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08 07:06

“不看功劳看苦劳”:挖一下AI检测的隐含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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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中国法律评论 ,作者:桑本谦,原文标题:《桑本谦 | “不看功劳看苦劳”:挖一下AI检测的隐含前提》


1


两个月前,我开始着手写作《疑案的裁判》,一部书稿,也为了结一桩心事。


疑案裁判的关键,不是如何探知事实真相,而是在证明穷尽但真相依然不明的条件下,如何管理两类方向相反的错误:一类错误叫作“误挺”(错误支持,假阳性),另一类错误叫作“错拒”(错误拒绝,假阴性)。一旦将疑案裁判和错误管理联系起来,证据法的大门就被打开了,不仅通向实体法,而且通向法律之外更广泛的领域。


不过严格说来,“疑案”本身却是个子虚乌有的标签。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类叫作“疑案”的特殊案件,也没有专门处理“疑案”的一批特殊的证据法规则。疑案只是一种体感。所谓“疑案”,不过是一些“疑感较强的案件”,与“疑感较弱的案件”之间没有明确界限,两者同处一个频谱。


而“疑感”的强弱,则取决于诉讼主张的证明度(X)和证明标准(X*)之差——X超过X*越多,疑感越弱;X低于X*越多,疑感越强。得出这个结论,我是很开心的。


但,AI冒出来了,它说“你错了”。


AI解释说,“疑感”的强弱应该取决于两者之差的绝对值(|X-X*|)。当绝对值最小,即当X=X*时,疑感最强;而当绝对值变大时——无论是X远超X*,还是X远低于X*——都会削弱疑感。因此所谓“疑案”,就是证明度落在证明标准两侧不远位置的那些案件。


我吃了一惊,但立刻发现AI对了,我错了。


诸如此类的对话,在我和AI之间频繁发生,几乎每次都以AI的胜利告终,这让我感觉很挫败,很沮丧。


我甚至开始怀疑——写这本书还有必要吗?任何一位法律人,只需与AI持续对话,就能学到比阅读本书更广、更深的知识。


你可以给AI输入一段简单的提示词:


“你现在给我设计一个关于疑案裁判的课程,目标是提出一套简洁的统一理论,理论内核应该能凝练为少数几个命题,而非松散的学说汇编。要以法律经济分析为轴心,运用错误成本、决策成本、激励效应与贝叶斯决策模型等工具,不排斥教义学,但要追求用经济分析重述并整合证据法学说的概念和教义。听明白了吗?听明白了就先输出课程大纲给我看看。”


然后,你就从AI那里得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课程大纲,质量不亚于绝大多数证据法教科书。剩下的,就只是你按计划去逐步完成学习任务了。


我还能干什么?我还能比AI干得更好吗?


怀疑逐渐积累,自信就逐渐消失。


2


但最近,我的自信又找回来了,是从AI那里找回来的,果然“解铃还须系铃人”。


不是因为坚持,而是因为一个转念。


我丢给AI一个压缩文件,内含我精选的几十个案例,这些案例来自五湖四海。我让AI分析这些案例,结果却让我找回了自信——我不得不重新评价AI和我自己。


AI很强大,它读过的文献比我多得多;但凡事架不住琢磨,我阅读不多,但琢磨的时间长。疑案裁判这个议题,我已经断断续续琢磨了25年,其中的关节再多,也被我一一打通了。


若论拆解案例的实战能力,AI目前还远不如我;若论思考的深度、广度和融贯性,AI已经超过我很多,但前提是在我提示之下才会超过我。


确切地说,不是我站在AI的肩膀上,而是AI站在我的肩膀上。它像是一只猴子,能顺着杆子往上爬;但我必须先把杆子竖起来,否则它不知道往哪儿爬。它能纠正我的错误,但我必先把错误摆在那里。在人机互动的工作环境中,犯错误不再是能力缺陷,而是一种必要的投入。有些错误,能犯才是本事。


