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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十五(ID:qingshiwu365),作者:青十五,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上周五,一则关于微信支付宝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并登上了热搜:
“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将不能用于经营收款”,这条消息虽然明显看上去不靠谱,但在今年如此严厉的监管环境下,还是引来大家纷纷猜测。
一些银行收单与数字货币板块也受此“利好”出现了大幅上涨。
不过很快,就有新闻媒体对此作出了“澄清”:
事实上,这则消息的相关文件来自央行10月13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为《通知》)。
但如果仔细阅读央行发布的这个《通知》可以看到,收款(条)码相关的相关规定主要是这两句话: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
所以 ①“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和 ②“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是两个细则,都有限制要求。
由此可见,前面那个新闻报道看似在澄清,其实也是在和稀泥,把两条细则混在了一起。明明是讲的A和B两件事情,它却试图用“因为B是对的,所以A是错的”来模糊处理。
概念澄清
那究竟该如何理解《通知》的这两条细则呢?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几个概念:
收款码:指收钱的一方提供的二维码或条码(如微信右上角+号-收付款-二维码收款),付钱的一方扫这个码之后进行支付或转账。
注意上面这两条细则规定是专门针对“收款码”的规定,而不是我们买东西时让商家扫我们的“付款码”,同样好友间的转账和红包、淘宝购物支付等场景也不受影响。
然后是收款码的属性。
一个是“个人码”与“商户码”,以微信为例的话,实名认证的用户都可以申请个人收款码,但如果要申请商户码的话,还需要在“微信支付商家助手”小程序中提交更多材料。
还有一个是“静态码”与“动态码”,这个也比较容易理解,前者是固定不变、可以打印出来的放在店里收款的那种码,线下常见的都是这种;后者则是临时生成、动态变化的码,一般会有一个有效期。
最后是收款码的收款场景。
一个是“经营”与“非经营”,有固定门店的商家,毫无疑问是属于“经营”用户的范畴。
关键是一些小商小贩、流动摊贩,是否属于《通知》中“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边界应该怎么划定?这块目前还是有一些模糊的,事实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还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还有一个是“远程”与“面对面”,这个顾名思义,就不过多解释了。
最终,这些属性和场景会有多个组合:
如图所示,《通知》中的两条细则,分别对①个人码+经营性收款和②个人码+静态+远程收款这两类收款码属性+使用场景,进行了细致而又明确的限制。
既不是像热搜里提到的那样对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全面禁止,也不是完全禁止个人码收款。
那么问题就来了:
(1)央行新规为什么要打击得如此精准?
(2)小商贩们以往都是用的个人静态码收款,新规后收款问题该怎么解决?
跑分平台
这一切还得从网络赌博&诈骗与跑分平台说起。
最开始的时候,赌狗们想要充钱给赌博平台,直接转账或充值就可以了:
但是赌狗充钱的笔数和流水太多了,加上赌狗们输钱后总爱举报,这样一来赌博平台的收款账号很容易被发现,封禁账号事小,冻结资金事就大了。
于是经过多年的演进与对抗,网赌行业进化出了跑分平台这一白手套模式,代替赌博平台收款。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下图是跑分平台一个典型的收款流程图:
这里面的角色有赌狗、跑分平台、跑分用户和赌博平台。
① 首先跑分用户A充值到跑分平台作为押金(如5000元),并把自己的个人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上传给跑分平台;
② 有赌狗B要在赌博平台充值(如2000元),赌博平台把这个充值请求提供给跑分平台;
③ 跑分平台把这个充值请求派单给了跑分用户A(也有抢单模式),因为A的押金大于充值款,因此把A的收款码返回给了赌博平台;
④ 赌博平台把跑分用户A的收款码展示给了赌狗B,B扫码2000元转账给了A后,上传转账截图通知赌博平台完成赌金充值;
⑤ 赌博平台通知跑分平台,2000元赌金充值完成,跑分平台扣除跑分用户A的押金2000元,并返款给A少量佣金(一般是1%左右);
⑥ 跑分平台与赌博平台定期公对公结账,完成赌金转移和返佣。
那么,跑分平台把赌狗充值这件事情搞得这么复杂,有什么好处呢?
