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世界科学 ,作者:戴敏敏,原文标题:《孵化器发展有了新动向,这些题得破……|创新启示》
创新启示
INNOV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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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作为贯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与人才链的关键载体,孵化器的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科技企业的重要环节,也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主要路径之一。
以往已有不少研究对孵化器的发展模式和实践经验进行探讨,不过近些年我国孵化器发展已呈现出一些新动向。鉴于此,本文通过梳理国外孵化器发展趋势,分析当下我国孵化器的建设现状,提出促进我国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孵化器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国外孵化器的发展新趋势
孵化器形态的演化,反映了创新活动组织方式的变迁。全球来看,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孵化器发展迅速,涌现出以Y Combinator(YC)、Techstars等为代表的知名孵化器。通过观察国际实践,可以看出,当前国外知名孵化器正在构建基于“风险共担”与“深度赋能”的孵化生态,呈现出四个方面的趋势。
盈利模式向投资增值转变
YC、Techstars等国外知名孵化器,摒弃了传统“二房东”收租模式,转型为“以投资换取股权”的风险共担机制。这种机制将孵化器的利益与初创企业的成长深度绑定,形成激励相容的模式,此时,孵化器不仅是创业服务的提供者,也是企业成长红利的分享者。
服务内容向专业孵化转变
国外知名孵化器尤为强调“导师制”与产业资源的导入,通过组建强大的专业导师队伍和技术经理人团队,为被孵企业提供精准指导和转化孵化。技术经理人不同于基础的园区招商人员,通常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精通技术转化逻辑,同时还是能够主导投融资谈判的复合型人才,其职能是将实验室的技术语言“翻译”为商业语言,打通成果产业化的关键一环。
资本支持向全周期接续转变
国外知名孵化器往往背靠大型产业资本或金融机构,不仅提供种子资金,更能在后续轮次中持续引入产业资源和资金支持,实现了从“筛选项目”到“全生命周期服务”的跨越,从而构建了一套应对创新活动不确定性的接续投资和赋能支持模式。
资源组织向全球网络协同转变
国外知名孵化器不仅吸引各国初创企业,还帮助被孵企业积极拓展全球市场。通过搭建技术交流、供应链对接等国际网络,提高被孵企业技术水平及覆盖面,同时提升孵化器自身的品牌集聚效应。
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孵化器的核心功能已由提供物理空间和基础服务,转向通过股权投资、专业服务、接续资本和全球网络深度参与被孵企业成长。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政府推动孵化器发展提供借鉴。
我国孵化器相关的政策演进
我国孵化器建设起步相对较晚,截至2025年底,全国孵化机构总数超过1.6万家,在孵企业和创业团队超过50万家,形成了覆盖广泛、类型多元的孵化体系。这种发展格局的形成,离不开政策的关键驱动。从政策演进来看,政府通过试点建设、认定评价和分级培育等方式,推动孵化器规模由少到多,功能由注重载体建设向强化专业服务转变。
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依托火炬计划开展孵化器试点;2000年以后,逐步建立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评价制度,推动孵化载体规模扩张;2015年以后,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推进和2018年《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制定,管理重点逐步由载体建设转向规范运营。
2023年,孵化器管理职责由科技部划转至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出台,该办法提出卓越级孵化器应“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聚焦前沿技术开展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并围绕服务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这标志着我国孵化器管理更加注重强化孵化专业服务和企业培育功能。
政策的持续演进,本质是不断识别孵化器发展更具前景的方向,并以此为导向牵引整个行业迭代升级。在政策的牵引推动下,我国部分孵化器也积极借鉴相关经验,探索符合自身情况的发展路径。
我国孵化器转型发展新动向
其一,转向孵投联动,加强“孵、企”共成长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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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孵企业利益绑定、协同成长,是孵化器做强专业服务、夯实企业培育能力的底层驱动力。在这一发展方向里,我国孵化器也在积极探索,逐步增强孵化器的投资功能。例如,有孵化器探索通过设立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深度参与企业培育,推动孵化服务与早期投资相互融合。
这一做法与我国不少孵化器发展情景吻合,即不少孵化器其自身没有强劲的资本支撑。面向这类问题,部分孵化器开始探索采用CO-GP模式参与设立专门扶持被孵企业的创投基金,即孵化器与专业投资机构作为普通合伙人共同管理基金,实现其收益与企业命运深度绑定,同时孵化器角色实现从“房东”到“股东”的转换,使其更关注提升被孵企业存活率和成长性。
为了促进孵化器这一“孵投”功能的实现,政策面也探索配套举措。比如,上海未来产业基金通过设立中科创星(上海)硬科技基金、数通链谷创智数链基金等专门针对孵化器的子基金,不仅使得孵化器实现“孵投”功能,还为孵化器注入投资“耐心”。这一举措填补了当下早期项目在概念验证阶段的风险资金缺口,同时也探索了通过“母基金+孵化器子基金”的模式,引导市场化资本进入培育企业。
其二,深耕垂直领域,为技术精准赋能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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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是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企业培育质量的重要方向。与国外知名孵化器主要依托专业团队、导师网络和投资机构提供深度孵化服务不同,我国孵化器的专业化探索主要表现为向特定产业领域集聚。随着政策层面持续强化专业化导向,孵化器加快面向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布局。
目前,人工智能、量子信息、脑机接口、新材料等前沿领域成为专业化布局重点,新型研发机构、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投资机构加快参与,旨在推动孵化器由综合型载体向垂直专业型平台转型。
与此同时,专业化布局进一步向产业内部细分赛道延伸。例如,北京在生物医药领域布局了北京飞镖国际创新平台(简称“飞镖”)、新生巢创新中心(简称“新生巢”)等专业孵化器。其中,飞镖重点面向原创新药,覆盖抗体药物、RNA药物和基因与细胞治疗等方向;新生巢主要聚焦生命科学源头创新,重点关注细胞与基因治疗、AI制药等细分赛道。
这些孵化器通过聚焦细分技术方向、集聚专业创新资源,进一步推动孵化服务由产业领域集聚向细分赛道深耕。
