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5日,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华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张建华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法院同时判决对张建华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该案涉及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高级官员,依法减轻处罚后仍获较重刑罚,体现了对职务犯罪的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