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近日分别起草《关于完善上市开放式基金相关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通知拟规定三类LOF应当终止上市:商品期货LOF、QDII LOF、连续六十个交易日场内资产净值小于一千万元的小规模LOF。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商品期货LOF,故其通知中未对此类产品作规定。前两类LOF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终止上市。该措施针对LOF产品频繁发生的高溢价风险。近年来,LOF产品高溢价现象持续受到市场关注,监管层开始对相关产品进行整顿。此次调整将推动LOF产品结构洗牌,降低高溢价炒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