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实控人兼董事长,被判刑。
5月25日晚间,卓锦股份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卓未龙因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陈奉连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关于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卓锦股份表示,两人已辞去相关职务,判决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运作。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卓锦股份在晚间的另一份公告中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卓未龙、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奉连的书面辞职申请。卓未龙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同时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奉连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工程中心总监职务。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卓未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1.9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34.79%,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辞职自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及正常经营发展。
盘面上,卓锦股份今日收盘跌超4%,报10.10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