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4 00:09

弄清中国的消费数据|| 大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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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秦朔朋友圈 ,作者:秦朔,原文标题:《弄清中国的消费数据 || 大视野》


这是一篇探讨中国消费数据的研究型文章。


消费很重要,越来越重要,方方面面也越来越重视。


但提振消费不容易。供强需弱,外(需)强内(需)弱,是当下的口头禅。


2025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50万亿元大关。根据国务院批复同意的《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到203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0万亿元左右。据此测算,未来五年年均复合增速约为3.7%,而今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1~7月的增速仅为1.2%。(注:下文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有时简称“社零”)


中国消费到底处于什么情况?每个人都有体感。如何扩大消费?这几年政府也出台了大量政策,如“以旧换新”。


我在研究中有个感受,要把消费数据完全弄清楚,很难。本文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数据的梳理和解读,更好地认识消费,从而为如何提振消费提供一些认知上的支持。


弄清消费数据不是件容易的事


中国的消费到底如何?一看自身数据,二看国际比较。


关于数据,我做了不少功课,也和一些经济学家做了交流,到目前也没有完全清楚。


这其实很正常。国家统计局多次表示,要进一步优化消费统计,完善供给侧全口径消费统计,特别是对服务零售额(包括网上服务零售)的测算。今天消费有很多新形势、新情况,尤其是服务消费、虚拟消费,给统计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中国GDP核算主要采取生产法,所以三大产业增加值这样的数据很清楚。而消费数据的统计,由于口径、方法和统计差异,就非常复杂。


来看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几个消费总量数据——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25年为50.1万亿元,包括44.3万亿元的实物商品零售额和近5.8万亿元的餐饮收入。


那么中国的居民消费是不是就是50万亿呢?不是,因为50万亿不包括餐饮之外的服务收入。同时,社零中包含了社会集团采购(如单位福利、办公用品采购),不全是居民购买。到底多少属于居民购买?单位福利中发给个人消费的又有多少?不清楚。所以,居民究竟消费了多少实物商品,无法精确获知。


二是人均消费支出。2025年我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9476元,其中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3602元,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为46.1%。


照此口径,我国居民消费总支出为41.4万亿元(人均乘以14.05亿人口),其中服务性消费支出为19.1万亿元。(注一)


如果按这一口径,我国居民的商品消费支出只有22.3万亿元(41.4万亿减去19.1万亿),这和社零中的实物商品零售额差别很大。


这是为什么?主要是不同统计方法造成的。


社零数据主要采用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对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布置统计报表进行全面调查,联网直报;对限额以下单位,实施抽样调查,由地方统计局搜集样本单位数据,逐级报送至国家统计局;对其他零售活动的零售额,根据相关调查数据和大数据等科学推算得到。这三部分加总,就得到了社零总额。


而消费支出统计是根据全国16万户左右的抽样调查基础数据,依据每个样本户所代表的户数加权汇总而成。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够不够?被调查者在填报时的倾向如何?会不会低报?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


一个例证是中国的居民收入。目前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抽样调查得出的,由于中高收入者在填报时往往选择低报,导致可支配收入数据与国民核算口径下“资金流量表”中的住户可支配总收入对不上,总规模显著偏低。


2023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18元,乘以年末人口(140967万人),推算总的可支配收入约为55.28万亿元。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5》的资金流量表(非金融交易表),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为78.69万亿元,相差23.41万亿元。


可见,不同方法得出的数据往往偏差很大。同时也有统计口径的差异问题,如“资金流量表”包括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公费医疗,而入户调查的可支配收入中不含这些。


三是居民消费率。2025年中国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占GDP比重为56.9:38.9:4.2,最终消费率为56.9%,其中居民消费率为40.0%,政府消费率为16.9%。