经过这一通操作,从赌狗到赌博平台的资金流(即上图金色部分流程④①⑥),就变成了下面这张图的样子:
与之前的资金流相比,跑分平台模式下的资金流有很多“优势”:
① 赌狗充值的资金流本来是交易频率最大的部分,现在以个人之间扫码转账的形式隐藏在了茫茫大众当中,给公安机关和支付平台追溯和风控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② 从跑分用户到跑分平台的资金不需要那么实时的反馈,可以转移到线下收款或者伪装网店收款,跑分用户不举报的话也很难发现;
③ 一个赌博平台可以对接多个跑分平台,由于中间的跑分平台成为了赌博平台的白手套,双方公对公资金结算路径很多,变得更加隐蔽;而赌狗充值的时候只能看到跑分用户的收款码,完全不知道跑分平台的存在,就算举报也不会对赌博平台和跑分平台的资金造成影响;
看到这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几乎所有的风险都被隔离出来累积在了跑分用户身上。但凡跑分平台拿着押金跑路,参加跑分的用户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这个世界上总是会有很多希望不劳而获的人,只要充一笔押金,提供两个收款码,就能“躺赚”佣金这种事情,再怎么做风险提示也还是会有人受不住诱惑。
总的来说,跑分平台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多方共赢”,简直完美有没有,要不然说一些国人的聪明劲儿都花在了这种歪门邪道上。
那么,这个模式成立的关键点在哪里呢?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关键点就在于跑分用户向跑分平台提供的收款码,要能够长期有效(总是要换码的话就不叫“躺赚”了)、且支持异地收款(这样赌狗才能在线支付),并且开通申请的成本要低(这样可以找到大量提供收款码的人)。
不光收款码,银行卡号也有这些特点,因此近一年公安部与银行也开展了断卡行动,打击银行卡的租借、出让行为,提高银行卡办理标准,现在你要办一张储蓄卡手续多了很多,也是这个原因。
而收款码比起银行卡号来,支付更加流畅,对于赌狗充值这种冲动型行为来说充值转化率更高,是赌博平台和跑分平台的首选。
所以结合这些信息来看,央行《通知》不仅对个人+静态收款码的远程支付行为作出限制,还堵住了动态码截图的口子:
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同时将个人码与商户码在收款场景区分开经营与非经营性收款,便于对商户收款码尤其是商户的静态收款码加强监管,避免被滥用。
可以说是相当有效又精准了。
所以尽管新规的执行对规范经营与税收、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有一定的作用,但从《通知》最后的罚则来看,这次央行新规的主要目的,应该还是围绕反赌反诈展开的: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本通知执行情况纳入业务检查重点,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凡是涉及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重大犯罪案件的,应当倒查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情况。
解决方案
但是这样一来的话,又有一个新的问题。
央行新规影响最大的,还是街边路边广大的小商贩们。他们不愿意申请商户码,除了因为没有执照、流动经营,主要的原因还是在于商户码要手续费,有额外的成本。
但同时他们又确实有静态码的收款需求,比如面摊的老板,两个手都是面粉,不可能每次付款都展示一次手机里的动态收款码,手机一直亮着的话又得有电源一直充电;或者一些老人家赶集卖自己种的菜,用手机展示动态收款码,远没有打印的静态码收款来得方便。
所以对于支付平台来说,怎样在满足央行新规的条件下,尽可能地支持或过渡性支持这些小商贩们。
我目前看下来,大概有这两种相对靠谱的解决方案:
1. 引导他们将个人码变更为商户码,同时支付平台在一定的额度内免除手续费用,这样小商贩们依然可以用静态码收款。
不过这样一来工作量比较大,平台也需要承担一些手续费成本和信用卡套现风险,并且已经是商户码的商家是否要支持同等待遇,也是一个问题。
2. 维持现有的个人静态码不变,但确保扫码的交易不会发生在远程,尽可能控制静态收款码不被跑分平台利用。
例如可以支持自己扫自己的静态码来进行地理位置登记(或更新),登记后扫这个静态码的交易只能发生在登记点的500~1000米范围内。
这样一来经常在一个地方摆摊的小商贩们,只要登记一次地理位置就好(流动商贩也只需要出摊的时候更新一次地理位置),同时也能防止静态收款码被远程扫码交易,规避了在跑分平台洗钱的风险。
在等待“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被界定清楚之前,这样的方案也不失为一个可以过渡的方案。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青十五(ID:qingshiwu365),作者:青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