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在未依法取得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开展徒步穿越活动,被行政处罚;官方提醒。
8月17日,阜康市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对未经审批徒步穿越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典型案例的通报: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要求,严守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底线,切实加强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进入保护区开展徒步穿越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震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周某、叶某某、韩某某、顾某某非法穿越保护区案件通报如下:经调查:周某、叶某某、韩某某、顾某某四人,在未依法取得进入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入该自然保护区开展徒步穿越活动。上述行为扰乱自然保护区管理秩序,对保护区高山植被、野生动物栖息环境带来潜在破坏风险。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核查材料、询问笔录等证据予以佐证。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违法情节,我局依法对4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新疆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是天山北坡典型山地生态系统,生态地位极其重要,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严禁未经审批开展徒步、探险、穿越等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保护区管控区域开展户外活动。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不仅要承担行政处罚,如造成生态破坏,还需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引发安全险情产生的搜救等全部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博格达峰区域海拔高、气候多变,山洪、大风、失温等风险突出,通讯信号薄弱,救援难度极大,非法徒步穿越极易发生迷路、受伤甚至伤亡事故。希望广大户外爱好者引以为戒,敬畏生态、敬畏自然,自觉摒弃非法穿越行为,选择正规开放的户外线路开展活动,共同守护博格达峰区域生态环境,维护自身生命安全。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非法进入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开展穿越、探险等违法行为,可积极向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