按此口径,我国居民消费规模为56.76万亿元(40.0%与2025年140.19万亿元的GDP相乘)。


就这三个数据,要把其准确含义和统计方法弄清楚,就有一定难度。


国家统计局曾对“居民消费支出”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做过区分,比如居民消费支出包括住户以实物报酬形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以及其他虚拟消费支出,社零总额只统计以货币形式实现的商品交易;居民消费支出核算我国常住住户在国内和国外的最终消费支出,社零总额是常住住户和非常住住户在我国境内所购买的消费品;社零总额中包括居民自建房用建筑材料,居民消费支出不包括,等等。


从个人角度,我倾向于认为,2025年中国的居民消费规模更接近56.76万亿元这个数字(按40.0%的居民消费率),不可能只有抽样调查法所显示的41.4万亿元。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时对2013年支出法GDP总值数据的说明,居民消费支出指常住住户在一定时期内对于货物和服务的全部消费支出,除了直接以货币形式购买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外,还包括以其他方式获得的货物和服务的消费支出(主要包括:单位以实物报酬及实物转移的形式提供给职工的货物和服务;住户生产并用于自身消费的货物和服务,其中的服务仅指住户的自有住房服务和付酬的家庭雇员提供的家庭和个人服务;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服务)。居民消费支出按10个类别核算:食品烟酒、衣着、居住(包括自有住房服务)、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金融中介服务、保险服务、其他商品和服务。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数据值得一说,就是服务零售额。


由于整个消费趋势是服务占比越来越高,国家统计局从2023年8月起正式建立并对外发布了“服务零售额”这个指标,以更全面地反映消费。今年1~7月,中国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6%,其中服务零售额增长5.0%,商品零售额增长1.1%。服务增速比商品快很多。


但服务零售额的具体数字,至今没有公布过,主要是因为该指标在地区层面仍在试算阶段,限额以下大量小微服务商户的抽样推算难度大,很多新开业生活服务业商户的销售数据也不易及时被统计所捕捉。


不过,这也使得我们在讨论消费时,存在重要数据不明的问题。


弄清中国消费在国际上的位置也不容易


美国GDP核算采取支出法。根据美国经济分析局发布的GDP构成占比,2025年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占比为68.1%,其中商品占比为21.1%,服务占比为47.0%。


余项为:私人国内总投资(17.7%),政府消费支出和总投资(17.1%),商品和服务净出口(-3.0%)。


可见,个人消费支出贡献了美国GDP的大头,大头中的大头则是服务。


对比看,每100元GDP构成中,美国有68元由个人消费带来,中国有40元由个人消费带来。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美国经济主要靠消费拉动,中国更依赖投资拉动。


从国际机构到学术界、政府,普遍认为中国的消费率偏低。《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


那么,消费率、人均消费金额在国际上偏低,是不是意味着居民的消费水平也偏低?


答案是否。有过国内外消费对比的居民大都感到,中国居民的实物消费量和消费品质(包括医疗等服务消费的品质),即使和一些发达经济体比,也差不到哪里,有些方面甚至更好。只是折算为消费金额,差距就显得很大。


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在《中国的消费水平远没有看上去那么低——基于实际消费量的比较》中提出,主流方法对中国消费水平的衡量存在系统性低估,被低估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价格优势(便宜)和汇率偏离。如果从实物消费量角度衡量,中国的消费水平或许会比当前按金额统计显示的水平高出一倍左右。


具体而言,在食品消费方面,中国已达到并超越发达国家水平;在制造品消费中,中国的实际消费量与相似发展阶段的国家基本持平,虽略低于发达国家,但两者差距远小于消费金额显示的差距;在住房方面,中国居民人均住宅套数和建筑面积与发达国家差距不大;在服务消费领域,中国在基础教育和医疗服务的消费量及效用与发达国家基本持平,旅游消费略有差距。


该研究同时指出,尽管中国消费水平已经不低,但在数量扩张和质量升级方面仍有显著提升空间;主动提升消费以实现更平衡的贸易结构,既有利于国内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有利于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我赞成从实物消费量角度对消费进行衡量,我们对中国的消费水平也应有信心。但也不能由此就认为,我们的消费没啥问题,只是计算口径(汇率评价vs.购买力评价)问题。


