金1.22亿、没收16.58亿、罚款35.21亿)。
认定的事实很具体:通过“特牌独家合作”限定交易,以“调价助手”强制全网最低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
这不是孤立事件。往前数,阿里和美团因二选一分别被罚182.28亿和34.42亿,京东、美团、淘宝在外卖补贴战中频遭商户投诉与监管约谈,部分行为已进入不正当竞争审查,平台经济头部玩家几乎都走过"先扩张后挨罚"的路。
但每一次罚单落地,舆论场总有一波固定剧本。
某些网络自媒体连夜披上“正义袍”,把平台钉上“天生作恶”的耻辱柱,顺手把板子打到“资本原罪”上,再升级成“大平台被外国资本控制、不以中国发展为目标”的民族主义叙事。
携程案公布后某流量博主一篇《天下苦平台久矣》就是标准模板——用“科技向善动机论”预设平台皆恶,把行为性垄断等同于自然垄断,再用“AB股下的外资财务股东”偷换“外国资本控制”,最后喊“交给国资才放心”。

这套挑动对立情绪的话术要流量很灵,但要厘清事实很糟。
国家不是要“打掉”平台
国家对于平台经济的定位,从来不是“打掉”,一直都是“发展和规范并重”。
2021年九部门《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写得明白:平台经济是“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新型经济形态”,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地位日益突显;既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又要建立健全规则制度。发改委当时对此解读的原话是:“总的来看,我国平台经济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作用是积极的,针对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补齐短板、强化弱项”。
2024年11月2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把话说得更直白。李强总理主持的这次会议,专门研究推动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给出的定位是两句话:平台经济事关扩内需、稳就业、惠民生,事关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
紧跟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壮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支持消费互联网平台企业挖掘市场潜力,强化数据要素供给。同时也没放松规范那一头:健全常态化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劳动者合法权益。
从2021年到2024年,措辞没有收缩,反而在加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两个词放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层面说出来,信号已经很清楚了。
把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的罚单翻译成“国家要否定平台经济”,要么没读文件,要么纯粹就是为了操弄民间情绪。
罚的是行为,不是形态
罚携程,罚的是它用流量分配权强迫酒店独家、用算法代改价剥夺商户定价权这两件具体违法行为,不是罚“平台这个形态”。就像交通违章罚款不证明“汽车该禁止上路”,反垄断罚单也不证明“平台该退出经济系统”。
反过来想:如果没有携程、美团、阿里、京东这些平台,中国酒店分销、外卖配送、小微商户获客、农产品上行、跨境支付会是什么样?
电商打通了产销通道,帮千万农户和中小商家把货卖到全国。本地生活平台盘活了服务业,创造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外卖骑手、社区团购团长、即时配送员,这些人靠平台吃饭。
出行和在线文旅把交易成本压了下来,老百姓订酒店、打车的价格透明度比十年前高了一个量级。
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把工厂里的设备数据和供应链调度搬上云端。
2020年疫情期看得最清楚:正是平台把零工就业、社区保供、商户线上化扛了起来。当然彼时也有骑手权益、算法派单的争议,但那恰恰说明平台该被规范,不是该被消灭。
没有平台,经济运转会出大问题。线下中介加价更狠、区域信息差更大、中小商户流量成本更高——这是没有平台的平行世界里大概率会发生的事。
“外资控制”站不住
舆论场还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说法:国内头部互联网平台被外资控制。
事实需要厘清。境外资本在互联网平台的持股,大多属于早期财务投资,企业经营决策权和战略主导权牢牢掌握在中方管理团队手里。
以携程为例,AB股结构下百度、T.Rowe Price这些机构股东拿的是经济利益,投票权远不及管理层。
平台的核心市场、客户、产业链全部扎根国内,企业长远利益跟国内经济发展深度绑定——退一步说,即便境外资本真想无序干预,外商投资审查、数据跨境监管、境外上市规则这几道制度防线也一直在收紧。
把垄断行为嫁祸“境外势力”,既放过了真正的责任人——做出“特牌限流”和“调价助手”决策的管理层,也误导了监管方向。
平台不是油电气
还有一种极具迷惑性的类比:把互联网商业平台跟电力、供水、通信这些公用事业对标,暗含“平台应当收归国有才能让人放心”的结论。
油、电、气、基础通信属于自然垄断的民生基础设施,承担普遍服务义务,具备公共产品属性。互联网平台属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场化商业主体,创新迭代高度依赖市场竞争。这是两类完全不同的业态。
老百姓一边骂平台抽佣,一边也在骂三桶油、三大运营商垄断——说明所有制本身不是垄断问题的终极答案。
公用事业国企有效率僵化、创新钝化的一面,平台经济的核心贡献恰恰是民间资本用市场机制把供需匹配成本打下来、把长尾需求规模化。
这部分效率红利,不是换块“国有”牌子就能自动保留的。
因此,真问题不是“谁家的孩子”,而是有没有清晰红线加有没有事前监管能力。
监管自己的课也要补
携程案确实也照出了监管自身的短板。
从2020年“特牌加调价助手”跑起来,到2026年才立案罚款,中间商户投诉多年、规则空窗五六年;《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拖到2026年4月才施行。
等问题大了再罚巨款了事,对商户是迟到的正义,对平台是不可控的合规风险,对社会是反复交学费。
健康的治理应该是三步走:事前画红线——分类分级、算法备案、禁止代改价、公平流量接口;事中常态化监测——商户投诉直报、价格行为抽查;事后精准执法——按行为罚,不按身份罚。
全球都在“边立规边执法”。欧盟《数字市场法案》2024年生效,2025年就对苹果、Meta开出7亿欧元首罚;美国FTC同步盯着谷歌和亚马逊。
没有谁能靠一次天价罚单终结问题,规则前置、常态化巡查才是正路。
管行为,不管出身
平台经济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免罚圣体。
它跟油电水气一样是现代经济的配套设施,但跟油电水气不同的是,它靠民间资本和算法迭代长出来,就该用法治化的竞争规则去约束,而不是用民粹情绪去审判。
携程这51.79亿,买的是一次行为纠偏,但这不能成为平台经济的死刑判决书。
建议某些网络自媒体下一次再喊“苦平台久矣”时,先把句子改准确——苦的是滥用垄断的平台,而不是平台本身;该钉上耻辱柱的是“特牌限流加调价助手”这套具体操作,而不是互联网平台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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