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1 22:42

把不喜欢的同人当仇人,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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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动画学术趴 ,作者:学术趴编辑部,编辑:Pel


2026年5月27日,一位长期为罗小黑产出的画师“斑马mu”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了一张鹿野的同人图,引发了一系列争议事件,由于争议范围之大,这一事件被称为“527事件”,在当时隐约有和同人圈著名的“227事件”齐名的迹象。尽管这件事情的关注度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下降,但同人圈的纷争仍不停息。


6月,北京GA10,许多参展者在摊位前摆出“拒绝网暴”的标语。


7-8月,多个不同作品线下ONLY展遭遇举报和线下调查,社交平台人心惶惶,同人的“大举报时代”似乎已经到来。


为何争议和举报成为家常便饭?不同爱好之间的纷争怎么转变为各自属性的政治性批判?当同人创作者和消费者开始纷纷怀念同人的黄金时代,当前同人的环境真的已经“烂透”了吗?


*需要指出,“同人”(どうじん,dōjin)在日语里的原意不是“二次创作”,而是“志趣相同的人、同好”。下文讨论的,主要是国内以二次创作为中心的同人语境。


01


同人圈世界大战之起源:属性


谁有资格定义角色塑造是否合理、定义什么是好的创作,什么是坏的创作。什么算OOC?什么算尊重角色?什么算不符合道德标准?合理创作的范围在哪里?


同人世界的“战争”并非第一天出现,长久以来,同人圈的纷争多围绕一个词,即“属性”。


所谓属性,是指特定的偏好,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属性”是“萌(もえ)”的变种,可以包括喜欢的作品、喜欢的角色、喜欢的CP类型等。


喜欢的作品圈则不必多说,《火影忍者》《士兵突击》《哈利波特》《盗墓笔记》《魔法少女小圆》等都有一批长期活跃且热衷产出的粉丝,让这些作品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这些粉丝或是角色党或喜欢角色背后的演绎者,就喜欢的搭配类型而言,有的人是纯血BG党(即只喜欢男角色和女角色之间的感情),有的人则是“腐蟑螂”或者“百合豚”(前者为喜欢男男搭配的粉丝,后者为喜欢女女搭配的粉丝,这两个称呼由贬义性称呼消化而来,现多作自我打趣意味)。同样一个角色,也有公公、嬷嬷、泥塑、整肃、梦女、老婆党等不同类型的喜好者。


这些喜好都可以随意组合搭配,什么都吃一口的杂食党也占据了不小的比例


但由于每个人偏好的类型不同,且正如罗兰·巴特说的“作者已死”,在官方文本的基础上,个人解读和创作有其自由度,所以同人喜好往往容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就喜欢同一作品的粉丝而言,比如喜欢AB角色的化学反应的,就很有可能不想看到BC角色、甚至BA角色的产出。


在同人话语体系中,喜欢AB角色的粉丝是喜欢AC角色的“拆家”,如《黑塔利亚》《名侦探柯南》《复仇者联盟》等作品的粉丝中“拆家”矛盾就较为严重。


而喜欢BA角色的粉丝就是喜欢AB角色的“逆家”,多见于一个作品中“美帝”“帝美”之讨论。



同时,喜欢AB的粉丝可能会因为塑造的A、B单人形象不符合A、B各自单推的想法,被指责“歪屁股”,即矮化CP中一方的个人形象,偏向CP中的另一方。


因举报事件而大规模出圈并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的227事件,起因就是事件中男明星的个人粉丝认为CP粉的创作丑化了男明星的形象,随后举报同人创作而导致的同人圈地震。


就算喜欢同一个角色,也可能因为对于角色的理解不同,塑造不同而造成争论。就“527事件”而言,无论后续事件是如何发展和扩大的,最初的导火索也只是粉丝在画师的产出下指出造型与原作人设不符,画师则回复“妖精不要用人的思想来束缚”。


在同人交流中,表明自己的属性往往用于同好交流扩列、或者在产出和阅读作品时排雷,也一定程度上防止因为喜恶不同导致的摩擦,本意是为了互不打扰,各自吃各自的饭。


但这种摩擦无法百分百避免,为了减少冲突,维护同人交流的环境,同人圈发展出了一些不成文的规则,比如打上tag或进行OOC预警,但这也带来了同人圈的“tag迷思”和“OOC迷思”。