物美价廉当然好,但廉到一定地步,造成通缩之忧,企业很难赚钱,那就会减少投资。大家的收入都上不去,又会进一步制约消费动能。


也有人提出,中国的消费规模被低估,是因为存在大量实物社会转移,如政府在公园、地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免费、补贴、低价,如果加总,居民的实际消费价值(金额)就会提高不少。其实,国外也有很多实物社会转移,既有政府提供的,也有非营利组织提供的。


中金公司在《八问八答,透视居民消费率》中以详细数据回答了此类问题。


该研究显示,通过国际比较,中国的实物社会转移/GDP并不高,即使将政府消费纳入整体消费一并核算,我国消费率依然偏低;


研究还显示,我国消费率偏低并非因为低物价。按购买力平价调整后,中国消费率仅小幅提升。调整后,中国与美国服务消费率的差距缩小了,但商品消费率差距反而有所拉大。这不难理解,美国有大量折扣商店,很多商品并不贵(这也有中国制造的贡献)。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的研究也表明,中国居民消费率显著低于美国,即便剔除自有住房折算租金和医疗支出后,这一差距依然显著。2023年中国居民消费占GDP比例为39.6%,显著低于美国的67.9%,差距约为28个百分点。


考虑到中美统计口径的差异,如自有住房租金核算口径差别大,如住房和医疗有一定“痛苦”属性,如果分子分母同时剔除医疗、自住房租金等,中国居民消费率仍较美国低约24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调整一下统计方法,对缩小我们的居民消费率与国际的差距有作用,但作用不大,改变不了中国消费率低的基本结论。


罗志恒还指出,美国人均GDP在1~2万美元时,居民消费率基本就在60%以上了。说明在发展水平近似的阶段,我国居民消费率仍然偏低。


综上,我对中国消费在国际上的位置的看法是:


1.中国的消费并不差。中国的实物消费量和服务消费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没有人均消费金额所显示的那么大。2023年中国人均居民消费金额分别是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的8.8%、26.8%、18.2%和20.7%(注二)。而真实的消费体验,不可能差距这么大。现在大量港澳居民北上珠三角消费,就说明我们商品和服务的品质相当不错,还有价格优势。


2.中国的消费率比较低。由于居民消费率低,消费潜力受到种种制约,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这是必须承认的现实。这个问题不解决,中国经济就会被困住,而且在某种程度上,现在已经受困于此。


其他一些数据的印证和政策建议


根据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指标(WDI),2023年全球居民消费率均值为56.6%,中等收入经济体为52%,中国为39.1%,在该数据库的149个经济体中排名靠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居民消费率约为58%~59%(简单平均)。


很明显,和国外比,我们的投资和净出口对GDP贡献较大,消费贡献相对不足。


还有一个指标是储蓄率。如果居民储蓄率高,消费率就不会高。


但这里又出现了数据问题。因为国家统计局不直接发布储蓄率指标,需要根据资金流量表的原始数据去算。公式为:住户储蓄率=住户部门总储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住户部门总储蓄=住户部门可支配总收入−住户部门最终消费支出。


根据2023年资金流量表数据,我国住户可支配总收入为78.69万亿元,住户最终消费支出为51.21万亿元(支出法中的居民最终消费支出),由此算出住户储蓄率为34.9%(公式为78.69-51.21/78.69)。


这里还要注意的是,资金流量表里的总储蓄是一个宏观核算概念,不等于银行存款增加额。此外,住户(居民)储蓄率和国民总储蓄率也不是一个概念,后者是企业、政府、住户储蓄的总和。2023年中国国民总储蓄率约为42.5%。


中国34.9%的住户储蓄率,放在国际是一个水平?是很高的水平。


比如OECD成员国的净住户储蓄率平均在5.5%~6.0%。OECD“净住户储蓄率”和中国资金流量表的总住户储蓄率统计口径有差异(主要是折旧),不能直接做1:1的数字对比,但量级差距非常清晰。此外,中国台湾地区总住户储蓄率大约20%~22%,新加坡住户部门储蓄率约18%~22%,东亚经济体储蓄率都高(受文化和习惯的影响),但中国是过高。


把中国消费等数据基本弄清楚后,就是怎么提振的问题了。


首先,怎么提振消费意愿,让人们想消费?其次,怎么提高居民收入和社保水平,让人们敢消费、有钱消费?最后,怎样增强供给侧对需求侧的适配性和供给创新,以激发人们消费?


