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22 18:48

直播带货宣称化妆品“返老还童”“全脸回春”,虚假宣传换来真实罚单

author_path 中国化妆品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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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中国化妆品 ,作者:中国化妆品杂志,原文标题:《直播带货宣称化妆品“返老还童”“全脸回春”,虚假宣传换来真实罚单 | 总第98期合规风向标》


上周监测重点


根据上周(6月15日-6月21日)公开的监管信息,化妆品行业在知识产权侵权、虚假宣传、经营行为合规等维度出现多起典型案例,呈现出“宣传话术极端化、侵权方式多样化、经营漏洞隐蔽化”的新特征,主要风险点如下:


  1. “返老还童”“爆卖20亿”:极端营销话术触碰红线


  2. 傍IP、蹭商标:知识产权侵权屡禁不止


  3. 自行分装、二次销售:不应忽视的经营“雷区”



擅自使用“KuROMI”商标


及近似装潢生产唇彩


浙江一化妆品公司被罚约10.6万元


2026年6月18日,浙江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处罚。经查,当事人自2025年12月起,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与(注册号:54***508)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生产印有“KuROMI”字样的唇彩,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所列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经(注册号:16***76)、(注册号:54***520)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生产带有近似装潢的唇彩,误导公众,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列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涉案侵权唇彩,处罚款105936元,上缴国库。(浙江省人民政府网—东市监处罚[2026]740号)



直播宣称“央视认证、抗衰第一品牌”


广州一化妆品公司因虚假宣传被罚


2026年6月16日,广州原生密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经营自研自产自销护肤品,通过电商销售平台销售护肤品,其研发的商品在抖音天猫京东官方旗舰店上销售。经查,2026年1月29日,当事人在抖音直播间宣传“原生密码微分子抗衰面膜(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5033962)”时背景墙上写有“专利‘抗衰’,央视认证”“高端抗衰面膜第一品牌”,在员工直播与观众互动时使用“专利‘抗衰’,央视认证”“高端抗衰面膜第一品牌”“年轻1岁、年轻10岁”“爆卖20亿”等宣传用语,抖音后台显示当天该面膜销售金额19295元;3月3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微信公众号“原生密码”内推文包含“抗衰奇迹,一片嫩回春”“1个周期,全脸回春”“2个周期,换张新皮”“3个周期,返老还童”等宣传用语。



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实其真实性,对上述产品功效及销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了消费者。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罚款20000元。(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穗天市监处罚〔2026〕497号)



用注射器将大瓶香水分装成小样再售


四川崇州一化妆品店被罚没2.2万元


2026年6月16日,崇州市潮美秀化妆品店被罚。执法部门于2026年3月2日接全国“12315”平台转派工单,举报当事人分装香水行为,同时怀疑一款名叫“海蓝之谜经典面霜”的产品为不合格产品。2026年3月12日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店铺内有2瓶举报人所购买的“海蓝之谜修护焕新精粹水”,未发现举报人所提到的“海蓝之谜经典型面霜”。因举报人反映使用上述产品后出现了脸部大面积红肿情况。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扣押封存的强制措施。同时在当事人店内还发现了无任何标签标识的透明玻璃器皿和使用、未使用的注射装置以及货架上已开封的瓶装香水若干。经查明,“海蓝之谜修护焕新精粹水”和“海蓝之谜经典型面霜”系当事人2026年1月13日通过北京哈勃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并提供了供货方资质、货品出库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疫证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查询,案涉产品标签标识信息与登记信息一致,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同时查明当事人店内所展示的香水是当事人从北京哈勃利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并提供了供货方资质、货品出库单、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疫检疫证明。但货品出库单显示当事人从未购进过任何10ml规格产品。通过调取当事人销售记录,从开业至今共计销售各品牌10ml香水118瓶,上述产品均是当事人使用注射装置抽取大瓶香水标准装后再次销售。共计销售金额为11189.5元。同时当事人提供了各类香水进货价格,经计算,认定违法所得为5698.89元。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成都市崇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给予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5698.89元;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包装材料、工具;按照货值金额1.5倍罚款16784.25元。(信用成都—崇市监处罚[2026]68号)



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检验员全不在岗


飞行检查揭管理“真空”