Tag即标签,给自己的作品打tag等于声明作品的属性,最初是为了帮助读者自主筛选同属性的内容。而到今天,怎么给自己的作品打tag几乎要变成每一个同人创作者的必修课,繁琐到需要通宵背诵,一个作品的tag数也往往越打越多,在网上有不小的争论。


一部分人认为作品中只要含有角色A就应该打角色A的tag,一部分人则认为如果是A的cp向内容,不应该出现在A的单人tag中,还有一部分人认为,如果A在作品里面承担的角色是CP中的第三人,或者无关紧要的配角,可以完全不打A的tag……为此也出现区分角色tag和单人向tag的打法。


而OOC是Out of character的简称,即“人设崩坏”。在同人创作中,OOC似乎是大忌,在非常早期的论坛同人创作中,OOC常常被认为是作者“小白”或者水平不够。


角色有其官方文本,大部分二次创作基于官方文本中提供的角色锚点进行展开,OOC太多会被指不如去创作原创作品。


但矛盾的地方是,在进行二次创作的时候,又无法百分百避免OOC的情况出现。


每个粉丝对于文本中的故事、角色的理解是不完全一致的,根据自己的想象或经验能够创造出来的内容也是不一致的,这也是同人作品能够百花齐放的原因之一。


问题在于,同人创作OOC的合理程度并没有能够统一的标准来判断。人设偏离、道德准则、甚至是创作者的小众设定喜好,都可能成为评价角色OOC的依据。


此外,在国内的同人创作中,涉及到政治表达、性别议题等较为敏感的话题,往往容易因为立场被“出警”,这种情况也同样出现在日韩、欧美同人粉丝圈中,只是标准会有所不同。





欧美同人的“审判”标准,原作者@MorseCodexx授权搬运@GOA-PLAZA


本质上,想要评判一个作品或者活动有太多种角度,且双方往往各执一词,各有道理。所以我们可以在各种平台上看到类似的话语:


观众:


--和原角色不符而且明显是往坏的方面ooc,喜欢这个角色的人看到难受不是很正常吗?


--打厨子就是个伪命题,同人作品有创作的自由,读者也有评论的自由。


--如果只是给特定人群看的就带回去藏起来,不要发在公共平台。


创作者:


--同人不就是ooc吗?没有打预警的义务,更何况打了预警就不吃举报了吗?


--不喜欢就划走,为什么要打厨子?


--同人作品是让自己和喜欢这个设定的人看得开心的,而不是让不喜欢这个设定的人点评的。


在这种讨论中,争议点从对同人作品的个人喜好,转变为了:


谁有资格定义角色塑造是否合理、定义什么是好的创作,什么是坏的创作?什么算OOC?什么算尊重角色?什么算不符合道德标准?合理创作的范围在哪里?


笔者的一位朋友是多年同人创作者和读者,在聊到为什么创作者不接受点评的问题时,ta说:“同人就是作者的大ego之展现,你会希望你的ego被别人指指点点吗?”


02


失效的“圈地”和“大众点评化”的同人活动


较为私人的同人作品逐渐成为一个可以“大众点评”的商品化消费产品,同人文化已经不再是一个小文化圈层垂类的特殊消费品,而逐渐成为某一人在一天中消费的诸多文化中一个极小的部分。


这种“指点”和评论并非第一天出现,但在同人文化刚刚在中国互联网出现的早期,同人爱好者们还能通过一些物理的隔离手段,减少互相的摩擦。


在同人活动开始发展的早期,所谓的“同人圈”不是一个天然存在的共同体,而是通过一系列空间边界被建立起来的。


排外性,是早期的同人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属性。


我们可以从“圈地自萌”这个已经不再那么流行的词中一窥究竟。


“圈地自萌”是指在早期二次元和宅文化传播时,一群人在自己划定的非公众场合内喜欢一些不被大众普遍喜欢的爱好,避免与主流观念或具有不同爱好的群体发生冲突。


萌娘百科上写:“同人文化的繁荣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这种圈地自萌的作风,每个人都有萌上任何事物的自由,也有不去贬低别人爱好的义务。然而现在依然保持这种作风的人貌似越来越少了。”