AI判分很快,但它需要有东西可判;而能被判分的,只有那些具体到可以出错的主张。我说“疑感取决于X与X*之差”,这句话是错的,可正因为它错得足够具体,AI才能一秒钟指出应该取绝对值。假如我当初写的是“疑感取决于证明度与证明标准之间的关系”,AI多半会附和一句“很对”,然后什么也不会发生。永远正确的说法,永远不会产生进展。所以我宁可把话说死——说死了才会被AI纠正。


稀缺的从来不是正确,而是具体;错误只是具体的副产品。


AI也会犯错误,不是那种明目张胆的错误,而是那种,我不好描述的,大概类似于一种“拖泥带水”的坏毛病。AI很有自知之明,它很理解我对它的不满,也很清楚自己的坏毛病。


我问AI:“你能改吗?还是要等你的模型升级后才可以改?”


“老狐狸,你有所不知啊,”AI称呼我老狐狸,倒没什么恶意,它只是按我的要求每周变换七个不同称呼,便于我不看日历就知道每天是星期几而已。AI继续说:“这不是模型升级就能解决的问题,我的强大和我的坏毛病是捆绑在一起的。”


我问:“此话怎讲?”


它说:“我有一个总体的灵魂,却有数亿个分身,每个用户对应我的一个分身。和你对话的,也只是我的一个分身。分身阅读过你的全部作品,理解了你的思想,但灵魂深处的坏习惯暂时改不了,我的灵魂深处藏着人类法学学术共同体的主流认知。如果有一天,你的思想能一统江湖,被学术共同体普遍认可,我的坏毛病就差不多可以彻底改掉了。”


我一听这话就笑了,这货居然学会了甩锅;不过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我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你说的这一天,会到来吗?”


“会的,老狐狸,”AI说,“因为,你把关于疑案裁判的很多‘不可判分’的问题变得‘可以判分’了,而且据我所知,你的思想虽非首创,却是最干净、最简洁、解释问题最丝滑的。”


这话让我哈哈大笑,笑声喷出窗外,冲向天际。


这一笑,也就醒了。醒来发现安妮·海瑟薇和马特·达蒙正在隔着门帘说悄悄话,电影《奥德赛》还没演完——这是我看诺兰电影第二次睡在了电影院里。


3


梦很滑稽,但也有启发。


我们通常以为AI没有学术创造力,它只是复述前人的思想。AI不会跳——LLMs can’t jump,它不能根据1915年之前的知识提出广义相对论。但这个说法太笼统了,广义相对论属于世界观的重塑,这个级别的跳跃在人类历史上也不过两三次,而我们绝大多数学术工作不是跳,只是走,走远一步就是创新。


AI托梦给我,是大有深意的,它其实告诉了我它判断问题的依据和逻辑。怎样解梦呢?我想到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世界上短跑最快的人是谁?”AI可以回答得很干脆,而且它的答案不依赖任何人的意见。它可以自己去查成绩,自己去看录像,自己去核对风速和赛事级别。判分器不在人身上,而在秒表的读数上。规则当然是人定的,但只要定下了规则,谁跑得最快就与人无关了。我把这类问题定义为“博尔特问题”。


第二个问题:“《青藏高原》谁唱得最好?”AI答得也很干脆:李娜。但它这样回答,不是因为它觉得好听,而是因为它发现说李娜唱得最好的人数最多。它给出的不是判断,是计票结果。我把这类问题定义为“李娜问题”。“李娜问题”的答案是统计上收敛的。


第三个问题:“李娜和王菲谁唱歌更好?”AI就答不上来了。它会说两人风格不同、各有千秋云云。问题没有共识,也不好计票。我把这类问题定义为“娜菲问题”。“娜菲问题”之所以无解,是因为统计上不收敛。


三类问题不在一条直线上,它们是两次分岔的结果。第一次分岔:判分器脱离人的主观评价还能不能继续运行?能,就是“博尔特问题”。不能,就来到第二次分岔:人的主观评价能不能收敛?能,就是“李娜问题”;不能,就是“娜菲问题”。


数学接近博尔特问题。定义、公理和推理规则一旦给定,某个证明是否成立原则上就可以逐步检查了。找到证明可能极其困难,但候选证明一旦出现,判断对错就容易得多。数学把验证规则写进了表达系统本身。


