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02 23:11

茉莉奶白涉侵权LV商标被判赔1000万,有点冤但没那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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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建设性意见 ,作者:项栋梁


茉莉奶白,中国知名茶饮品牌,LV,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因为两个近似的商标打起了官司。


LV公司认为,茉莉奶白的商标图案是刻意高仿其全球知名的四片花瓣“老花”商标,要求其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近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茉莉奶白公司赔偿路易威登公司经济损失1000万元。



据媒体报道,茉莉奶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提起上诉,所以这场官司的最终结果还没落定。我看了一些法律界的专业分析,茉莉奶白翻盘的可能性非常小,大概率是要被判侵权赔偿的。


但在网络舆论中,为茉莉奶白喊冤的声音非常多。人们认为,LV箱包上的“老花”图案灵感来自中国古代纹饰,没理由中国老祖宗的东西被外国品牌抢注后反过来起诉中国品牌正常使用。这太霸道,太欺负人了!


其实说起来,像商标啊,知识产权啊这些概念经常是会违背人们朴素直觉的:


商标保护本身就是一种游戏规则,无所谓对与错,你认可它就有道理,不认可它就没道理。只是中国为了维护商业竞争秩序,也为了参与国际经济贸易,把商标保护设定成了带有强制性的法律条款,导致所有商家都必须遵守这一游戏规则。


你认为LV欺负人当然很有道理,但法院根据商标注册的法律规定(游戏规则)判决茉莉奶白侵权赔偿,也是有道理的。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价值判断,并不冲突。


我尽量用接近大家生活的道理来解释,为什么商标注册的游戏规则要这么制定,以及为什么茉莉奶白没那么冤枉。


首先举两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苹果


无论是“苹果”这两个字还是被咬了一口的苹果商标图案,都是美国苹果公司的注册商标。


从朴素直觉来说,苹果这个名词在全世界多种语言里几千年前就有了,这种水果是大自然的馈赠,应该属于全人类共有,没理由被一家公司所垄断。


但现实中,因为苹果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持有“Apple”这个英文单词的商标,在中国持有“苹果”这个中文词汇的商标,所以其他任何公司生产电子产品都不可以再使用“苹果”这个名字。甚至别说电子产品了,你生产自行车和桌子也不能用“苹果”两字做商标。


作为消费者的你,看到一款打着“Apple”商标的运动鞋,你会觉得合情合理吗?


第二个例子是小米


无论是汉字的“小米”还是拼音的“xiaomi”,都是雷军的小米公司注册商标。


同样的,从朴素直觉来说,小米是人类食用了上万年的农作物,小米这两个字更是在日常语言中使用非常普遍,没理由被某一家公司所垄断。


但现实中,因为受到注册商标的保护,除了雷军的公司以外,任何其他公司都不允许用“小米”作为商标来生产手机。


再把时间回溯到15年前,小米公司刚成立的时候,雷军决定要用“小米”这个朴实无华的名字来生产手机,很自然地就会安排法务去注册商标。而且注册范围绝不仅限于手机等电子产品,一定会同步把家用电器、软件、日用品、服装、汽车等等类别一并都注册了。


而在15年前,小米汽车连PPT都还没有呢,你觉得因为商标保护导致其他汽车公司不可以用小米作为商标,合情合理吗?


简单来说,商标注册遵循的是“先到先得”原则,第一个合法注册的公司享有商标的排他权益,法律强制规定的游戏规则就是这样,你不能推脱说自己不知道。(栋梁注:实际法律条款会有其他情形,此处为最常见情况的简化说法)


那有人要说了,我现在就去把黄豆绿豆小麦桔子黄桃这些词都抢注成商标,以后我岂不是发财了?


其实不会的。这里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你提到的这几个词,在很多领域早都已经被注册成商标了,并不是你第一个想到的。


第二,注册商标是需要缴费的,而且是注册一个类别交一笔钱,维持商标也需要持续缴费,并不是零成本注册和永久持有的。理论上你可以拿一本新华字典去把所有能注册的词都给注册成商标,前提是你有几千个亿能用来折腾。


所以回到现实的商业世界中,现在要给新产品起个原创的品牌名字和商标图案其实并不容易,很多你认为的好点子早都被别人注册保护起来了。但另一方面,只要你认真去想耐心去找,也一定能找到还没有被注册过的名字和图案,不存在整本新华字典都被注册过的情况。


那,怎么才能知道你脑子里想出来的商标有没有被别人注册过或者会不会和其他商标类似呢?


第一步,你可以自己去中国商标网搜索查询,排除掉和别人完全一致的。比如“小米”这种商标你就别想了,直接放弃。



第二步,如果你查过了没有完全一样的,但有类似的商标,比如你想注册“小小米”但拿不准,可以找注册商标的专业代理公司帮你评估一下,他们比较有经验。


第三步,如果代理公司跟你说“有可能被驳回但可以考虑申请试一下”,大概率就是申请不下来但他又想赚你一两千的代理费。但如果你就是很想要这个商标,也舍得这个钱,当然可以花钱去申请试试看。商标局会安排有专业资质的审查员来判断你想要的商标算不算“蹭知名度”,能不能注册成功。


再回到茉莉奶白这个案子,之所以法律界大多判断茉莉奶白会输掉官司,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茉莉奶白曾经多次尝试注册这个“四瓣花”的图案商标,但都被商标局驳回了,理由就是与已经存在的商标高度相似。


商标状态显示无效(被驳回)


茉莉奶白图案商标复审申请被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都盖章认定茉莉奶白的四瓣花图案不能注册商标了,茉莉奶白还坚持使用,那被起诉索赔当然就是迟早的事啦。


我知道有读者会不服气,认为奶茶和箱包品类差别这么大,根本不可能导致消费者误会,所以茉莉奶白没有蹭LV知名度的主观故意。


是不是主观故意这种事肯定无法证实或证伪,但消费者拿到茉莉奶白后对LV的联想是客观存在的。




2024年的网络就有奶茶消费者由茉莉奶白的包装联想到LV了,这是不是品牌方设计的初心只怕很难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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