中国大陆早期的同人最初出现在普通的动漫网站上,后来才出现了专门的站点。为了能够在小圈子内讨论同好内容,一些粉丝会从公共论坛的原作圈搬迁到专属的同人站点。这些站点有其进入门槛,需要申请或者注册进入特定的板块,申请理由往往还要经过版主的判断,如果对一个圈子的认识不够,是不被允许发放通行证的。


同时,在许多站点中,“禁止对外宣传”是版规之一,以防影响到正常的同人活动。


在论坛时代,搜索引擎和论坛板块隔离了不同爱好的人群,严格的准入管理机制,让站点基本只在同好群体中传播,就算是检索误入之后,也可能因为权限不足而无法查看。


目前在许多地方还能见到类似的爱好者论坛,其访问往往需要一定的权限。甚至由于晋江网站的更新较十多年前并不多,因此从网页版晋江论坛中,我们也可以嗅到这种时代的气息。


此外,这段时间同人活动的参与者也相对来说更关注同人创作内容本身。贴吧时代,信息回复采用翻页机制,楼主可以通过更新顶帖,喜欢作品的人也能通过回复把沉掉的帖子顶起来。


精华帖的设置,让经过管理员根据文笔、剧情、完成度、立意严格审核或吧友投票的好文章被挑选出来,作为新人进入这个同好空间能够快速吃上第一碗饭的途径,也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同好社群从创造好内容到获得回应的正反馈。


在物理隔离的基础上,鼓励同好群体交流,尽量让互联网上的不同喜好的网民不说互相尊重喜好,至少先做到有自己的饭可以吃,互不打扰。


正是这种互联网“圈地”行为,让同人粉丝得以为同人创作开辟了一块野蛮但自由的土壤。


但世外桃源终究不能如愿。一方面,在能够做到一定物理隔离的论坛时代,本身也摩擦不断;另一方面,在当下网络环境中,被看见或不被看见,被评价或不被评价的权利,已经不单单在“圈内人”的手里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新的社交平台开始变成同人活动进行的阵地,一些同人粉丝间曾经默认的约定正在被逐渐打破,圈地的行动失效了。


在互联网语境中,与“圈地自萌”意义相反的可以说是“KY”(没眼色)或“贴脸”,即明知道对方可能介意,但就是要跑到对方面前发表不合时宜或冒犯的言论。


可以说,今天的平台机制是一个支持“贴脸”的机制。


首先,以网址、板块为单位的爱好者圈层被以tag、推荐算法所导向的首页推流所取代,取消了网络空间上的隔离。消费内容的平台不是一个“只属于某个圈子的网站”,不同兴趣、不同属性、甚至完全不了解同人的用户会在同一时间共处于同一个平台,甚至同一个具体的内容下。


而在抖音、小红书等平台,tag往往并不是用来分类的,而是用来触达更多用户的。打上tag并不能保证作品只被推流到喜欢这个属性的群体,反而,如果用户并不是以标记“不感兴趣”的方式对视频进行反馈,即便是评论情感负面的内容,也可能会让用户更多接触到类似内容的视频。


在这个意义上,算法可以直接将同人的创作内容推到一个完全没进过原作“圈子”、不了解创作背景、甚至不知道“同人”是什么的“路人”面前。


这些人并不一定将自己看作是某个“作品粉丝”或“同人读者”,而是以日常刷短视频、购物评价的心态消费眼前被推送到的内容,以当下各种平台上训练出来的默认反应模式,为好的内容点赞,留下好评,同样,为自己不满意的内容留下“不满意”“不好看”。


同人创作开始像商品一样在平台的首页被传播,让路过的人们浏览品尝。


这种推流模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内容的产出。基于流量数据的热度榜、瀑布流等曝光机制,鼓励数据竞争型的创作出现,因此,平台上的同人创作也更容易表现出模板化、碎片性和易读性。


基于流量的评价体系的存在让创作者被迫卷入某种数据焦虑,“生长痛”“让ta降落”“真相是真/假”等“词牌名”式作品成为了同人创作的标配,希望能够创作出镇圈神文,以及一些red画手在不同圈子同时进行产出,让创作圈变成了一个大型的买卖展台。


@同人女修客服中心


较为私人的同人作品逐渐成为一个可以“大众点评”的商品化消费产品,同人文化已经不再是一个小文化圈层垂类的特殊消费品,而逐渐成为某一人在一天中消费的诸多文化中一个极小的部分。


