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明确职工可在单位缴存比例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调整后的个人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该政策旨在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并获取更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允许调整一次缴存比例。有需求的职工需向本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并由专办员统一办理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