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底线思维 ,作者:刘善彤
在中部县域调研时,与几位基层干部谈起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听到了两种颇有意思的声音。
一种声音表示赞成。招商办干部说,过去一些地方为了吸引企业,不惜在税收、土地、厂房租金等方面竞相优惠。而有些企业恰恰喜欢利用政策打擦边球,一地优惠期满,又迁去另一地谈条件。地方政府投入了不少资源,最后却未必能留下多少产业。这样的招商竞争,显然不是长久之计。
另一种声音则多少带着些无奈。一位开发区干部谈到招商政策调整时,感慨如今地方政府能够自主运用的优惠工具越来越有限了。他的担忧很具体:东部地区原本就有产业链、市场、人才和区位优势,中西部县域能够拿出来吸引企业的条件本来就不多,如今各地按照统一规则竞争,后发地区还能靠什么吸引企业?
看似矛盾的两种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同一个现实问题,即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正在改变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发展的方式。
202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出台。此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完善,地方招商引资中的违规优惠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更严格约束。202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边界。
从政策设计看,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地方政府依法招商,减少地方保护和不合理的优惠竞争,让市场在更大范围内促进公平竞争和资源优化配置。
不过,站在县域发展的角度,当全国市场的竞争规则越来越统一,各地的发展基础却仍然存在巨大差异,中西部县域应当如何参与竞争?这个问题,恐怕比简单讨论统一大市场的利弊更值得思考。

一、从政策优惠到综合竞争,县域招商正在转型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是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招商引资是地方发展工业、扩大就业和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方式。尤其对于缺乏产业基础的中西部县域而言,区位、产业配套、人才集聚程度均不如东部,地方政府往往只能通过较低的土地成本、财政奖励、厂房租金优惠等方式,弥补自身竞争条件的不足。
在工业化快速推进的时期,地方政府通过创造有利条件,或提供“保姆式服务”吸引企业进入,确实有可能推动产业从无到有,为县域经济打开局面。对一些后发地区而言,政府的主动招商还承担着开拓市场、创造就业机会的重要功能。
然而,当越来越多地方政府都采用相似的竞争方式,优惠政策本身也会逐渐失去吸引力。一个县提供一定优惠,邻县就可能提出更加优厚的条件;一个地方降低厂房使用成本,另一个地方便可能继续追加财政支持。企业获得的优惠越来越多,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财政成本也随之提高。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企业可能并不真正看重当地的产业基础和长远发展条件,而只是追逐短期政策收益。一旦优惠期结束,企业又可能寻找新的落脚点。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竞相投入公共资源,却未必能够形成稳定的地方产业体系。
从单个县域看,优惠政策可能有利于争取企业;从全国范围看,各地不断加码,却容易导致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财政负担加重。这便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需要规范地方招商竞争的重要原因。
但问题还不止于此。过去的优惠招商,不仅是一套政策工具,也是一种地方政府组织经济发展的惯常路径,甚至是一种思维模式。地方政府通过财政、土地和行政资源主动创造产业发展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发育不足。如今,当传统优惠手段受到规范约束,真正面临挑战的不仅是具体的招商项目,还有这套长期形成的地方发展方式和思路。
二、机遇与挑战并存,在统一市场中找准县域定位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个重要目标是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让各类经营主体能够在统一规则下公平竞争。这无疑有利于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商品、资本、技术和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更加顺畅地流动。
