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负责人就《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答记者问。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第838号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负责人就条例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问: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修订背景。
答:行政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于2001年制定、2017年修改,在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提高政府立法质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加强立法规划和立法审查作出重要部署,修改后的立法法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细化落实,行政法规制定工作实践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待总结上升为法律制度。为此,有必要修订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