这里所说的“商品化”,大部分情况和实质的获利没有多大关系,而和创作平台化中的注意力经济有关。


一张图带来多少点击,一段文字获得多少收藏,一场争议制造多少评论,都可以成为平台继续分发内容的依据。即使创作者没有获得任何直接收入,其作品产生的注意力也已经进入了平台的价值循环。


许多同人活动的消费者,之所以能抱着阅卷者的心态给不同的作品打下评分,除了个人的喜好之外,还因为他们对于“流量”的敏感性。


也正在这个意义上,“为爱发电”已经不再是创作者的免死金牌。这是因为在更“大众”的消费者眼中,同人活动已经不能简单等同为“为爱发电”,反而与“流量变现”有强力的关联。


时代在发展,同人活动开始能够以各种方面来反馈创作者,同人粉丝能够在出于对角色、故事的喜好进行创作、活动的同时,获得同好的喜爱而带来的流量和打赏等。


其中有一些收益相对来说是比较显性的,比如约稿、同人打赏、付费解锁彩蛋、线下制品售卖,此外在一些网站的同人衍生区,付费阅读也逐渐变成常态。


Lofter付费充值解锁


还有一些“获益”是非常隐形而不可衡量的,比如创作同人作品也可能让人“爱屋及乌”,帮助创作者被更多人看见,实际上也确实存在因为同人创作而“飞升”,个人商业价值水涨船高的情况。


大部分情况下这无可厚非,但当发生摩擦的时候,每一个观众贡献的流量就成为了自己“打赏”“付出”过的证明,从而很容易让同人创作而获益被拿出来讨伐,比如创作者被指责创作是为了赚钱,或根本不爱角色,或者“都赚那么多了,被说几句怎么了?”


此时,更激烈的矛盾浮出水面,要达到什么样的投入收益比才能被定义为“纯洁的同人创作”?要拥有什么样程度的付出才能够被定义为“作品的真正粉丝”?


03


同人世界大逃杀,谁能胜利?


平台一边制造和扩大社群,一边又不断摧毁社群的边界,因此各个小群体在不断收紧内部认可的边界。参与的范围在技术上持续扩大,在身份意义上却不断收缩。


如今,当我们谈论同人环境时,我们会发现举报、出警、下家、对家、挂人、排雷、避雷、党同伐异、流量至上等负面内容的存在感似乎越来越高。


许多人屡屡抱怨环境变差,一些本来怀抱着满腔爱意和创作意愿的粉丝进入圈子之后,也容易被环境吓退。


属性和属性之间本不相融,新的媒介环境又让不同圈层的粉丝在同一个平台相遇、碰撞,这种碰撞甚至可以渗透到每一个“北极圈”,随意一个产出都可能被推荐到成千上万的陌生人面前。


当物理的边界被打破了,心理的边界便开始竖立起来。


过去通过拒绝他人进入自己划分的领域建立边界,而现在的圈地则更靠让意见不合的人闭嘴或者消失。


在互联网时代,自行避雷需要成本正在变得越来越高,不喜欢的内容可能不断被推荐到眼前,但只要点进去争论,又会给它增添新的热度。在这种情况下,“不喜欢”“投诉”和“举报”便成为重新建立隔离的强有力手段。


同人活动的许多痛点,曾经遵循民不举官不究原则被大家心照不宣地放置,用以共享因此搭建起来的避风港后的成果,而如今这种默契却变成可以中伤同人本身的武器。


此外,许多争论已经从对作品的评价,转变成了对参与者身份的评价,粉丝身份合法权的争夺迫在眉睫,如果不争取定义自己为真粉丝的身份,就会马上被打为“不是粉丝”,随后失去发言权,比如:


--“你不是粉丝,你凭什么评价我的创作?”


--“你虽然喜欢这个角色,但你根本不懂这个CP。”


--“装什么CP粉呢,你不就是嬷嬷吗?拉瓜踩瓜够了没?”


--“你是CP粉,凭什么代表这个角色的想法?”


--“你才入坑多久,也配定义这个圈子?”