然而,市场规则的统一,并不意味着不同地区的经济基础也随之统一。
一个产业体系成熟的东部县市,已经拥有完善的供应链、大量熟练工人、便捷的物流体系、稳定的客户市场以及较强的金融服务能力。企业即使得不到特殊优惠,也可能因为产业配套完善、综合经营成本较低而愿意投资。
相较之下,一些中西部县域虽然土地成本和生活成本相对较低,但仍然存在产业配套薄弱、专业人才不足、市场距离较远、金融服务能力有限等困难,这不是简单取消地方优惠就能够迅速改变的。
全国统一大市场能够减少不合理的制度壁垒,但不能自动抹平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甚至,随着商品和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原本具有产业优势的地区还可能进一步发挥集聚效应,吸引更多企业、人才和资本。
当然,统一市场降低了跨区域经营成本,企业可以更加便利地利用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土地和产业资源,推动产业转移和区域分工深化,后发地区由此获得新的发展机会。
因此,对于中西部县域来说,机遇与挑战哪个更大,并不能一概而论,关键在于市场流动创造的发展机会,能否真正承接住。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县级干部表示,他们未必反对统一规则,而是担心在自身产业基础尚未成熟时,原本有限的政策竞争工具又受到约束。
对中西部县域而言,更重要的挑战,是如何将过去主要依赖政策优惠形成的短期吸引力,逐步转化为依托产业基础、市场条件和政府服务形成的长期竞争力;不在于争取所有项目,而在于发现适合自身的产业方向,并把全国市场提供的机会转化为本地可以持续利用的发展资源。
三、产业链培育,中西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破局之道
进一步了解发现,现阶段中西部县域招商引资面临的难题,并不是企业完全招不来,而是招来之后,如何让企业真正扎根。
目前中西部县域产业的发展机遇大多来自承接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厂房建起来了,设备运进来了,企业也开始生产了,但中西部县域往往处于“微笑曲线”的中间环节,原材料需要从东部地区采购,最终的产品也需要运到东部地区销售,订单和市场并没有掌握在自己手中。
看似完成了产业转移,实际上只是将产业链中的某个生产环节搬到了当地,上下游产业及相关配套却未能同步发展。企业虽然落了地,却没有与地方经济建立起紧密联系,其投资经营也容易受到外部市场和成本变化的影响。
问题的关键在于产业链。对企业而言,初期优惠固然能够降低投资成本,但真正决定其能否持续经营的,还是生产成本、产业配套和市场条件。
一个地方如果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产业链,企业就可以就近获得原材料、设备维修、物流运输和专业技术服务,企业之间还能够形成稳定的生产协作关系。相比之下,缺乏产业配套的中西部县域,即使能够以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进入,也很难从根本上改变企业长期经营的成本劣势。
因此,招商引资不能只停留在引进单个企业的层面,还应当重视围绕主导产业培育产业链。这也正是地方政府可以进一步发挥作用的地方。
产业链培育往往涉及能源供应、环保设施、物流体系、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公共条件,单个企业既缺乏独立建设的能力,也未必愿意承担前期投入的风险。地方政府需要在明确产业发展方向的基础上,统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协调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产业由单个项目集聚向产业链协同发展转变。
当然,产业链培育也不意味着每个县都要建立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恰恰相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打破行政区划对产业分工的限制,促进不同地区在更大范围内形成专业化协作。
对于产业基础相对薄弱的中西部县域而言,与其追求产业链的县域内部闭环,不如立足自身优势,找准在区域产业链中的位置,通过跨区域协作完善产业配套,避免各地重复建设、各自为战。
由此来看,招商优惠收紧,并不意味着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空间随之消失,而是要求地方政府改变过去过度依赖优惠政策争取项目的方式,将更多精力转向培育产业链、完善公共配套和降低企业长期经营成本。企业落地只是产业发展的起点,能够在产业链中形成稳定的分工与协作关系,才是企业真正扎根的基础。
四、优化营商环境,从便捷审批延伸到全周期服务
那么,除了产业配套,中西部县域还能够依靠什么增强竞争力?