广州一化妆品企业被罚


2026年6月18日,广州喜橙化妆品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经查明,2026年4月16日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广州喜橙化妆品有限公司化妆品生产情况进行飞行检查,现场发现1项关键项目问题、3项重点项目问题,0项一般项目问题,检查结论为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具体不符合项如下:74: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和沿美博士炉甘石舒缓润肤乳(批号:MSTBA23D01)的批生产记录,企业无法提供,无法确保产品的质量。6:检查当天,质量负责人不在岗,检验人员不在岗,静置间半成品等均无标签标识,质量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职。9:检查当天,生产负责人不在岗,生产车间、功能间门敞开,温湿度和压差,无法达到要求。灌装间灌装生产线有灌装痕迹,外包间热收缩膜机有使用痕迹(机器发烫),生产负责人无履职。27:抽查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留样室无留样,不符合留样管理制度。经核实,当事人配备有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当事人能提供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任命书等资料,能提供生产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任命书,但入职未满一个月,未缴纳社保。2026年4月16日检查当天,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和生产负责人均不在岗。



当事人受广州市轩杨日化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和沿美博士炉甘石舒缓润肤乳(批号:MSTBA23D01)三款涉案产品,上述三款产品已取得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备案号分别为粤G妆网备字2025195306、粤G妆网备字2024219779及粤G妆网备字2025432141。当事人在生产上述三款产品时未做批生产记录,未对成品进行检验,未进行留样,无放行审核记录。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三)项相关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沿美博士魅蓝香氛沐浴露(批号:X2025/12/25)5瓶、沿美博士烟酰胺身体素颜霜(批号:X2025/12/19)7瓶;没收违法所得1621.8元;罚款22000元。(信用广东—穗从市监处罚〔2026〕91号)



跨境商品二次销售


未备案、无中文标签


北京一网店被处罚


2026年6月16日,北京千寻舶美科贸有限公司被予以行政处罚。经查,淘宝平台上“千寻美妆屋”为当事人经营店铺。当事人所售“苏酷粉底霜”为日本代理商供货,于2024年9月采购于日本,有日本国内的发票,商品采购后存在日本仓库,2024年9月26日有消费者下单后,当事人在9月27日从日本直邮给了消费者。消费者收到商品后,未拆箱退回给了其在北京的办公地点,收货后其将商品留在了北京的办公地点。2024年11月12日第二位消费者(举报人)下单了该商品,当事人将这款被退回的商品从北京办公点发货给了这位举报人,举报人收货后退货退款,其将货款退回,订单关闭。商品于2024年11月19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备案,有备案信息截图,但在对举报人销售时没有备案。此商品无中文标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五十九条第二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年)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以示警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京技管市监处罚〔2026〕1145号)


合规风向标


上周化妆品行业的处罚案例,集中揭示了三大合规盲区:


第一,带货直播不是“脱口秀”,每一句宣传都要有依据。“返老还童”“换张新皮”“爆卖20亿”——这些极端的营销话术在法律面前就是“虚假宣传”的铁证。企业应对直播脚本、宣传文案建立事前审核机制,所有功效宣称必须有科学依据或权威认证,不能靠“嘴说”来支撑销量和效果。


第二,商标合规贯穿品牌全生命周期,注册仅为起点。浙江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擅自使用“KuROMI”商标及近似装潢生产唇彩吃下10余万元罚单,说明商标侵权不仅限于“直接冒用”,还包括“使用近似标识”“搭便车”等变相侵权。企业在商标注册前,应进行充分的近似检索;在商标使用过程中,需持续监控他人商标动态及自身商标的法律状态。委托生产模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对商标的合法性负有共同审查义务。


第三,“小样经济”和“跨境转售”不是法外之地。分装香水看似只是“换个包装”,实则构成“自行配制”,属于违法行为;已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未经合规退货程序即在国内二次转售,即丧失跨境政策豁免资格,必须符合国内化妆品注册备案和中文标签要求。经营行为的边界,不能以“大家都在做”为标准,而以“法律是否允许”为准绳。


监管的触角正在从生产车间延伸到直播间、分装台和跨境仓库。企业若仍抱有“法不责众”“小事无妨”的心态,下一次的罚单金额将不再是几千、几万元,而可能是几十万元乃至从业资格的彻底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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