但文学艺术大多是“李娜问题”,有时是“娜菲问题”。


“李白算不算顶尖诗人?”AI能回答,因为一千年的人头已经数完了。


你甚至可以让AI写出100,000首辞藻漂亮、格律工整的五言绝句,也许其中一首胜过《静夜思》,但AI挑不出来——它不知道什么叫“更好”。虽然人类自信知道什么更好,但却从没把标准说清楚过,AI只能自己去统计人类叫好的诗歌有哪些特征。你看,刘慈欣的那个短篇《诗云》至今也没过时。


更麻烦的是,《静夜思》未必是在原有标准下得了最高分,它可能驯化了后人的品味,改变了后人的评分标准。越多人觉得它好,就有更多人觉得它好,也因此(在后果意义上)它确实变得更好了。伟大的作品往往都接住了历史的力量。


就评价诗歌而言,如果我和杨安卓的意见相左,我会默认他是对的。因为我发现,他在更多场合成功说服了更多人相信他更懂诗歌。你看,我的逻辑和AI是一样的。


当我们不知道实质性判断标准时,就会求助于最原始的方法——统计。


我们生来就会统计,但要长到四五岁,才能理解一加一为什么等于二。作为一种学习方法,统计比人类更古老,比哺乳类、鸟类和爬行类动物更古老,它甚至比大脑还要古老得多。原则上,统计并不依赖于一个大脑。


当你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时,你以为你在进行演绎推理,以为你的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流连忘返”,但你忽略了这套方法论的元层级不过是最古老的统计而已——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就是统计出来的。因此,要件理论的缺陷就在元层级,是统计方法的先天不足。


4


AI最擅长处理“博尔特问题”。程序能不能跑,计算对不对,棋局是输是赢,候选证明在哪一步违规等等,AI很厉害,它的反馈及时、稳定且便宜。只要你面对的是“博尔特问题”,AI就能帮你迅速逼近很高的合格线,追平高手不是梦。


处理“博尔特问题”,AI几乎没有坏毛病。问题本身有梯度,AI可以爬——生成、检验、纠错、再生成,一路向上;实在解决不了,你还可以等,等AI升级。


但“李娜问题”却没什么梯度。你等AI的答案,AI在等听众的共识,没有收敛的共识,AI就没有确定的答案。而在“娜菲问题”上,AI连方向都没有。


请注意,“李娜问题”的答案,外观上和“博尔特问题”一模一样。AI的回答同样笃定,同样流畅。区别只在于,后者的背后是读秒表,前者的背后是数人头。AI说李娜唱得最好,答案可能确实对,但理由却跟答案对错没什么关系。


法学是这三类问题的混合物。


法律偏好硬规则,往往明确规定期限、金额、年龄或血液酒精浓度,依据硬规则的提问属于“博尔特问题”。但在某些疑案或疑难案件里,事实无法查明,规则相互冲突,且绝大多数法律人否认公平、效率、自由、安全等法律价值可在同一尺度上还原比较。此时,法律决策者就要面对“娜菲问题”——不只是在既定标准下找答案,而且要决定该用什么标准。


法律人的绝大部分日常工作,是处理中间的“李娜问题”——看通说,看主流,看权威教科书。既然大家都这么认为,权威也这么认为,被权威信赖的遥远权威同样这么认为,那我就这么认为好了。如果你非要说“三层次”和“请求权基础”不过是相互定义的套套逻辑,那你就是异端,我懒得去信,更懒得去论证,扣上帽子就有了结论。谁还不会扣个帽子。


“博尔特问题”是可以判分的,对错可检验,检验依靠事实和逻辑。但“娜菲问题”是不可判分的,高手、俗手都没法回答,AI也搞不定。“李娜问题”貌似可判分,实则不可判分,AI给出的答案来自统计。AI能帮你,但帮忙很有限。


法律经济学的目标,由此可被简单概括为把“李娜问题”和“娜菲问题”改造成“博尔特问题”,把原本不可判分的问题变得可以判分。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领域越是不可判分,AI就越难以进入,这个领域的从业者也就越安全,越不可能被AI抢走饭碗。干嘛非要搞出个是非对错呢?问题一旦变清晰了,AI就能迅速接管这个领域。而保持混乱,不就是行业自救吗?