答案之一,就是营商环境。
不过,营商环境不应当简单等同于审批速度。在调研中,有干部提出一个值得思考的看法:企业办理一项手续,从原来需要几天缩短到几个小时,当然体现了行政效率的提高,但企业真正关心的,未必只是这些时间差异。
相比之下,企业进入当地之后,能不能获得稳定、公正、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可能更加重要。例如,不同部门是否反复检查?执法尺度是否一致?政策承诺能否依法兑现?企业遇到问题时,能否找到真正负责的部门?正常生产经营是否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干扰?这些问题不如招商优惠那样直观,却会日积月累地影响企业对一个地方的判断。
一位县发改委的干部说得非常形象:“营商环境是一件易碎品。”换言之,营商环境可能需要多年才能积累起良好的口碑,却可能因为少数不规范行为受到损害。
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应当放松监管。对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的行业,依法严格监管本身就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需要改进的是不合理的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缺乏稳定标准的行政干预。
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要求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推进精准监管和分类监管。这也表明,优化营商环境并非简单减少政府行为,而是提高政府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从这个意义上看,中西部县域并非只能在硬件条件上与东部地区竞争。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部门协调效率、政策稳定性、企业服务质量,都可以逐步积累成为地方发展的竞争优势。
五、完善区域协同机制,促进县域优势互补
不过,仅仅要求基层政府转变观念、改善服务、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恐怕还不够。长期以来,不少地方的发展绩效与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长、财政收入和招商项目密切相关。
地方政府之所以重视项目落地,既有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的现实需求,也与财政收入和地方考核机制有关。当一些传统招商优惠受到规范,而地方政府面临的发展任务并没有明显改变时,就容易产生新的矛盾。
比如,一个产业基础薄弱的农业大县,同一个产业基础雄厚的工业强县相比,本来就存在发展条件差异。如果简单使用相似的工业发展指标进行竞争,就容易使后发地区承受较大的压力。
又比如,产业链发展往往需要跨越县域甚至省域边界,但产业项目的投资、产值、税收和考核却仍然主要按照行政区划计算。
如果相邻几个县都需要建设产业园区、争取企业落地,各地就可能更愿意单独招商,而不是共同建设区域产业配套。从全国范围看,跨地区的产业协作可能更有效率;但从单个地方看,合作产生的收益由谁获得、成本由谁承担,却是十分现实的问题。
这说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能只着眼于约束地方不当竞争,还需要逐步完善与统一市场相适应的地方发展激励机制。
2026年6月,《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明确提出,部分深层次问题与基于行政区划的统计、财税和考核制度有关,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招商引资考核机制等改革方向。
这份报告具有全局视野和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充分说明未来应当更加重视不同县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基础,避免要求所有地区都以相同方式参与工业竞争。
对于承担重要粮食生产、生态保护等功能的县域,需要建立更加符合其功能定位的激励和补偿机制。对于具有产业承接条件的地区,则应鼓励围绕区域产业链开展专业化分工,探索跨地区基础设施共建、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
与此同时,还需要明确合规产业扶持与违规优惠之间的边界,让基层干部不仅知道什么不能做,也清楚依法可以做什么。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地方政府从过去的优惠竞争,陷入面对经济发展任务时的无所适从。
规范地方竞争,不是要抑制地方发展的积极性,而是要为这种积极性寻找更加合理的实现方式。
六、以产业生态和区域协作提升县域发展能力
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中西部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表面上是在规范地方招商引资行为,深层次上则涉及地方政府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既需要明确地方政府不应当做什么,也需要回答地方政府今后应当做什么,以及依靠什么条件才能做好。只有推动财政分配、政绩考核与区域利益协调机制相应调整,才能使地方政府从争夺单个项目的竞争,逐步转向产业分工、公共服务和发展能力的竞争。
对于基础薄弱的中西部县域而言,这不仅是招商方式的改变,更是地方经济发展逻辑的一次深刻调整。
说到底,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要解决企业和生产要素如何自由流动的问题,还要解决地方政府如何在统一市场中有效组织经济发展的问题。如果说过去地方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把企业招进来,那么今后更加重要的任务,就是把产业培育起来,把跨区域资源组织起来,把长期发展能力建立起来。真正成熟的统一大市场,最终是让不同地区能够依托自身条件参与全国分工,在合作中形成新的发展能力。
面对招商优惠收紧之后的真正考题,中西部县域应当抓住历史机遇,把促进企业成长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把县域经济发展的根基打得更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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