其三,延伸服务链条,重塑孵化器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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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知名孵化器侧重帮助被孵企业拓展全球创新资源不同,我国主要依托现有空间,整合概念验证、中试验证、产业园区和金融机构等本地资源,推动孵化服务逐步由单一的企业培育,向概念验证、创业孵化和产业化等环节延伸,相关政策也明确提出提供“全周期、专业化孵化服务”。
比如上海“模速空间”正在推动概念验证中心、高质量孵化器和产业集聚区有效衔接,为企业提供从技术验证、创业孵化到产业化发展的全流程支持。该载体坐落于上海首个人工智能发展集聚区——徐汇区,不仅提供物理空间,更内嵌概念验证功能与金融加速服务,通过与上海人工智能产业母基金(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之一)等资本紧密联动,使得入孵企业平均融资周期小于6个月,将前端的技术验证、中端的创业孵化与后端的产业集聚有机串联,有效破解传统孵化器功能割裂的难题。
制约我国孵化器功能提升的瓶颈分析
由上可知,一些孵化器在加强与被孵企业共生逻辑基础上,拓展孵化器赋能企业的功能,提升专业孵化等能力,已经开展了积极探索,但放眼全国,孵化器整体仍处于发展完善阶段,孵化器群体功能整体升级仍面临多方面制约。
一是传统运营模式依赖较强,孵投协同机制仍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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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来看,不少孵化器还是采用以财政补贴和空间租赁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传统运营模式,尚未形成以专业服务收入和投资收益为支撑的可持续运营机制。当收入高度依赖财政补贴和工位出租时,孵化器运营方的核心关切是维持高入驻率和高租金坪效,而非高风险、长周期的技术转化成功率。
同时,部分孵化器缺乏自有基金和长期资本支持,对企业的支持主要集中于融资对接,尚未形成覆盖概念验证、创业孵化和早期成长的接续资本支持机制。
二是深度孵化能力仍须提升,专业化运营人才配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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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孵化器虽然开始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垂直领域集聚,但服务内容仍以政策咨询、场地管理和资源对接为主,尚未形成与细分赛道相匹配的技术识别、产业研判和深度辅导能力。
同时,部分孵化器运营人员仍以招商和基础服务为主,兼具产业、技术与投资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不足。技术经理人的项目筛选、技术判断和投后管理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深度参与企业孵化和价值创造。
三是全链条服务衔接不畅,协同联动机制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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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器与高校院所、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之间缺乏稳定的项目转介、联合验证和资源共享机制,早期硬科技项目与技术可行性验证、工程化放大和样品试制等环节衔接不畅,制约了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四是国际合作不深,全球资源链接能力仍须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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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部分孵化器开展的国际合作以交流互访为主,对海外技术、资本和市场等创新资源的拓展与整合能力不足,难以有效支撑在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和参与全球创新合作。

推进我国孵化器功能升级的政策建议
结合前文分析与论述,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提出的新要求,政策推动孵化器群体功能升级,建议从以下方面布局。
一是完善孵投协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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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孵化器由依赖财政补贴和空间租赁,转向专业服务与投资收益相结合的运营模式。支持孵化器设立自有基金,或与专业投资机构以CO-GP等方式共建早期基金,引导政府基金、产业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重点支持硬科技项目概念验证、创业孵化和早期成长,形成覆盖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接续资金支持体系。
二是加大技术经理人配置与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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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在孵化器考核中设置专职技术经理人岗位,并赋予其在项目入驻筛选、CO-GP投决论证中的制度化发言权。推动建立技术经理人职业资格认定与职级晋升体系,打通其薪酬与项目转化收益、基金投资收益的合规挂钩通道。以CO-GP合作模式为实战训练场,推动专业投资机构在合作中向孵化器方派驻导师,系统性地完成知识转移,弥补合作中“能力不对等”的失衡。
三是强化多元主体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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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孵化器与高校、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完善项目发现、成果筛选、验证转介和资源共享机制。深化孵化器与链主企业合作,鼓励链主企业向在孵企业开放应用场景和测试产线,帮助新技术加快验证、应用和进入市场,形成技术、资本与市场的实质性闭环。
四是积极深化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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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有条件的孵化器在海外创新策源地设立离岸概念验证中心,聘用当地技术经理人进行前沿技术的前置筛选,以“海外验证、本土转化”的跨境协同机制,解决全球顶尖技术源“为何来、如何落”的问题。探索与跨国公司共建跨境联合孵化基金的收益分成模式,使本土孵化器能够深度参与技术标准制定和全球市场布局,在双向赋能中提升国际话语权。
-本文刊载于《世界科学》杂志2026年第8期“创新启示”专栏,文章作者戴敏敏是上海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长期从事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国资国企改革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本文原题为《从空间载体到创新枢纽:破解我国孵化器功能升级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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