因篇幅所限,本文不做展开。但有一点很想说一下,要提振居民消费,在整个财政支出结构上,要对“投资于人”更加重视,有更强烈的紧迫感。


根据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卢锋教授的测算,2023年中国公共部门的资源总量约占GDP的48%,其中25.5%投向了生产供给端,用于居民和政府消费的比例为22.5%。他建议将供给端与消费端的配置比例适度调转——从25.5%比22.5%调整为至少腾出3个百分点的GDP转给民生。若长期将供给端投资压至GDP的15%,则约有10个百分点的资源可释放出来改善民生、拉动消费。


粤开证券罗志恒则从另外的角度提出了相似的建议。他建议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将国民收入分配与社保体系建设统筹起来。


如推动“国资-财政-社保”联动改革,提高国资上缴财政比例并专项用于社保体系建设,专项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鉴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保险性质偏弱、实质为福利性质,可免除农民缴纳部分,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为“居民最低养老金”;给特定群体如应届毕业生失业群体半年到一年的失业补贴;将社保体系建设与人口政策结合起来,以渐进式“小步快跑”方式将育儿补贴提高至1000元/月乃至更高,幼儿园免费从大班扩大到全部入园年龄,鼓励社会、企业和地方政府强化托育建设,给二孩及以上家庭房贷予以贴息;建立城乡居民增收引导基金,选择部分城市试点,对于主动为职工增加工资的单位予以一定补贴。


罗志恒还提出,“以旧换新”取得了很好效果,但耐用消费品消费在一定阶段内会不断饱和,所以从长期来看,如果未来每年还有2500亿这样的资金,更建议用到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的水平。


卢锋和罗志恒的观点,我很认同。比如“以旧换新”,短期有效,但如果不能持续,基数抬高后,反而会对下一年的增长造成压力。不如从根本上帮助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者群体提高收入和社保,让他们减少后顾之忧,同时以更大力度推动高质量就业。如此才能真正夯实提振消费的基础。


为什么要更多着眼中低收入群体呢?因为他们的边际消费倾向显著高于高收入群体,他们每多一块钱收入,大部分都会用来消费。


那么,为了提高中低收入者的保障,是不是就要对企业的社保缴费“应缴尽缴”?不是这么简单。我国的名义社保缴费标准已经较高,企业压力已经不小。很多学者指出,可行之道是适当降低缴费标准,逐步全面覆盖无遗漏。


结语


居民消费率的提高,是政府、企业与居民协同作用的结果。


历史上,我们形成了“投资于物”的惯性,总喜欢立竿见影,快出成绩,搞大工程,大基建。似乎这方面花再多钱,都是正确的。扩大投资需求当然也很重要,但投资和消费一边重一边轻不可能长久。


对于消费和与消费高度相关的收入、社保等问题,因为是慢变量,见效慢,且牵涉的利益相关方多,虽然我们也希望提振,但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导致问题越积越深。


现在,到了一个关键时刻。我们看到,一般性的消费提振政策,有作用,但消费很快又回到“原形”,所以必须从更深层次,系统全面地思考和规划。


要有一些“大策划”“大动作”,可能需要几年时间,但只要方向是对的,就不怕路远。有些“深水区”的改革,终究是绕不开的。


最后再说一句,消费率的提高,也和价值观有关。我们习惯了“节约即美德”的教育,现在需要更多人把“消费即美德”作为生活方式。


——·END·——


No.7053原创首发文章|作者秦朔


注一:服务性消费支出是指住户用于各种生活服务的消费支出,包括餐饮服务、衣着鞋类加工服务、居住服务、家庭服务、交通通信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医疗服务和其他服务。


注二: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中国的消费水平远没有看上去那么低——基于实际消费量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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