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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科学杂志1915(ID:kexuemag), 作者:李琴(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马涛(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 杨海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原文标题:《长江十年禁渔:大河流域系统性保护与治理的实践》,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流域是陆地表面的自然地理单元,是由分水线所包围的河流或湖泊的地面集水区和地下集水区的总和。流域这一自然地理单元将水生生态系统和陆地生态系统组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的复合生态系统,包括森林、草地、河流、湖泊、农田、城市等生态系统,而水是推动流域内生态系统相互作用的重要媒介。流域的基本特征与流域形成的地质过程、流域的地形地貌、流域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人类活动等因素有关。
大河流域往往是文明的发源地,人类文明史也是人与河流相互作用的历史 [1]。纵观人类文明史,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现在的生态文明,从早期的两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印度河流域、长江与黄河流域,到走向海岸带和海洋,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繁荣无一不依赖这些大河流域以及海岸带提供各种生态要素时空配置的自然条件。因此,在生态系统管理问题上,以流域为单位、蕴含地域文化和生态特色的管理方式更能凸显人类与自然共处的合理性。
长江、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
在我国乃至全球,长江流域都是最具代表性的大河流域之一。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让中华民族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大保护”概念的提出并成为国家战略可以追溯到这次座谈会上。回顾1980年代以来长江流域开发和保护的过程,经历了从“大开发”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再到“大保护”的演变,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关于长江大保护的地理范围,大致有长江、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三个层次:
1. 长江是自然地理中的河流和水系单元。它发源于青藏高原的唐古拉山脉各拉丹冬峰,干流流经青海、西藏、四川、云南、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共11个省(区、市),注入东海,全长约6300千米,居世界第三位。长江还有数百条支流辐辏南北,延伸至贵州、甘肃、陕西、河南、广西、广东、浙江、福建8个省(区)的部分地区,淮河的大部分水量也通过大运河汇入长江。
2. 长江流域是自然地理中的一级流域单元。这一流域包括长江干流和支流流经的广大区域,共计19个省(区、市),流域总面积约180万千米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18.75%),流域内有丰富的自然资源。
3. 长江经济带是经济地理单元,也是依托长江的流域经济。这一重要经济带覆盖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共11省(市),面积约205万千米2(约占国土面积的21.35%),人口超过全国的40%。
长江、长江流域和长江经济带之间有着密切联系。长江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础。在发展与保护实践中发现,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问题在长江上下游、干支流和左右岸有很强的相关性。因此,长江生态治理应从流域尺度统筹考虑,重中之重是长江生态系统的保护,目标是长江流域内经济—社会—自然协调发展。
长江黄金水道与生物多样性危机
长江是我国重要的黄金水道。长江流域内分布着我国重要的三大城市群: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根据统计数据,2020年长江经济带覆盖的11省(市)GDP约占全国的46.4%。依托生产力布局,长江流域内自然特征和自然资本支撑着流域经济社会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发展。在当前我国区域发展总体布局中,以长江流域自然资本为发展基础的长江经济带,与以我国海岸带自然资本为基础的沿海经济带构成了“T”字形格局,二者相辅相成。
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长江流域内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00多种(含亚种),包括180多种长江特有鱼类,是全球水生生物最丰富的河流之一。
多年来,人类活动的干扰是威胁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主要因素,如过度捕捞、水域污染、拦河筑坝、航道整治、岸坡硬化、挖沙采石,导致流域生态系统逆向演变——严重退化或碎片化,显著影响了物种栖息地、生物多样性组成,特别是影响了河流和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鱼类多样性的组成和维持 [2]。长江流域河流和湖泊中的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衰退,中华鲟、长江鲟和长江江豚等物种极度濒危,青鱼、草鱼、鲢和鳙(俗称“四大家鱼”)野生资源量比19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分布于长江的白鲟已于2005—2010年期间灭绝 [3]。
