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03 20:06

欧盟的“有条件需要”:中国大模型将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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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Internet Law Review ,作者:张颖


2026年8月2日,欧盟《人工智能法》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对于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的先进通用人工智能模型,其提供商还须履行额外义务;同一天,《人工智能法》第50条对AI提供者和部署者新的透明度规则的也开始实施。


目前,约有190个组织签署了法案透明度规则的配套指南《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透明度行为准则》(简称《透明度准则》),Anthropic、OpenAI、Google、Meta、Microsoft、Mistral等均在其签署名单中,但中国大模型阵营集体缺席;唯一被点名的中资企业是联想。


与此同时,欧洲企业正在加速向中国AI模型迁移。据《金融时报》报道,从硅谷到欧洲,越来越多企业采用DeepSeek、Qwen、Kimi或GLM-5.2等中国模型处理部分任务;西门子更是与阿里云扩大合作,将Qwen模型集成进其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


当所有人都在通过合规换取欧盟市场的长期门票时,中国大模型企业的“不签署”,究竟是战术性的观望,还是战略性的失位?


一、欧盟为什么“需要”中国模型


布鲁盖尔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法国投资银行Natixis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Alicia García Herrero在8月3日在其文章中表示:“如今,欧洲采纳中国开放的人工智能模型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具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


1、美国不可靠,是欧洲转向中国模型的第一推力


2026年6月,特朗普政府对Anthropic前沿模型实施出口管制,Fable 5短时间内全球下线。《金融时报》指出,这一事件“深刻影响了欧洲企业的心智”——即便措施后来被撤销,它也提醒欧洲:外国供应商可能在一夜之间切断对关键技术访问。


在2026年6月的G7峰会上,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表示对美国可能随时切断其他获取美国AI模型的途径表示了担忧,他特意当着美国特朗普和AI科技公司CEO的面警告说,如果美国“一夜之间就能关闭开关”,不仅会损害欧洲客户的经济,还会损害AI公司本身。


欧盟已经意识到,美国对AI访问的限制已经让欧洲在技术领域的脆弱性暴露无遗。


2、中国模型有吸引力,是第二推力


使用中国AI开放权重的成本远低于借助美国技术。


欧洲企业算的是总账:Lindy从Anthropic Claude全面切换至DeepSeek-V4后,推理成本下降约95%;爱沙尼亚Floxy迁移至DeepSeek-V3后成本下降约92%


更重要的是,中国开放权重模型可供用户下载并在自己的硬件上运行,从而规避了数字断电开关带来的风险——这赋予了欧洲企业真正的“AI自主权”(AI dependence)。


DeepSeek V4更以华为昇腾950芯片端到端训练,成为首个完全不依赖美国基础设施的全球竞争力前沿模型。西门子与阿里云的合作正是这一逻辑的典型:将Qwen模型集成进工业软件,既降低成本,又在欧洲数据边界内实现AI自主权。


但中国也在考虑限制前沿模型出口,这触及欧洲AI战略的核心问题:如果美国和中国同时把AI作为“杀伤开关”,欧洲将无计可施。欧盟需要中国模型作为对冲美国的杠杆——但欧盟却不愿为此放弃监管主权。于是“准则机制”成为精巧的平衡术:市场保持开放,但合规将作为“条件”传导至中国提供者。


二、欧盟的"有条件":AI法案到底管什么


对欧盟而言,中国和美国的AI模型的先进性是真实的,且驱动这些模型快速发展的计算能力、数据、资金、人才都是欧盟难以企及的。但欧盟作为贸易和联盟伙伴的地位目前依然稳固,因其仍保有2个比较优势:一是拥有约4.5亿消费者的庞大单一市场,二是制定全球标准的权力,即通过明确的规则来治理技术(布鲁塞尔效应)。


8月2日开罚的《人工智能法》,就是这套规则的具象化。


1、准则是自愿的,义务是强制的


法定义务(《AI法》第50条):聊天机器人必须告知用户"正在与AI交互";AI生成的文本、图像、音频、视频必须嵌入机器可读标识;深度伪造必须明确标注;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AI生成文本必须披露。罚则上限1500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3%


自愿准则(《透明度实践准则》):签署方可以依赖其具体措施来证明对第50条义务的合规,获得"简化的、可预测的、法律确定的路径"


