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老孙荐读 ,作者:立平坐看云起,原文标题:《孙立平|对携程问题的另一种解读》
携程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有关部门开出51.79亿元的罚单,长期被坑的商家和消费者也似乎出了一口气。但如果对这件事情仅仅还是停留在道义的谴责上,就过于简单化了。
技术作恶,一个日益凸显的问题
携程案的实质,是算法霸权下的定价权剥夺,而这种剥夺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技术实现的。尽管我们经常说,技术本身不会作恶,但人可以利用技术作恶,而且现在看,具有智能的技术自主作恶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大。
携程问题的特点是,它不是像传统商业中那种用一纸合同来强迫商家就范,而是通过技术手段的运用,用一行行代码、一套套算法,悄然完成了对酒店经营者定价权的剥夺以及对消费者的技术性误导。
携程利用技术手段将合作酒店分为你完全无法挣脱的“特牌”“金牌”“无牌”三个等级。“特牌”享受更多流量倾斜,条件是与携程独家合作;“金牌”需承诺“全网最低价”——比其他平台低20元或5%以上。这套“挂牌体系”并未将独家要求写在纸面合同上,而是由业务经理口头传达。一旦酒店在其他平台上架或价格未达标,方便的技术手段便以降级、限流作为惩罚。
由此,商家利润的相当一部分流向了携程。云南丽江某民宿业主算了一笔账:该民宿旺季月营业额约10万元,而携程各类收费合计约4万元。营业收入的40%上交平台,这就使相当一部分民宿陷入“不合作无客源,合作即亏损”的两难境地。
更为隐蔽的,是一种名为“调价助手”的技术工具。据报道,这一工具可自动扫描其他平台上同款酒店产品的价格,发现携程价高时便自行调低酒店在携程的挂牌价。酒店经营者反映,“调价助手”修改房价时“不会主动通知”,没及时发现“被调价”的情况下,会对正常经营产生严重影响。更恶劣的是,有商家反映携程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先后9次强制开通调价助手功能,将店内480元一晚的节假日房价改为130元。
这些作恶手段,一方面指向商家,另一方面则指向消费者。在最近几年中,消费者反映的大数据给消费者挖坑,坑害消费者的事件屡见不鲜。以具体手段五花八门,如杀熟、订票附加服务、虚假票数房间数显示、金融陷阱等,不一而足。
2021年,携程曾因涉嫌大数据杀熟被判三倍赔偿——钻石会员胡女士通过携程订购酒店支付2889元,退房时却发现该酒店挂牌价及税金共计1377.63元。技术,在这里不再是提升效率的工具,而成为剥夺议价能力、转移剩余价值的利器。
记住,所有这一切,都是以技术的手段实现的。而这些技术手段正在演进进化中。
进化:从货柜位置到入门导购
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是人类历史上两大划时代的发明。问题是,我们把这些伟大的发明用在什么地方?用来干什么?携程的案例告诉我们,其实也不仅仅是携程了,这些技术完全有可能被缺德式的使用。
这里要注意的是,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造就的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平台经济。
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梯若尔(Jean Tirole)有关平台的开创性研究可以为我们理解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提供有益的启示。在梯若尔看来,传统市场是一种单边市场,即把产品卖给客户,核心是产品。而平台是一种双边市场,是把两边用户撮合在一起,核心是关系与匹配。
梯若尔指出,双边市场与双边市场是根本区别是市场核心逻辑的不同。在传统单边市场,价值由卖家创造,买家为这个价值付费,买卖双方之间是独立的交易关系。而在双边市场中,平台本身不生产核心产品或服务,它的价值在于撮合两侧用户,平台通过降低他们的搜索成本和交易成本来获利。
这样就导致定价模式的不同。在单边市场中,成本结构清晰,价格通常围绕成本上下波动。消费者花了多少钱,基本对应着多少商品价值。而在双边市场中,平台会刻意对价格敏感、能带来流量的那一侧进行补贴甚至免费,而对另一侧收取高价来覆盖成本。这样,甚至出现羊毛出在猪身上的现象。