长江江豚是生活在长江流域中的两种淡水鲸类之一,也是长江流域江湖连通性的重要指示物种之一,但其栖息地已遭到明显破坏。2018年农业农村部组织的科学考察结果显示,长江江豚虽然种群数量大幅下降的趋势得到遏制,但极度濒危的状况仍未改变。当前,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达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已经接近300种,水域生态系统修复任务非常艰巨。
除了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全球气候变化也极大地改变了长江流域的自然生态和水文过程,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一系列威胁,包括极端天气事件增加、流域水质下降和生态系统稳定性下降。如何协调长江流域内社会、经济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早已成为流域保护和发展的重要议题。
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018年4月,国家在武汉召开的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指出长江大保护的紧迫性: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依然严重,长江“双肾”(洞庭湖、鄱阳湖)频频干旱见底,接近30%的重要湖库仍处于富营养化状态,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4]。长江病了,病在哪里?如何保护和修复?这些都是目前长江流域系统性保护的关键和难点。
十年禁渔:系统性保护与治理的实践
水生生物多样性是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标志之一
流域生态系统是典型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降水和地表径流把流域内各个部分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其中湿地(特别是河流)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灾害反映了生命共同体各部分之间发生的过程,而这些过程又决定了流域生态系统及其亚流域的结构与功能。水生生态系统是流域维系物质循环、净化水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水生生物为主体,没有水生生物的水体就是没有生命的“一潭死水”。同时,流域生态系统的食物网中最重要和最敏感的组成部分也是水生生物。因此,评估与维持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健康的重要标志之一是水生生物多样性,而水生生物中最关键的类群是鱼类 [5]。所以,鱼类多样性被视为流域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是否健康的主要指标,在长江大保护战略中受到高度关注。
白鲟的灭绝给了人们更多启示。白鲟体型硕大,体长可达七八米,游速迅疾,被称为“中国淡水鱼之王”,也是世界十种最大的淡水鱼之一。它属于河海洄游鱼类,对长江上、中、下游的生态环境以及栖息地连通性的依赖性极强。白鲟处于流域生态系统中食物链的顶端,而这样顶级物种的灭绝清晰地表明长江流域需要系统性保护。与白鲟类似,中华鲟也属于河海洄游鱼类,它的长期生存需要完整的栖息地和洄游路线,这就要求从全流域尺度共抓大保护。总之,要根据鱼类等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的实际需求,设法恢复流域内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的生态功能。
长江禁渔为何要十年?
研究表明,长江流域上、中、下游地区的自然、社会与经济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这个复合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联系非常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长江大保护实践过程中,除了努力减少水质污染等措施外,“十年禁渔”制度是关键之举,也是恢复长江的生态系统完整性和流域系统性的重要一步。“十年禁渔”又称“十年禁捕”,是指在重点水域实行暂定十年的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禁止捕捞的主要对象包括鱼类、甲壳类、贝类、藻类等水生经济动植物。
为了推进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长江流域已长期实行了禁渔期和禁渔区等禁渔制度:从2003年4月起,长江流域实行每年三个月禁渔的制度;从2015年12月起,调整为每年四个月禁渔的制度;从2017年1月起,流经云南、贵州、四川三省的长江一级支流赤水河率先实施“十年禁渔”试点;从2020年1月起,长江流域的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从2021年1月起,长江干流,长江重要支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和大渡河,以及通江湖泊鄱阳湖和洞庭湖(合称“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全面实行“十年禁渔”制度。
截至2020年12月,长江的渔船渔民退捕基本完成,并在打击非法捕捞方面形成震慑,而且水生生物资源得到一定程度恢复。同时,为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也开展了退捕渔民的安置保障工作。
