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4日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裁定驳回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判决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的判决也予以维持。该案涉及入室抢夺婴儿的严重犯罪行为。二审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拐卖儿童犯罪的严厉打击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