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称遭男医生侵犯,送检的胸部拭子中检出医生DNA,当地警方未立案;最新消息传来:涉事医生王某已被开除。
近日,河北的王女士反映,今年3月,她开车经过辽宁葫芦岛时,在高速遭遇汽车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被送往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其间该院医生王某多次对其动手动脚,并于3月29日对她进行了性侵。警方鉴定书内容显示,王女士送检的胸部拭子中检出医生王某的DNA,送检的纸巾上检出王某的精斑,3份阴道拭子均未检出人精斑。当地警方称没有发现王某犯罪事实,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5月26日,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医生王某已被开除。有律师认为,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证明“暴力胁迫”和“违背意志”,警方不立案可能基于缺乏强制证据和无法排除合意。
王女士则称,医生王某曾多次对她动手动脚,事发时病房内没有其他患者。为了取证,她曾主动询问医生“是否喜欢自己”,医生给予了肯定答复。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涉事医生王某,在表明来意后,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并挂断了电话。随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刑侦大队负责此事的民警称,警方确实没有立案,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证明“暴力胁迫”和“违背意志”。受害人王女士在被侵犯时未呼救,如果事前主动提问对方是否喜欢自己的录音属实的话,容易被认定为“双方互动”而非“单方强迫”。但是否立案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女性处于高烧无力反抗,嫌疑人利用此特殊情况实施侵犯,可能属于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敢反抗或不能抗拒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相关单位应当结合女性的特殊情况,综合认定嫌疑人是否采取了暴力以外的行为实施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