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1 09:06

王遥:从防御到繁荣:适应经济的金融逻辑与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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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北大汇丰PFR ,作者:王遥  等,原文标题:《王遥:从防御到繁荣——适应经济的金融逻辑与中国实践》


8月26日,尼泊尔境内发生冰崩并诱发泥石流灾害,跨境灾害影响我国边境区域。应急抢险的高效处置背后,也让我们重新审视气候风险应对的深层命题:不能只停留在灾后抢险的被动防御,更要把防灾投入转化为长期可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研究员王遥和合作者共同在《北大金融评论》发文表示,中国需要从经济发展与风险治理相结合的角度推进适应工作。一方面,应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和标准建设发展适应经济;另一方面,应完善风险数据、项目评价和金融工具,为具有明确适应效益的活动提供与其收益和期限特征相匹配的资金。


本文即将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30期。


随着气候风险持续加剧,如何推动适应从防御性支出转化为兼具风险降低与价值创造功能的经济活动,成为气候治理与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本文在辨析适应与韧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适应经济的内涵及其金融支持机制。研究发现,我国制造业体系、工程建设能力、数字技术和政策实践为发展适应经济提供了良好基础,但仍面临气候风险形成的适应需求难以转化为有效市场需求、统计与识别标准不足、社会资本参与有限等制约;适应项目还存在公共收益难以内化、投资期限较长以及识别、定价和披露基础薄弱等融资障碍。为此,应完善适应经济与适应金融统计标准,强化气候风险信息供给,发展与项目收益和期限特征相匹配的金融工具,推动适应技术产业化、数字化应用和国际合作。


一、适应:从风险应对到主动调整


在气候变化讨论中,“适应”与“韧性”经常同时出现,有时也被交替使用。二者联系紧密,但侧重点并不相同。厘清这一关系,是进一步讨论适应经济与适应金融的前提。按照IPCC的界定,适应是人类系统针对实际或预期气候及其影响进行调整,以减轻损害或利用有利机遇的过程;韧性则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系统在冲击中维持基本功能,并保有适应、学习和转型能力的系统属性(IPCC,2022)。简单地说,适应更强调采取什么行动,韧性更强调系统具有什么能力以及最终呈现何种状态。


适应并非只有一种方式,根据调整幅度及其是否触及既有系统的基本属性,可以将其分为增量型适应和转型性适应。前者不改变系统的基本结构,主要是对现有做法进行改进,例如提高排水标准、推广耐旱作物和完善预警系统;后者则是在原有发展模式难以有效应对气候风险时,对土地利用、产业结构、基础设施或治理方式作出更深层次的调整。两种方式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增量型适应成本相对较低,能够较快发挥作用,并可能通过长期积累为进一步转型创造条件;转型性适应可以突破既有模式的局限,但往往涉及更高的调整成本和更复杂的利益协调,需要充分评估其可行性和潜在风险(IPCC,2022)。


对我国而言,理解适应、韧性以及不同适应方式之间的关系尤其重要。《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提出“主动适应、预防为主”,并将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社会系统及区域格局纳入统一部署。《2035年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报告》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气候适应型社会基本建成,这意味着适应既包括提高基础设施标准、改良作物品种和完善应急体系,也包括根据长期气候趋势调整城市空间、产业布局、水资源配置和能源系统,其关键不是在“修复”与“重构”之间作简单选择,而是根据风险程度、成本约束和发展目标采取合适的应对方式。


二、适应经济:气候危机的新经济范式与中国的战略位势


如果说“适应”回答了“做什么”的问题,那么“适应经济”所关注的是适应行动如何进入生产、消费、投资和公共治理,并形成可以持续创造价值的经济活动。Morphosis于2026年发布的报告将适应经济概括为:在气候影响不断加深的背景下,能够促进包容性繁荣的产品、服务、系统,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政策和制度(Morphosis Solutions SA,2026)。这一概念并不是要人为划出一个完全独立的新产业,而是强调将适应嵌入现有经济体系,使风险治理与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和公共服务相互结合。


