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

长生生物原董事长高俊芳四罪并罚被判无期。

2026年7月初至9月20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知,曾轰动一时的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股票代码:002680.SZ,已退市,下称“长生生物”)疫苗案,曲终落幕。

长生生物原董事长高俊芳,已于2026年1月30日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长春中院)一审判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四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丈夫,长生生物原董事、副总经理张友奎,被判犯挪用资金罪,处有期徒刑6年。

此外,包括长生生物原董事、副总经理张晶,长生生物全资控股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副总经理刘景晔等12人,亦被判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处以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另有长生生物原董事赵志伟等4名员工,被判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2年10个月至2年9个月不等的刑期。

长春中院在一审判决中确认,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狂犬病疫苗“经抽样检验,抗原含量和效价均符合要求”,没有证据证明(长春长生公司)涉案狂犬病疫苗的质量存在实质性问题”。

长春中院亦认定,从2006年至2014年,长春长生公司向时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管司司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司长等职务的王立丰行贿2090万元,以取得其在加快药品注册,免于行政处罚等方面提供的帮助。

一审之后,高俊芳等人不服,上诉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结果出炉,维持原判。

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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