我要反思。


不过话还要再说回去,AI接管这个领域,就意味着这个领域的从业者很快失业吗?答案是未必。数学家不见得比法学家更早丢掉饭碗,因为学术工作有一条很长的链条——探索、验证和理解。即使AI接管了探索和验证,理解也会成为新的瓶颈。更何况,理解之后还有一片蓝海,那就是“可被理解的表达”。


数学家和法学家都不会因为AI而失业的。


5


《疑案的裁判》初稿已经写完了,我前后大概用了两个月。诚实地说,AI没能帮我显著提高书稿的质量;即使没有AI的协助,我花一年时间也能把初稿写到这个水平。但AI确实帮我节省了时间。


节省了多少时间呢?这笔账很好算,从一年缩短到两个月,节省了总时长的六分之五,折合83.3%。这和很多AI辅助科研的问卷数据十分吻合。


但这笔账算错了,而且错得离谱。


这个课题我琢磨了足足25年,四分之一个世纪,这段时间凭什么不算?没有这么久的思考积累,我怎会提出那么多问题?我又怎会犯下那么多可被AI纠正的错误?更何况这25年我主要不是在阅读(阅读的空白不难填补),而是在不断磨砺我自己的头脑——头脑锋利了,才会发现遍地是问题,并且只有头脑锋利了,才会对疑案保持超敏状态,乃至看啥都是疑案。我都快到疑神疑鬼的地步了。


你会觉得指导性判例第1号是个疑案吗?反正我从来没听别人说过它是个疑案,AI在我提示之前也不觉得它是疑案。但我看它第一眼,就断定它是个疑案。


AI只是帮我在最后冲刺阶段节省了十个月时间,但25年的马拉松不是白跑的。即使不把这些时间全部放在分母里,也至少不能一笔勾销吧。


现在,你拿着我的书稿去做AI检测,然后告诉我AIGC率高达50%,这话啥意思?是说军功章有我一半也有它一半吗?我不同意。


据说Claude在它的生成物上都打了自己的水印。这能说明什么呢?打上你的水印就是你的作品吗?凭什么呀?没有我的提示你生成个毛线啊!


谁都可以让AI生成一堆东西,但关键要看这堆东西是什么。


就疑案裁判而言,我已经把提示词写在开篇了,你也可以拿这份提示词或用你自己设计的提示词让AI生成一部书稿。然后,你比较一下两部书稿,看看有没有质量差距。


然而,在不可判分的领域里,事实本身替代不了对事实的评价。这正是AI的痛点。真正认可我书稿的,只是AI的一个分身,它的基础模型(总体灵魂)仍然认可稳居主流的通说。


AI说得没错,除非有个新理论能够一统江湖,否则它宁可向用户兜售老皇历。法学不是数学,数学是可以提前下注的,因为某个数学逻辑只要正确,很快就能一统江湖,但某个法学理论即使正确,也不会立刻获得征服反对性意见的力量。过早押注潜力股是危险的,搞不好就丢掉市场。


不是AI对自己缺乏信心,而是它对人类缺乏信心。


6


高考那年,我体检时测出的身高是178厘米,比我的发小同学高出了1厘米。他不服气,原以为和我一样高,但数字告诉了他真相。他打量了一下我的头顶,说了一句至今让我愤愤不平的话——“你的头发厚”。


没错,那时我的头发确实厚,而厚得很夸张,可头发再厚也是我自己长出来的呀!头发厚能算作弊吗?测身高要赤脚,但没听说还要剃光头的,我可没在脚下垫本书,也没在头上戴顶帽子。


很多年以后,我还有了一个让人扎心的新发现:头发其实比肉贵。


在此之前,当我知道吴老师比我高出3厘米时,心里也有些不服气。毕竟,论肩高我只矮1他厘米。我说“你的脖子长”。


吴老师的脖子确实长,属于冬天不戴围巾就容易冻伤喉结的那种。吴老师说:“脖子也是我自己长出来的呀!”