尽管我国适应经济尚未形成独立的统计概念和产业分类,但相关活动已逐步融入国家战略和地方实践。我国完整的制造业体系和较强的工程建设能力有利于节水设备、耐候材料、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监测等适应型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数字技术在气象监测、灾害预警、智慧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也为降低风险识别与设施运维成本创造了条件。在政策层面,《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不断拓展相关产品与服务的应用场景。截至2025年2月,全国已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印发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39个城市开展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生态环境部,2025),产业供给能力、数字技术基础与政策引导共同构成了我国发展适应经济的重要现实条件。


但我们也必须直面我国适应经济构建中的深层挑战。第一个挑战是从政策需求向市场需求转化。许多气候风险具有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适应项目收益又往往表现为未来损失的减少,企业和公众不容易直观判断投入的必要性。如果缺乏清晰的风险地图、建设标准、保险价格信号和全生命周期成本评价,即使已有技术和产品,也可能出现供给难以转化为有效需求的问题。第二个挑战是标准与统计基础不足。缺乏独立、可操作的识别规则,不仅影响政策评估,也制约适应项目的可投资性。如果项目的风险、受益主体等无法清晰识别,金融机构就难以进行比较和定价。第三个挑战是社会资本参与不足。我国适应行动的资金来源目前仍以财政资金和政策性金融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渠道和机制仍不健全。其根源在于,不少适应项目具有较强的公共产品属性和显著的正外部性,所产生的社会与生态效益难以充分转化为稳定、可量化的商业回报。因此,适应项目面临的核心问题,是较高的社会价值与有限的商业回报之间存在缺口。


三、适应金融:连接适应需求与资本供给


适应经济的构建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撑。然而,与减缓金融相比,适应金融在收益实现、项目识别和期限匹配等方面面临不同的结构性约束,理解这些困境的根源,是设计有效金融工具的前提。


首先是“融资规模困境”。与不断上升的气候风险相比,适应融资仍然不足。气候政策倡议组织(Climate Policy Initiative,CPI)最新报告显示,2024年全球气候融资规模首次突破2万亿美元,其中减缓融资约为1.9万亿美元,而适应融资仅约640亿美元,占比约3%。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估计,到2035年,发展中国家每年的适应融资需求将达到3100亿—3650亿美元,而2023年流向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公共适应资金仅为260亿美元,由此形成每年约2840亿—3390亿美元的融资缺口,资金需求约为当前资金流量的12—14倍(UNEP,2025)。同时,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援引的相关测算,2021—2060年我国适应气候变化资金年均需求约1.6万亿元,表明我国适应领域需要持续、大规模的资金投入。


其次是“收益结构困境”。适应项目之所以融资困难,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收益结构与传统金融产品并不完全匹配。减缓项目如光伏电站,可以通过发电收入形成较为明确的现金流;防洪、生态修复和公共卫生等适应项目创造的收益,则更多表现为灾害损失减少、生态系统服务改善和公共安全提升。以红树林保护为例,其防止海岸侵蚀、保护渔业资源和维护生态系统的社会价值较高,但这些收益往往分散在不同群体之间,难以由项目投资者直接获得。这正是适应项目面临的市场失灵,社会收益较高,私人回报却不一定足以覆盖投资成本。


第三是“期限错配困境”。适应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建设运营周期。海堤和城市排水系统通常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生态系统修复的效益也需较长时间才能显现,但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期限通常较短,难以完全匹配适应项目的长周期需求。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limate Bonds Initiative,CBI)的统计显示,在2024年中国发行且符合其绿色债券数据库口径的绿色债券中,期限不超过五年的债券占发行金额的89.9%(CBI,2025),这意味着我国绿色债券整体期限偏短,对适应项目长期资金需求的支持可能有限。


对于我国而言,适应金融面临的关键问题并不是缺少绿色金融基础,而是现有金融资源尚未充分转化为对适应活动的有效支持。CBI的统计显示,2024年,符合其口径的我国绿色债券中,明确投向适应与韧性(A&R)的资金由2023年的1.64亿美元增至5.19亿美元,但占相关发行规模的比重仍不足1%(CBI,2025)。同时,尽管中国已经形成较大规模的绿色金融市场并积累了气候投融资试点经验,适应项目在现有绿色金融体系中仍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


