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一个生物狗的科普小园 ,作者:Y博的科普园
上海6岁女童“小美”接受基因编辑治疗后死亡一事经《科学》曝光后成了中国学术圈、医药界的焦点。
对于学术圈,站在吃瓜群众的角度,当然会旁观涉事的国内著名科研团队是否会遭到清理;但作为同是围城里的人,难免要担忧国外顶刊是否会对中国研究的伦理合规提出新质疑,国内监管对科学家创业、成果转化是否会踩刹车。
至于医药界,无疑会忧心本就由于商业前景不明朗处境尴尬的基因治疗是否会因此堕入冰点,以及更广一层,推动当下中国新药研发飞跃发展的IIT(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是否会被牵连。
但跳出专业人士的同温层,对于普通民众,“小美”父母倾家荡产求“治愈”换来人财两空的结局,看上去高度类似10年前轰动全国的魏则西事件;为“学术卓越”而牺牲患者利益进行基因治疗,又像极了8年前贺建奎悍然制造基因编辑婴儿的丑闻。
不过这三起表面都涉及前沿医疗技术、也都涉及患者被误导的重大事故,却有着诸多关键不同。
先看最早的魏则西事件。不同于贺建奎、“小美”悲剧,魏则西事件里的医疗技术接近于“纯属虚构”,而提供医疗的机构是绝对的盈利导向。
2014年,20岁的魏则西不幸确诊极为罕见的恶性肿瘤滑膜肉瘤。他做了放化疗,可是对于这种罕见癌症依靠此类传统治疗无法治愈。怀着想彻底治好的心愿,魏则西一家尝试了包括中医在内的各种方法,最后非常不幸地由于当时国内主流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机制,通过网络检索进入了“莆田系”医院,后者向其推荐了DC细胞疗法(DC-CIK)。
DC细胞是我们体内呈递抗原的主要细胞类群,DC细胞疗法是提取患者的DC细胞,让它们在体外和癌症抗原接触,希望通过这种“培训”,回输到患者体内后刺激人体免疫系统攻击癌症。
尽管DC细胞疗法的理论看上去很美,但它唯一验证有效的适应症是前列腺癌,而且在那种癌症里有效性也很有限。“莆田系”医院却向魏则西一家大力宣传这种疗法可以治愈魏则西。最终,支付了约20万人民币的医疗费用后,魏则西依然不幸离世。
注意魏则西事件里,魏则西确实需要治疗,医疗需求是真实的。可是患者进入的医院与接受的治疗都存在严重的造假性质。魏家以为孩子到了一家知名可靠的医院,可实际上是存在严重隐患的民营医院,网上看到的“排名靠前”是别人花钱打的广告,也没有任何证据支持魏则西这样的病可以用DC细胞疗法。
这些严重的造假背后是直接的经济利益导向:“莆田系”医院就是为了盈利而生,魏家付出的20万,每一分都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利润。
再看贺建奎事件,2018年,当时任职于南方科技大学的贺建奎宣布人类第一个基因编辑婴儿诞生,他利用CRISPR技术让双胞胎姐妹“璐璐”和“娜娜”不会感染HIV病毒。
贺建奎的行为很快成了国际丑闻。在制造基因编辑婴儿的过程里,贺建奎招募了男性携带HIV病毒,女性未感染HIV的夫妇,许诺为他们进行的试验可以保证孩子不受HIV困扰。整个试验其实包括辅助生殖与基因编辑两个部分。贺建奎为这些夫妇做试管婴儿,但在做试管婴儿期间,对胚胎进行CRISPR基因编辑。
不同于魏则西事件,贺建奎为这些夫妇提供的医疗技术是真实的:试管婴儿、CRISPR基因编辑都是现实的技术,不像DC细胞治疗治愈滑膜肉瘤是纯属虚构。但贺建奎却虚构了进行相关试验的必要性与医学意义。
对于那些希望自己的孩子不受HIV侵害的夫妇,贺建奎塑造了只有让他对胚胎做基因编辑才行的叙事,可真相是医学界早就明确了两点:如果HIV感染者能把体内病毒量控制在检测不出的程度,不会传播HIV病毒,即0病毒等于0传播;有很多抗病毒药物可以让HIV感染者达成0病毒状态。
贺建奎做的试验理论基础是人体的CCR5蛋白是HIV病毒进入人体细胞的关键,一些人的CCR5基因上天然少了一段,部分HIV病毒株无法侵入这些人的细胞。理论上CRISPR可以对我们身上的任何基因进行编辑,也可以复刻少数人的“抗艾滋病”CCR5基因突变。贺建奎想做的就是用CRISPR技术,让那些夫妇做试管婴儿的胚胎都有这种特殊的CCR5突变。
但贺建奎没有告知这些夫妇的是,学术界主流意见都认为对人类胚胎做基因编辑的技术并不成熟。即便是当下,我们依然无法保证基因编辑的工具只编辑出我们想要的基因序列,不产生脱靶效应。而胚胎编辑还涉及到无法保证每个细胞都得到编辑,编辑过程对胚胎存在潜在伤害风险等诸多问题。
