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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28,收900万元罚单。

ST利达(603828)9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此前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3亿元,未及时披露及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立案审查并做出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900万元;公司董事长、实控人顾益明被罚款1620万元并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余相关责任人被罚60万至380万元不等。经查明,苏州柯利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集团”)案涉期间系柯利达控股股东,顾益明案涉期间系柯利达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案涉期间,柯利达集团为柯利达的关联法人,顾益明为柯利达的关联自然人。在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柯利达及其子公司柯华盛城市建筑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在不具备业务实质的情况下,以劳务或工程预付款名义,经中间方将资金划转至柯利达集团、顾益明等相关银行账户,导致柯利达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17.02亿元,且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2023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7亿元,余额为490.33万元(资金占用利息);关联方已于2024年年底前归还占用资金,并于公告日之前归还利息。公司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相同的内容。但事实上,公司披露的上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截至2026年4月22日,关联方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4月28日,柯利达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2023年以来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并在相关定期报告披露资金占用的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等情况。柯利达未及时披露前述相关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在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如实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导致前述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江苏证监局依法作出处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顾益明组织实施关联方对柯利达的资金占用,组织、指使柯利达从事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620万元罚款,此外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其余多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及60万元至380万元不等的罚款处罚,体现了此次立案查处责任全覆盖、处罚无死角。

9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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