“十年禁渔”制度的设计,是基于从2003年开始的禁渔措施,以及各种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认识的科学总结。首先,禁渔时长暂定为十年,其主要原因是已有科学研究和保护实践表明,青鱼、草鱼、鲢和鳙等长江捕捞的主要鱼类完成生活史通常需要四年,禁渔十年预计可让这些鱼类繁衍两三代,野生种群有望得到恢复。在此期间,其他水生经济动植物同样有恢复机会。
其次,禁止捕捞的范围广,涵盖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这主要考虑到珍稀濒危和特有鱼类在长江流域的空间分布,以及洄游鱼类生活史不同阶段对栖息地的需求 [6]。
再次,十年禁渔保护的不只是鱼类,而是整个长江水生生态系统。无论从生态学还是从自然资源经济学预测,十年禁渔都将有比较好的效果。从生态学维度预测,十年禁渔有助于以鱼类为代表的长江水生生物的繁衍生息,最终恢复长江流域的大部分水生生物,维护流域生态系统完整性,提升长江生命力。从自然资源经济学维度预测,十年禁渔可提升流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长江口是流域保护不可忽视的区域
长江口是长江在东海入海口的一段水域,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江口对本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整体保护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因而它的有效保护在某种程度上关乎长江大保护的成败。
一方面,长江口受长江干流淡水径流与海洋咸水潮汐的交互影响,产生各种复杂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沉积过程,其水质同时具有淡水、咸淡水和海水3种特性,形成了独特的自然条件,构成丰富多彩的水生动物栖息地和产卵场所,并能提供充足的食物。因此,长江口成为许多水生生物,特别是河口定居性鱼类和洄游鱼类的关键栖息地,也是成体育肥、产卵和幼体发育等生物学过程发生的重要区域,对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生活史的整体保护尤为关键。长江口的鱼类组成较为复杂,包括淡水种类、河海洄游种类、半咸水种类、近岸广盐性种类、近海种类等生态类型。
另一方面,长江口特殊的河海属性使其成为许多洄游鱼类从长江干流到近海洄游的重要通道。长江口的陆海物质交汇、咸淡水混合、径流与潮汐相互作用,共同营造了特殊的盐度、泥沙和水深环境,是洄游鱼类进行咸淡水过渡的生态适应区域。刀鲚和中华鲟都把长江口作为生理适应场所,用于调节体液渗透压,以便适应新环境。其中,中华鲟是长江典型的溯河产卵洄游鱼类,成体于每年10—11月前往长江上游繁殖,随后孵出的幼苗顺江而下,到长江口稍作停留,再在大海中发育。因此,长江口对中华鲟等洄游性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的保护至关重要。
着眼于长江大保护的需要,从长江流域禁渔效果的视角出发,国家设立了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并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这样,十年禁渔的范围就拓展到长江口,合称“一江一口两湖七河”。这体现了江—海生态敏感区的保护亦是长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从流域生态系统到江海界面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的理念,是我国在大河流域系统性保护与治理实践中的智慧。
长江流域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关注的大河流域科学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区域。长江流域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江大保护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使得长江流域进入全面依法保护与治理的新阶段,长江大保护正从全局角度寻求新的治理之道,构建流域综合治理新体系,但生态系统修复不可能一蹴而就。长江大保护仍面临诸多难点与挑战,需要久久为功,深入探索有利于流域生态系统保护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投入的长效合力。
参考文献:
1.陈宜瑜. 推进流域综合管理保护长江生命之河. 中国水利, 2005, 8:10-12.
2.谢平. 长江及其生物多样性的前世今生. 武汉:长江出版社, 2020.
3.Zhang H, Jaric I, Roberts D L, et al. Extinction of one of the world’s largest freshwater fishes: lessons for conserving the endangered Yangtze fauna. Science of The Total Environment. doi:10.1016/j.scitotenv.2019.136242.
4.习近平. 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新华社, 2018. (2018-06-13) [2021-8-22]. www.xinhuanet.com/2018-06/13/c_1122981323.htm.
5.李琴, 陈家宽. 长江流域的历史地位及大保护的建议. 长江技术经济, 2018, 4:10-13.
6.李琴, 陈家宽. 十年禁捕: 为全局计, 为子孙谋. 光明日报, 2020. (2020-12-03 15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科学杂志1915(ID:kexuemag), 刊载于2021年第73卷第5期《科学》杂志(P7) , 作者:李琴(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马涛(复旦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副教授)、 杨海乐(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