伦理上,胚胎基因编辑更是涉及到永久在人类基因库里引入人为改动,有巨大争议。
注意,由于人类胚胎基因编辑的风险争议,贺建奎做的试验并没有合法的手续。他一方面伪造伦理审查文书,骗取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另一方面,在中国相关法规禁止为HIV感染者提供辅助生殖技术的背景下,他又通过冒名顶替的形式,欺骗医疗机构完成试管婴儿。
贺建奎与“莆田系”,一个骗人治病,一个治病骗人,可以说在欺诈上是异曲同工。但二者在动机上截然不同,贺建奎并不是为了从受试者那里赚钱,他要的是“名”,全球胚胎基因编辑第一人的名号才是他看重的。当然,当年的贺建奎大概没有预计到这会是臭名昭著而非声名鹊起。
最后再看上海交大仇某某团队为6岁女童“小美”做试验性质的基因治疗,结果孩子因治疗引发的不良反应去世。
由于“小美”一家向仇某某团队支付了86万美元用于相关的研究与试验,很容易给人这是类似魏则西事件虚假医疗谋财害命的印象。但实际上基因治疗的生产成本极高,不同于“莆田系”骗取魏则西一家20多万,仇某某团队拿的这86万美元,不太可能有盈利,而是用于覆盖真实的试验成本——《科学》的调查也基本证实了这点。
论动机,仇某某团队更类似贺建奎,他们想要的是名,全球首个成功对中枢神经系统基因编辑治疗,这种独一无二的学术地位才是他们追求的。
看《科学》的报道,会发现“小美”父母与仇某某团队交流时暗含着一种“对牛弹琴”。家长关注的是孩子的治疗,希望到底多大、风险到底是什么,仇某某本人却在聊研究相关的论文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仇某某团队以极为乐观的解读来鼓励“小美”一家继续参与试验,与其说是他们希望从“小美”家身上继续捞钱,倒不如说是对自己拿下全球脑内基因编辑的头把交椅充满信心,“小美”是他们这次攀登“科学高峰”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需要“小美”一家和自己一样坚持,不要脱离团队。
可尽管有着类似的“求功名”动机,不同于贺建奎招募的受试者即便没有基因编辑也能有健康、不感染HIV的孩子,“小美”确实有极为罕见的遗传病,她需要治疗。
“小美”的主要表现是自闭症,这是一种目前有效治疗手段极度缺乏的疾病。作为旁观者,我们如今比较容易说这个孩子症状不算严重,做行为矫正等传统治疗大概也能有相对正常的人生。可对于很多父母,孩子能过得“相对正常”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
仇某某团队不是贺建奎那般欺骗“小美”父母,让他们误以为原本健康的孩子有患病风险,需要做临床试验。他们更多是片面展示信息,让“小美”父母看到基因治疗的治愈潜力,却始终未能意识到与潜在疗效并存的安全风险。
这也带来上海基因编辑治疗致死事件与魏则西、贺建奎事件的关键差别:这次的基因编辑临床试验在纸面上似乎吻合了所有合规要求。
魏则西事件里的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莆田系”都涉及提供虚假医疗信息,就算是在十年前也是游走于灰色地带。贺建奎更是直接伪造伦理审批文件,冒名顶替欺骗医院做试管婴儿。
“小美”的试验完全不同,临床试验注册在案,走了需要的所有学术、伦理审查。没有证据指向仇某某团队有显著“程序不正义”的地方。而且不像贺建奎偷偷摸摸做试验,突然宣布自己制造了基因编辑婴儿,仇某某团队巴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在干大事,相关临床前研究虽然在“小美”去世近一年后才发表于《自然》,但投稿在24年就开始了。
如果说魏则西、贺建奎都能归咎于制度上的漏洞、法规上的缺陷,可以讨论如何健全规则来避免下一个年轻人成为魏则西,防止下一个贺建奎的出现,“小美”的悲剧带来的是完全不同的问题。
学术审查、伦理审查一个没拉下,试验的潜在问题也很明显:患者病情不重,不该承受高风险的基因治疗;猕猴毒理研究有问题,没有找到安全剂量,不应推进到人体临床;甚至连研究团队也是国内相关领域里的头牌,不该不懂规矩。
这种情况下怎么还能制造出一个纸面上完全合规,事实上全是红灯的临床试验悲剧呢?
这或许是“小美”的悲剧里最需要我们反思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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