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依据2023年文件标准,提高煤电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比例至50%以上。政策允许根据区域市场建设和煤电利用小时数情况进一步提高比例。省级部门可对天然气发电机组建立容量电价机制,按固定成本比例确定电价标准。该机制旨在完善发电侧市场化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