造成这一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适应金融所依赖的识别、定价、披露基础仍不完善。首先,适应融资缺乏独立、清晰的统计标签,现有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统计难以持续追踪适应资金的具体流向及其实际效果。《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5年版)》统一了绿色贷款、绿色债券和绿色保险等产品的项目标准,为降低识别成本创造了条件,但适应活动仍需要更加明确的气候风险基线和绩效指标(中国人民银行等,2025)。其次,金融机构对气候物理风险的识别和定价能力仍需提高,将资产层面的气候风险纳入信贷定价和资产配置尚处于探索阶段。此外,企业和金融机构披露的适应信息仍以原则性、定性描述为主,可比性、可验证性和决策相关性不足,也制约了资金向适应项目配置。因此,我国发展适应金融的重点,不应只是扩大绿色金融总量,而应提高适应项目的可识别性和可投资性。


四、政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中国需要从经济发展与风险治理相结合的角度推进适应工作。一方面,应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和标准建设发展适应经济;另一方面,应完善风险数据、项目评价和金融工具,为具有明确适应效益的活动提供与其收益和期限特征相匹配的资金。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完善适应经济与金融的统计和标准体系。建议由生态环境部牵头,联合国家统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研究建立适应经济相关活动的统计分类和指标体系,明确统计范围、行业边界和主要指标;并在现有项目支持目录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适应金融分类目录及其配套细则,建立与现有绿色金融统计制度相衔接的适应融资标签和统计口径。在统计基础、气候风险数据和评价方法较为成熟的地区,可先行开展适应经济核算、适应融资统计和适应成效监测评价试点。


第二,完善适应金融产品与市场体系。一是推动绿色债券市场设立“适应债券”子类,明确适应债券的项目范围、资金用途和报告要求,为适应项目开辟专门融资渠道。二是大力发展气候风险保险市场,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参数保险、巨灾保险等创新产品。三是推动开发性金融机构设立“适应专项贷款”,以优惠利率支持适应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公共资金的杠杆和示范效应。


第三,强化气候风险信息供给和行为引导。应建设标准统一、分级授权、动态更新的气候风险信息平台,逐步向企业、金融机构和公众提供风险地图、灾害概率和历史损失等信息;推动重点行业、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开展气候物理风险评估,并在可持续信息披露中增加适应战略、相关投入和实际效果;在社区和公共教育中加强风险沟通和应急演练。


第四,推动适应技术创新与产业化。适应经济的驱动力来自技术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建议:一是将适应技术纳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支持耐旱抗高温作物品种、气候韧性建筑材料、智能灌溉系统、分布式微电网等适应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二是利用中国制造业优势,推动适应产品的标准化、模块化和规模化生产,降低适应解决方案的全球成本曲线,使发展中国家真正“用得起”适应产品;三是加强适应领域人才培养,在高校设立适应经济和适应金融相关专业方向,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


第五,深化共建“一带一路”适应合作。将气候风险筛查和韧性要求纳入境外基础设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融资合同和运维安排,鼓励我国企业根据当地风险和支付能力提供可维护的适应产品;支持我国金融机构与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气候基金和东道国机构开展联合融资与风险分担;积极参与国际适应分类、信息披露和效果评价规则的讨论,并重视技术培训、数据共享和社区参与。通过产品、标准、金融和能力建设相结合,提高国际合作项目的长期可靠性和当地受益。


第六,加强适应领域数字技术应用。依托前述气候风险信息平台,推动气象、水文、地质和生态数据在城市排水、农业生产、能源运行和灾害预警等场景中的应用;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风险预警和自适应调度能力;支持金融机构运用遥感、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改进气候物理风险识别和项目评估,同时完善数据质量、模型验证和隐私保护机制。


[本文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绿色金融发展实践与政策支持研究”(编号:25&ZD127)资助。]


文章作者:


王遥: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北京财经研究基地研究员


翁煜童: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本科在读


吴祯姝:上海电机学院商学院讲师


本文即将刊登于《北大金融评论》第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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