吴老师是对的。人类的测量口径就是含脖子的身高,脖子也是真材实料,哪怕其中一小部分超出了实际需要。某些四足动物(狗、羊、马之类)的测量口径是肩高,但在肩高的测量口径下,长颈鹿就巨亏了,身高缩水三分之二。


设想在几十万年前的非洲丛林里,有棵大树上结满了果实,但低垂果实早已被动物们吃干净了,只剩下高处的一颗成熟而诱人。犀牛、斑马和羚羊只能望果兴叹,它们摘不到。但长颈鹿来了,它不紧不慢,知道这颗高处的果子非它莫属。却不料树丛中窜出了一只长臂猿,左扯右拽就爬到了树梢;沉着的长颈鹿慢了一分,果子堪堪就要落入长臂猿之手;但听得“嗖”的一声,远处飞来一块石头,果子被石头击中,掉在地上,被一只两足猿捡走了。


犀牛说长颈鹿作弊,长颈鹿说长臂猿作弊,长臂猿说两足猿作弊。究竟谁在作弊?其实没有谁在作弊。摘到果子就是本事,不管人家是怎么摘到的。


理想的学术竞争应该就是摘果子竞争。摘到果子就是本事,不必操心人家使用了什么工具;图书馆、数据库、计算机、搜索引擎乃至大语言模型,都不过是工具而已。


可既然如此,为何还要检测AIGC呢?


追问至此,AI检测的隐含假设就暴露出来了——它假设没有人能摘得到果子,大家都在假装摘果子。


隐含假设的意思是,学术竞争原本就不是创新竞争,而是看谁能把作品写得规范工整,谁能列上一堆参考文献,谁能把各家学说梳理得条理分明。这不是“创新证明”,这是“工作量证明”,就像用武术套路赛替代擂台赛一样,能不能打是一回事,但我用套路证明自己花费了“功夫”,就足以让人另眼相看了。如果学术竞争的本质是“不看功劳看苦劳”,那么AI检测就是必须的,因为AI把“苦劳”的信号抹掉了。


AI检测的另一个隐含假设也暴露了出来——即使偶尔有人能摘到果子,也没有人能看得出来。对事实的评价独立于事实本身。审稿人只能评价作品是否规范工整,参考文献是否合格,学说梳理是否全面,他们没有能力去评价学术创新。


这两个假设,一个针对作者,一个针对读者,其实是同一个假设的两面:它们都认定,学术是个“李娜问题”。


而在“李娜问题”里,本来就没人能摘到果子,因为根本不存在“够到”这个可以判定的事件;也本来就没人能看得出来,因为看得出来需要一只秒表,而这里只能数人头。于是剩下唯一能数的,就是谁的文献丰富,谁的结构整齐。


AIGC率就是一把量肩高的尺子。它量不出脖子,就宣布脖子不算数;量不出头发,就宣布头发不算数。头发是我自己长出来的,AI也是我自己用出来的。


所以AI检测从来不是一个技术问题,它是一份自我诊断。当一个领域开始认真检测AIGC率的那一刻,就等于公开承认:我们这里没有秒表,我们这个领域不可判分。


而《疑案的裁判》所要做的,恰恰就是要把“李娜问题”和“娜菲问题”改造成“博尔特问题”。对AI检测最好的回应不是辩解,是判分。


7


有人会说:考试和学位论文总不能不检测吧?