这就使得下面的三个因素成为竞争的重要资源。一是流量,流量为王,而且平台掌握流量的分配权,商家为了获得曝光,不得不接受平台设定的各种条件;二是数据,平台留存了商家的评价、用户等数据,商家面临极高的转换成本,只能被平台锁定,这种锁定使得商家即便不满平台的抽成比例也难以脱离、三是算法,大型数字平台不仅是市场参与者,更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这一点下面再讲。
但如果进一步分析,人们可以发现一条从互联网时代延伸至人工智能时代的技术作恶升级曲线。
而现在,人工智能有可能正在打开就是的升级之门。打个比方,如果说互联网时代的平台是超市货架的摆放者,那么AI时代的平台,则变成了全程陪同的私人导购,甚至是一个带路收钱的“托儿”——后者拥有的权力,远比前者大得多。
而这些年携程之所以声名狼藉,并受到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一个重要的原因的,其技术作恶过于简单粗暴的特征,更进一步说,其技术也比较落后。因为其作恶逻辑还是停留在一个即将被淘汰的范式——它还在用互联网时代的“蛮力”手段攫取利润,而监管的利剑已经升级到了可以精准斩断这种蛮力的水平。
AI时代的共生与竞争
我们不能把携程(其实不止是携程,而是包括其他的平台)的垄断问题与历史上的垄断问题等量齐观。我们一定要意识到,这是一种新情况,新挑战。这种新情况新挑战,现在可能还仅仅是一个开端。未来的垄断可能会更无形、更隐蔽、更温柔,但也更厉害。
市场是一种经济生态。过去,人们经常强调的往往是这种生态中竞争的一面,这无疑是对的,因为没有竞争就没有活力,但人们往往忽略了这个生态的另一面,即共生。没有共生,这个生态就会衰竭,甚至竞争也会失去基础。
携程式的平台垄断,破坏的恰恰就是这个生态。在这种垄断之下,商家被压榨到极限,离开它活不了,依附于它则任人宰割,甚至无钱可赚。于是,整个市场陷入高度内卷。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市场中为什么要有反垄断,反垄断的目的就是维护竞争与共生的平衡。从历史上看,反垄断一直与市场制度如影相随。而携程事件提醒我们的是,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时代,反垄断正在遭遇新的难题。这个难题概括地说,就是看不懂、抓不住、说不清。
所谓看不懂是说,在过去的市场里,垄断很容易被发现,你的价格涨没涨,有没有异常变化,市场份额到了什么样,很容易被发现。而现在,这些都不管用了。平台对消费者免费,甚至倒贴钱发红包。从表面上看,它简直是“活雷锋”,哪来的垄断?但实际上,它可能在另一侧(商家)收着高额佣金。而且,它从不明目张胆地说你不许去对手那里,而是悄悄在算法里做手脚。比如,把某家店的权重调低一点,或者让AI在推荐时恰好不选它。你根本看不出来它是“恰好”还是“故意”,这让监管者很难取证。
所谓抓不住,是指证据在平台手里,而且随时可改。传统垄断靠的主要是“合同”,比如当年微软捆绑IE浏览器,那份合同白纸黑字摆在那。现在平台靠“算法”。算法是流动的:今天调高某家店的排名,明天又调回来。处罚时,平台可以说“那是系统自动优化的,不是人为的”。监管者就算查代码,复杂的大模型连程序员自己都很难解释清楚“为什么这么推荐”。而且,很多责任也难以说清,平台可以轻易把责任推给“技术局限”或“用户误操作”。
还有一种困境,就是对于监管者来说,管松了失控,管紧了扼杀创新。每次有关部门一想出手,平台就会说“我们要跟美国AI竞争”、“严管会扼杀创新”。而且,法律赶不上技术的迭代。法律从起草到通过需要好几年,但AI的迭代是按月算的。当你立法禁止“二选一”,平台已经进化到“流量调控”和“AI导购”了。永远是“监管的枪刚架好,靶子已经跑了”。
但尽管存在上述困境,从各国政府的做法来看,还是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比如韩国已经制定了费率管制的有关规定,美国通过有关法律限制支付手段的垄断,旨在降低中小商户的经营成本;保护“被看见权”,如欧盟通过P2B法规,要求平台公开排名规则,促进算法的透明化;针对AI导购,保护“入场权”,防止平台利用裁判员优势排挤第三方。
除此之外,一些更深远的基础性工作也在推进,比如强化数据权利,防止平台数据霸权;建立集体议价制度,让中小商户抱团与平台谈判;降低迁移成本,保障商家能带着信用记录跨平台经营等。总的来说,全球监管者的共识是:保护中小商户,并非要废掉平台,而是通过为平台这头巨兽装上缰绳,实现平台与商户的共生。
在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也许我们在效率的理念之外,要有一种共生的理念了。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 hezuo@huxiu.com,我们将及时核实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