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瞎说职场 ,作者:Sean Ye,原文标题:《师爷,给我翻译翻译,什么TMD是「强迫劳动」》
最近最热点的新闻,大概是关税相关的。
特朗普政府又开始挥舞关税的大棒,但这次不再是之前可笑的「美国长期承受不公平、不平衡的贸易逆差」,而是使用了一个新的词汇:「强迫劳动」。

先表态一下,美帝对我们开征的任何关税,都是不合理的。
但今天我们不谈政治立场,单从客观的角度给大家翻译一下:
到底美国政府口中的「强迫劳动」到底包括什么行为?不包括什么行为?
在开始之前,我们先做一道选择题,看看在各位读者看来,哪些属于强迫劳动?
参与完投票后,我们来分享答案。
1
强迫劳动的核心指标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一提到强迫劳动,首先想到的是农奴。
要么是,活在美国南方种植园里的,被皮鞭抽打、戴着脚镣干活的黑人;要么是被推进罗马斗兽场,和猛兽搏斗的奴隶……
其实不然。
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劳工组织(ILO)的定义里,强迫劳动的核心就两条:
1)非自愿;
2)带有惩罚威胁。
简单来说,就是这事,你不想干了,但因为某些拿捏你的手段,你不敢走,只能硬着头皮接着干。
随着全球供应链审查越来越严,欧美等主要进口国直接把“是否存在强迫劳动”作为关税制裁、甚至扣押货物(如预扣令WRO)的依据。
再敲个黑板,判断是否是强迫劳动,看两个点:
劳动是否违背打工人的自主意愿?
工人如果拒绝或离开,是否面临严重的惩罚或胁迫?
2
996是强迫劳动吗?
这可能是广大打工人最关心的痛点了。
我们天天吐槽996是折磨,加班加到脱发,甚至被大佬说是“福报”。那么,在国际法和合规审计里,996算不算强迫劳动?
答案可能会让你有点意外:在美国不是,但是……。
为什么?
先说美国,在美国法规里,996属于违法超时加班,或者是劳动法要管的「违规违法行为」。
但是,它缺少了强迫劳动的核心要素——限制人身自由或强迫留任的惩罚手段。
作为打工人,我们觉得996太卷,我们可以提离职。
只要我们提离职能走出去,且公司没有通过扣押你身份证、物理禁锢、或者威胁人身安全的方式留你。
那就不是「强迫劳动」。
我的老粉可能会质疑:
「你个浓眉小眼的怎么胡说呢?
我记得还记得你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讲大厂因为强迫劳动的法律而准点下班——大厂强制准点下班,释放了什么信号?
是的,我写过,因为在法规这件事上,美国这么看,欧洲可不一定这么想。
事实上,在《欧盟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采用了国际劳工组织(ILO)对强迫劳动的定义和11项认定指标。而在ILO的认定标准中,“过度加班(Excessive Overtime)”被明确列为强迫劳动的潜在特征之一。
如何认定:
当企业每月加班时间大幅超过法定限额(如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的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且叠加了隐形惩罚(如“不加班就扣奖金、降绩效、甚至解雇”),就会在国际审计中被判定为存在“隐形强制性”。
如何处罚:
一旦某种产品被欧盟监管机构判定在生产或供应链的任何环节使用了“强迫劳动”(包括因过度加班而被认定),该产品将被直接禁止在整个欧盟27国市场上架销售、已被进口的必须全面下架并强行销毁。
回到我们的题目:
996,大小周,算是强迫劳动吗?
某互联网公司实行「996」工作制,虽然公司依法支付了加班费,但员工感到身心俱疲且竞争压力巨大。
某科技公司实行“大小周”加班,且完全没有支付额外的加班费(构成拖欠工资)。如果员工拒绝加班,会被公司直接以“绩效不达标”为由解雇。
在美国肯定不是。
但是在我们国家,大家依然可以依法举报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看看这家公司的产品,是不是远销欧洲。
3
什么行为是「强迫劳动」
答案呼之欲出了,剩下的选项100%属于强迫劳动。
某跨国建筑分包商在海外项目中,统一扣押了外籍工人的护照,并规定必须缴纳高额违约金才能辞职回国。
某制造企业在招工时,要求工人先向中介缴纳一笔高额“培训费与路费”。入职后,企业以抵扣债务为由扣留其绝大部分薪水,工人因无力偿还债务而无法离开工厂。
某职业院校强行安排学生到指定的高危、低薪流水线工厂“实习”。学生若拒绝参与或中途离开,学校将以“不予发放毕业证书”作为要挟,使其无法顺利毕业。
某工厂实行闭环管理且安排看守人员,工人不能拒绝或随时离职。
问题的关键是:公司、学校、组织有没有使用“非正当手段”限制了打工人的选择权。
国际劳工组织列出了11个指标,其中最典型、也最容易踩雷的一条就是:
限制人身自由与扣押身份证件。
去年有这么一个新闻:
某企业在南美洲的供应商工地,陷入了中国劳工权益的争议。
据当地劳工监察部门的调查,部分工人被扣留了护照,离开宿舍需要批准,且工作环境极其恶劣。
这一下就被当地政府直接定义为“强迫劳动”。
在很多跨国工程或者海外工厂里,管理层可能会觉得:“我扣护照是为了怕他们乱跑、怕他们丢了,我是为了方便统一管理啊!”
但在国际法规看来,只要你拿走了工人的护照、身份证,导致工人无法自由离职或离开工作场所,这就触犯了强迫劳动的核心红线。
除了扣护照,还有几种行为极其危险:
工作还债:通过高额中介费、培训费等方式让工人欠债,要求干活还债;
扣压薪水:故意押着几个月工资不发,谁走就不给钱;
暴力或人身威胁:保安看守厂区,严禁外人出入,不干不给毕业。
只要踩中了这些,就是强迫劳动。
打工人的核心竞争力,离不开一个公平健康的职场环境。
我记得在刚刚进入WTO的时候,还听到过一条匪夷所思的报道:美资客户在拜访中国工厂后,要求给工厂安装空调,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否则就撤单。
这在我当时看来是匪夷所思的:你是来买东西的,你凭啥管我员工的工作环境呢?
这么多年来,我在外企、民企都工作过,我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什么是供应链管理,什么是ESG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成功,需要依托人才;但人才是有限的,是需要法律保护的。
尤其是对于那些出海企业来说,除了搭建Tiktok团队,海外销售团队之外,也要搭建起一个良性可持续的雇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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