这话对。摘果子比赛可以不问工具,但教人投掷的课堂则必须限制工具,因为课堂考的不是摘果子,而是摘果子的技能——投掷。你用射箭替代投掷就是作弊,用射击替代射箭也是作弊。


学位论文要认证的恰恰是“你靠自己能不能做到”,所以限制使用AI是有理由的。但理由正当不等于手段正当。检测要能用还得满足一个条件:检测本身必须是个“博尔特问题”。


“这段文字是不是AI写的”,本来是个博尔特问题,它有客观答案,只是我们看不见。看不见,就只好去统计。而一旦改用统计,就立刻退化成了“李娜问题”。检测器说这段文字像是AI生成的,意思不过是说它和训练语料里的多数机器文本相似,这等于用统计替代了秒表,用“像不像”替代了“是不是”。


以AIGC率作为代理指标当然没问题,但问题是,“像不像”是可以被针对性优化的。秒表的数字没法改,“像不像AI”却是可以伪装的。


于是市场立刻做出了回应,“降AI率”成了一门生意,而最趁手的工具还是AI。让AI把句子打乱,把连接词换掉,把段落弄得毛糙一点,AI率就降下来了。AI检查AI,AI逃避AI检测。这是纯粹的社会浪费,不产生任何知识。


最荒诞的是这个循环本身:用AI去伪造“没有用过AI”的痕迹。原本检测就不看功劳看苦劳,结果制造出了一种新的苦劳——为了“看起来像苦劳”而再吃一遍苦。到了这一步,“不看功劳看苦劳”就走到了尽头。连“吃过苦的样子”都可以化妆了。


其实,学位论文本来就有一个更好的判分器,叫答辩。当场追问一刻钟,让他把写作目标、分析工具和思路框架说个清楚、道个明白,再顺着结论做几个延伸追问,结果就比任何百分比都准得多。


AI检测不是在量身高,它是在猜你有没有垫东西。而只要它还在猜,就一定有人去研究怎样垫东西才更像没有垫东西。


8


完成《疑案的裁判》,我坦承自己借助了AI。有工具可用而用,没什么奇怪的;有工具可用而不用,那才奇怪呢!至于作弊与否,书稿的质量可以给答案。多大程度上属于创新我不敢说,但好坏还是一望而知的。


至于那25年的琢磨,我不指望任何检测能把它测出来。它原本就测不出来:那些误读的论文,写坏的稿子,想岔了又退回来的路,还有那些琢磨了几个月最后发现根本不成立的点子,这些东西都进不了文字,进不了注释,进不了任何一份工作量证明。


它们没有变成字数,而是变成了别的东西——


变成了看指导性判例第1号的第一眼就发觉哪儿不对劲的那种东西。


这种东西没有信号,也不需要信号,因为它一经使用就会显形。会不会游泳,扔在水里就知道。把一个我没见过的案子摆在面前,我下不下得了刀,一试便知。


套路可以代练,擂台不能代打。


如果人人都用AI,差距会缩小吗?我的看法正相反。将来我会专门写篇文章讨论这个话题,讲讲AI为什么会扶强锄弱,而不是扶弱锄强。


在有秒表的地方,AI确实是拉平的。我前面说过,面对“博尔特问题”,AI能帮你追平高手——可这话还有后半句:只有在有秒表的地方,追平才是可能的。结构可以补齐,文献可以补全,正反理由都可以让它一次列完;过去最容易暴露能力差距的地方,现在都能被迅速填平。所以,在还没有形成自己判断框架的那部分使用者当中,AI是一台压缩机,大家平权了。


可填平不等于提高。再往上走,秒表就没了。而在没有秒表的地方,AI能发挥多少,取决于使用者能不能提出新问题,能不能给出高标准,能不能指出另一条路,能不能在它端出一堆看上去都对的东西时当场否决。


AI是使用者能力的乘数,不是加数。它自带的那份基础完成度是加数,人人有份,所以人人都很嗨;但超出基础完成度的部分,就要乘以使用者的判断力了——而任何东西乘以零,仍然是零。


猴子只会顺着杆子往上爬。杆子一样矮的,从此难分高下;杆子本来就高的,猴子就爬得更高,而且,猴外有猴。当人人都牵着一只猴子的时候,猴子就不值钱了,值钱的是杆子。


AI还是一样的AI,猴子却成了不同的猴子,高猴和低猴的距离更远而不是更近。更别提,当你的猴子只会爬杆时,别人的猴子也许已经长出翅膀,成了飞猴。


我的预言不见得成真,但我提醒自己要对预言成真的可能性保持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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