欧盟委员会在签署名单公布时特别强调:“签署准则的提供者和部署者,可向监管机构发出信号,表明其致力于促进AI公信力”——反向解读即是:未签署者将失去这一“善意信号”,在监管眼中属于“需逐案审查”的高风险类别。


2、开源豁免的边界——这是关键


免费开源许可发布这一属性,在中国模型进入欧盟市场时,远非一张“豁免牌”。精确地说,欧盟《人工智能法》的“透明度义务”分为系统层(第50条)与模型层(第53条)两个维度,开源许可的豁免效力各不相同:


(1)系统层(第50条):开源不豁免。基于开源模型构建的聊天机器人、图像/视频/文本生成器等生成式AI系统,只要投放欧盟市场,其提供者/部署者仍须履行AI交互告知、合成内容机器可读标记、深度伪造披露等第50条义务。


(2)模型层(第53条):以自由开源许可发布、且权重/架构/使用信息完全公开的GPAI模型提供者,可依据第53(2)条豁免技术文档编制与下游信息提供义务——但版权合规政策(53(1)(c))与训练数据"充分详细摘要"(53(1)(d))不在豁免范围内。


(3)系统性风险GPAI的全面义务:若GPAI模型训练算力≥10²⁵FLOPs(约70B+参数规模)或经委员会认定具有系统性风险,则第53(2)条开源豁免整体不适用——提供者不论开源与否,均须依据第55条履行模型评估、对抗性测试、严重事件报告、网络安全保障等完整义务群。


这意味着,中国前沿开放权重模型(如DeepSeek、Qwen、Kimi等)若投放欧盟市场,即便以开源许可发布,也必须编制并公开训练数据摘要、建立欧盟版权“选择退出”合规机制;其中达到系统性风险阈值的模型(如参数规模≥70B的前沿版本),不论开源与否,均须通过对抗性测试等系统性风险义务——这正是为什么中国大模型企业若要在欧盟市场合法运营,合规工程改造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


三、双向闸门:机遇窗口与不确定性并存


美国对Anthropic前沿模型的出口管制,让“美国AI武器化”从抽象担忧变为欧洲企业的切肤之痛,欧洲对中国开放权重模型的需求由此被急剧放大。欧洲在AI竞争中的尴尬位势——既无本土芯片设计巨头,亦无可匹敌的软件平台,已沦为中美技术之争的“投入提供者”而非真正参赛方。


但欧盟的经济学家García-Herrero警告:“如果有人认为我们会依赖中国的开放权重AI模型,这是错误的——我们不能。”这句话从侧面揭示了欧洲对中国模型的真实心态:需要,但不敢依赖;想用,但怕被反向卡住。


与此同时,中国自身也开始重新审视前沿模型权重的“自由流动”问题。越来越逼近全球最先进AI行列的中国大模型,显然也是中国的战略资产。一家中国AI企业将训练好的模型部署在欧盟云服务器上供欧洲客户调用,该行为可能落入“技术出口”和“数据出境”双重体系的合规监管之中——需评估是否落入中国出口管制管辖并办理许可手续,以及判断是否出发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义务。


因此沃顿商学院教授Ethan Mollick据此判断:“前沿开放权重模型的时代可能不会无限延续,甚至可能维持不了太久。”全球AI开发者可自由下载的前沿开放权重供给,可能因中美双向收紧而大幅收窄。


因此,领先的中国AI企业也面临一个战略悖论:


若积极签署欧盟《透明度准则》并在欧盟市场大力推广开放权重,可能加速触发中国政府对“前沿模型权重出境”的限制;若保守观望、不签署欧盟的《透明度准则》,在欧盟市场面临“逐案评估”的高合规成本,且将失去规则制定话语权。


这种“向前一步有国内风险,退后一步有欧盟风险”的夹击,或许也是中国大模型企业“集体未签”的深层原因。


而另一方面,中国监管者也需要考虑,是否有必要与欧盟建立一种战略合作关系,让欧盟市场对中国模型保持开放,并以此来阻止美国再次启动其AI紧急关机机制。欧洲企业(如西门子使用Qwen)的实践已经证明,“在自有硬件上运行开源模型”是规避数字断电开关的有效路径——但这条路径的可持续性,取决于中国未来对前沿权重出境的最终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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