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7·6”龙卷风灾害首批巨灾保险赔款100万元到账,由财政全额承担,居民个人无需缴费。
据湖北日报,7月7日17时30分,黄冈“7·6”龙卷风灾害首批巨灾保险赔款100万元到账。从灾害发生到赔款发放,全程不足24小时。7月6日晚,黄冈市区遭遇历史罕见EF2级龙卷风袭击,最大风速超过15级,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灾情发生后,黄冈市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启动全市自然灾害救助IV级应急响应,并同步联系长江财产保险湖北分公司,紧急启动巨灾保险理赔程序。
接到协调指令后,长江财险迅速启动巨灾应急预案,调集全省业务骨干组成多个查勘小组,连夜奔赴受灾区域,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和现场查勘工作。在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及黄冈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协同下,理赔通道高效运转。
“这笔理赔款让受灾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也让我们更有信心打赢这场硬仗。”在理赔现场,黄冈市黄州区东湖街道长江社区工作人员吴建欣受5名遇难者家属委托,代办了领取手续。
该巨灾保险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居民个人无需缴费。它的保障对象是灾害发生时,处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常住、临时、外来及救援人员)和居民住宅(含室内附属设施)。
赔付标准为:人员死亡、失踪,每人最高可获赔20万元;住房倒损,城镇每户最高赔付10万元、农村每户4万元;室内财产损失,每户最高赔付0.5万元。
黄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承保机构的协同配合,加快推进核灾定损工作,做到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让巨灾保险成为受灾群众的“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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