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刘雯点赞被刷屏式劝分,对刘雯身材外貌恶意攻击涉嫌侵权。
登上热搜,9月5日,晨视频记者从娱乐法专家处获悉:超模刘雯只是给男友井柏然新剧宣传照点了个赞,结果演变为大规模劝分刷屏。极具反讽的是,此前刘雯与井柏然同航班却特意分开走,被夸内娱最贴心嫂子,这次一个无文字点赞,却被讨伐宣示主权。从贴心嫂子到扫兴女友,标签翻转只在一夜之间。常看到剧粉和CP粉相关的新闻,但当主角本身就有真实情侣关系时,这个事情的确变得复杂了。而且剧集热播期,片方往往会默许甚至鼓励CP营销,以拉升讨论度和付费转化。一般剧粉会觉得,热播期现实女友公开应援会破坏沉浸感,要求艺人在播期间隐身,从法律上思考了一下,姑且认为这本质上是粉丝对艺人私生活的契约化期待,即你享受了CP红利,就应在特定时段让渡部分私人表达权。但问题在于,这种期待从未获得艺人方(更不可能是其伴侣)的明示同意,更无行业规范支撑。刘雯的低调点赞,恰恰是一种平衡姿态:既不缺席支持,又不高调炒作,是一种很成熟的做法。
再说说此次事件中,部分极端粉丝不仅刷屏接分手,更对刘雯身材外貌进行恶意攻击,甚至翻出井柏然前任旧照追问其感受。这就越界了,甚至是很过分,也涉嫌侵犯刘雯的肖像及名誉权利。近年来,多部热播剧的演员及其家属均遭遇类似网暴,平台方虽设有投诉机制,但对刷屏式群体行为往往处置滞后。而艺人方出于维护剧集热度、避免得罪剧粉的考量,也多选择沉默,这种姑息反过来又助长了极端行为的常态化。的确是一种两难处境。
不过,刘雯未删除点赞、未发任何声明,这种冷处理是明智的,不给事件二次发酵空间。但长期来看,艺人及其团队甚至剧方若不能有效引导粉丝预期,类似的点赞危机可能也会反复上演。戏是戏,生活是生活。这句话不该只由艺人默默承受,而应成为所有参与者的基本底线。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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