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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谈交通》再陷争议,肖像权人提出1元索赔为哪般?律师对此观点不一。
《谭谈交通》维权事件再起波澜。不过,这次作为节目制作方的成都电视台成为被告,有在节目中出镜的市民以被侵犯肖像权为由提起诉讼。
21日,第一财经从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周杰处独家了解到,近日,有数名上过《谭谈交通》节目的被采访市民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联系到他,咨询关于肖像权侵权的相关事宜。其中,一名节目中出镜的被采访者正式委托他对成都电视台提起诉讼。“法院在19日接受我们递交的诉讼材料,按照规定,法院将于七天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周杰称。
多名受访法律界人士一致认为,“以营利为目的”是《谭谈交通》节目构成肖像权侵权的关键。但基于对《谭谈交通》是否具有营利性的认知不同,受访人士对成都电视台是否构成侵权存在观点分歧。
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著作权法委员会秘书长李伟民认为,此前,成都电视台以第三人侵犯其《谭谈交通》著作权为由,提起侵权诉讼并主张损失。根据这一事实,或可推断《谭谈交通》具有营利性。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吴雨辉则认为,《谭谈交通》为公益性而非营利性节目,故此,不构成肖像权侵权的必要条件。(via 究竟视频)
你认为《谭谈交通》是非营利性节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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