前段时间因缺德搞笑在同人圈很火的小游戏《请出示粉籍》,游戏内容为通过发言判断角色是否为玩家的“同担”,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同人圈对于“身份”的敏感性


在这种情况下,同人世界的大逃杀一触即发。


讨伐到最后,无外乎是每个人的喜好不同,对同一内容的接受程度不同,所谓价值取向、流量获利、版权问题,大部分时候也是为了能够拥有更加强有力的辩论武器,而衍生出来的“帽子”,甚至一些人为了取得胜利,宁愿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让本该保持低曝光的一些潜规则被摆在台面上,接受更大规模的审判。


法国哲学家利奥塔指出,在后现代大叙事失效了,取而代之,玩弄“语言游戏”的“小叙事”林立,纷纷争夺自己的合法性。在亚文化领域这其实是同样有效的。


日本御宅文化批评家宇野常宽将不同的“小叙事”(即秉持不同语言体系,不同价值观的群体)之间争夺合法性的斗争称为“决断主义”,认为如今的人们身处于互相排斥隔绝的小团体,进行如同《大逃杀》作品中一样时刻分辨敌友的斗争。


在当下的互联网世界,“粉丝”身份变得不稳定,人人都成为粉丝预备役,同好变成了“同刷”(共同刷到一个内容的人),平台在制造聚集的网络社群的同时,也制造了不同价值观混居后互相攻击的无限制格斗场,在这个格斗场中,身份成为定义一个人是否出局的关键信息。


价值取向与个人品行都可能被不断加入争论,成为证明某人“不应当参与”的武器。这些问题当然并非全部虚构,但它们经常在冲突发生之后被选择性地调用。


然而,这场争夺始终面临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究竟谁有资格划定粉丝的边界?


粉丝文化研究者Matt Hills认为:我们或许不应再把当代粉丝现象理解为一种单一而连贯的“文化”,而应该把它视为一个“粉丝世界”,或者由众多次级亚文化松散结成的联合体,其中每一部分都专注于不同的粉丝活动模式。


在这些实际的文化活动中,有人热衷于创作,有人则进行消费,他们不一定有相同的价值观,甚至未必将自己称为“粉丝”,却都在以不同的方式参与粉丝文化的形成。也就是说,所谓粉丝群体本质上并不是一个拥有统一规则和统一价值观的完整共同体。


由此,“谁才是真正的粉丝”的争辩便出现了一个悖论:同人文化原本是应该在参与中形成的,如今人们却被要求先证明自己是绝对纯洁的粉丝,才能取得参与的资格,否则就要在大逃杀中出局。


在当前,同人文化本身正在同时处于大众文化文化和小众文化或者说亚文化的序列中。商业社会试图将一切文化都纳入可消费的范围,进行无差别的收编,而亚文化扩大受众的过程中,逐渐经历被收编的阵痛。


在这个情况下,平台一边制造和扩大社群,一边又不断摧毁社群的边界,因此各个小群体在不断收紧内部认可的边界。参与的范围在技术上持续扩大,在身份意义上却不断收缩。


每个群体都希望通过淘汰他人获得胜利,通过排除“不合格的粉丝”来保卫自己所理解的同人;但当所有人都开始争夺决定谁可以参与的权力时,最终被排除的,可能正是同人文化赖以存在的参与本身。


大逃杀到最后,没有真正的赢家。


04


令人怀念的“同人黄金时代”,真存在吗?


创作自由与批评自由始终同时存在,但批评一件作品,与剥夺一个人的创作资格并不是一回事。


当创作者因为争议删掉作品,当参与者因为害怕被挂而选择沉默,当一场关于个人喜好分歧最终波及整个同人活动时,人们总会开始怀念过去:怀念早期的同人创作氛围,似乎只要圈地自萌便可以互不打扰的“黄金时代”。


可是这种争论,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现象。在早期论坛中,作品同样会因为文笔、人物塑造和属性问题遭到批评,不同CP和角色粉丝之间也并非总能和平相处。


归根到底,人们所怀念的,可能只是一个冲突传播得较慢、不同属性尽量互不打扰,普通争执也较难迅速转化为公共事件的年代。


如今,一个小的事件可能被截图、搬运,在不同平台之间不断流动,吸引越来越多与原事件毫无关系的人加入。原本局部的摩擦走向公共广场,流量又使其中最容易煽动情绪的部分获得最多关注。


