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胖东来发布侵权行为处理公示,其中包含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宋某某曾在胖东来相关的微博超话中评论称,胖东来是一家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此后,宋某某持续在多个平台发布对胖东来进行贬损、诋毁的言论。法院经审理认定,宋某某的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一审判决结果为宋某某赔偿胖东来30万元,并需登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