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委网信办与公安网安部门发现网络平台传播洪河有人跳河的视频。经核实,当日西平县境内河流未发生跳河事件。孙某某道听途说编造不实信息并发布至网络平台。该行为引发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孙某某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