各种各样的事件或许终将过去,但只要圈层边界被不断打破,类似的争议或许还会再次出现。


因此,笔者并不倾向于将当前的同人环境简单归结为某个创作者、某个粉丝群体的问题,对于同人创作者和同人文化,也没有讨论“新派”“老派”之必要。


拥有自我表达的欲望,想让作品被更多人看见,希望得到同好的喜爱,甚至在获得流量之后期待相应的回报,都是非常正常的事情。


但问题是,在平台打造的看似自由的网络环境中,参与者们被鼓励追求更多曝光,试图自由地寻找同好,又被迫在争议发生之后作为具体的人承担这种被允许的“自由”带来的道德评判。


结构性的问题虽然不能由个人扭转,对抗这样的趋势,却需要每一个参与者作出行动,这不是要求所有人彼此理解或放弃批评的权利,而是在克制把自己的不理解变成对他人表达资格的剥夺。


一直以来,笔者都认为,同人是一种非常私人的东西。


创作者之所以选择某个角色、某段关系或者某个故事中的瞬间,往往只因为一种极其细微的触动。那种感情混杂着个人的经验、欲望和想象,很难寻求他人百分之百的认同,也没有必要用“纯粹”或者“不纯粹”来衡量。


在进行创作的时候,有人希望弥补原作留下的遗憾,有人只是想看两个角色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有人把自己的经验投射进角色,也有人仅仅因为一瞬间的灵感拿起了笔。这些故事往往包含着创作者难以向他人完整说明的情感。


然而,由这些复杂而珍贵的感情创作出来的内容,却会被粗暴地推到公共广场上,接受公众的观看和评分,被判断属性是否正确、立场是否合格、有没有资格创作。


当每一次表达都需要预先接受这样的审查,创作者和参与者学会的可能是表达本身还有没有必要。


一个群体的沉默因此出现了。一些人不再创作,一些人删掉作品,一些人把原本公开的账号变成仅自己可见,还有一些人尚未开始就已经失去了表达的欲望。


同人文化的活力并不会在某一次轰轰烈烈的争议中突然消失,它更可能在一次次自我审查和欲言又止中被缓慢消耗。


需要指出,让同人回到创作之中,并不一定意味着所有披着“个人表达”外衣的内容都不必承担责任。创作自由与批评自由始终同时存在,但批评一件作品,与剥夺一个人的创作资格并不是一回事。


我们无法回到一个依靠论坛、板块和访问权限维持边界的时代,也无法保证自己的创作永远只被能够理解它的人看见,但在认为一件作品存在问题时,尽量让讨论停留在具体的作品上,在无法认同他人的角色理解时,也不因此取消对方参与和创作的资格,互相尊重彼此的互联网空间,看起来是目前的最佳解。


粉丝文化研究者、《文本盗猎者》的作者亨利·詹金斯曾写:


“Maybe in that sense,fandom has no future.”


这里的“没有未来”,不是字面意义上的创作将会消失,而是当粉丝实践变得无处不在,粉丝文化迈向大众流行文化,“粉丝”与普通参与者的区隔也就不再像过去那样清晰,每一个人都可以是文化的参与者。


或许,同人也不需要一个被提前规定好的未来,因为一旦有人试图替所有人规定它的未来,新的身份审查和话语权争夺便会再次开始。


同人的未来,或许只存在于每一次仍然因为爱而想要表达的瞬间。最好的未来,是让想创作的人继续创作,让喜欢的人吃到喜欢的饭。


参考资料


1、从“为爱发电”到“争议出圈”——中国网络同人文化发展简述,https://blog.pursuitus.com/from-creating-for-love-to-controversial-outbreak.html


2、当“同人女”奔走在历史名人坟头:“同人文化”究竟是什么?https://m.bjnews.com.cn/detail/1777287393168730.html


3、【专访】评论家宇野常宽: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类更喜欢讲述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听别人的故事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10164762.html


4、王铮.同人的世界:对一种网络小众文化的研究[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8.注意,这本带有史料性质的书出版之后引起轩然大波,在当时被认为大量暴露私密同好论坛、博客的地址,并且无授权商业使用同人文章和网友评论,不仅不尊重同人作者的创作,也不保护当时同人圈内默认的私密性要求。


5、Hills M.From fan culture/community to the fan world:Possible pathways and ways of having done fandom[J].Palabra Clave,2017,20(4):856-883.


6、Jenkins H.The future of fandom[J].Fandom:Identities and communities in a mediated world,2007:357-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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