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 聚焦与余光 ,作者:商学课程架构师
科技商学院最容易做出来的产品,可能恰恰最难兑现它的使命。找一所名校,挑一套EMBA课程,增加科技创新、资本市场和AI模块,配上企业参访、导师辅导与路演。招生有背书,采购有对象,交付有课时,验收有满意度。每个环节都能解释自己为什么合理。
但走完整个流程,一项技术为什么仍然进入不了客户系统?一家企业为什么仍然找不到能够持续成立的经营方式?如果答案仍然是“学员商业认知不足”,学院就可以继续增加课程。企业面对的约束,却未必因此改变。我们要追问的,是这套诊断本身:科技创业的困难,究竟有多少来自个人知识不足,又有多少来自技术、客户、工程、资本之间尚未建立的合作与交易条件?两者需要不同的教育。把后一种问题全部翻译成前一种,科技商学院就会在一个错误的问题上,做出一套越来越精致的产品。
一、EMBA可以教人经营企业,但科技创业还要创造经营的条件
一套按战略、营销、财务、组织划分的课程,容易把企业当作已经成立的管理对象:产品可以定义,客户可以分析,收入可以预测,职责可以分配。它擅长帮助经营者理解和改善这些关系。但在科技商业化早期,有些关系本身还没有成立。企业虽然已经注册,究竟生产什么、向谁交付、怎样收费、由谁完成关键工程,仍可能在变化。
这里的任务,不仅是在既定条件下作出更好的选择,还包括通过行动建立原先不存在的条件。设想一种新材料。目标客户不是看到指标领先就会购买:采用它可能需要调整工艺,供应商要配套改设备,质量部门要重新验证,采购方要说明替换的经济性。材料企业的商业机会,取决于这些改变能否同时发生。
所谓市场,包含了一组需要共同形成的安排。创业研究者Sarasvathy在2001年就区分了两种逻辑:围绕既定目标选择手段,以及从已有手段和伙伴出发,逐步形成可能的目标。她追问的,正是企业和市场如何被创造,而不只是如何在其中优化。这并不意味着科技创业可以放弃规划。它意味着:当经营条件尚未成立时,预测不能替代条件的建设。
如果课程先要求学员提交一个完整商业计划,再围绕计划讲战略、讲融资,就可能把最需要保留的未知,提前包装成确定的答案。真正应当训练的,是辨认哪些条件已经存在、哪些可以试验、哪些需要共同投入,以及在条件变化后如何重写目标。
因此,技术企业家的能力不能被理解为“科研能力加商业知识”。他还要把技术可能性,组织成客户能够采用、伙伴愿意参与、企业能够获取收益的经营关系。技术替客户创造了价值,也不等于创新者就有能力获得回报;依赖谁完成制造、进入谁的渠道,会影响企业的议价空间。这是能力结构的变化。补课,只覆盖其中一部分。
二、增加项目实践,仍可能没有改变知识的生产方式
很多商学项目已经有案例、行动学习和企业课题。问题不能简化为“课堂太多、实践太少”。更深的分界在于:真实问题能否反过来改变课程的答案?
如果学员只是用老师提供的模型解释自己的企业,项目虽然真实,知识流动仍然主要是单向的。现实被装进框架,框架却不必接受现实的检验。科技创业尤其需要警惕这种方式。事后案例已经知道赢家是谁、哪些决策被证明有效。身处当时的创业者,面对的却是多个尚未分出胜负的解释。同样一项技术,有人认为要继续提高性能,有人认为应立即寻找客户,还有人认为工程成本使它暂时没有商业价值。学院若急于给出一个权威答案,就可能跳过创业者最需要学习的部分:怎样在解释冲突时形成证据,怎样在证据不足时作出有限承诺,怎样承认原来的判断不成立。
明茨伯格在讨论另一种管理者教育时,介绍过IMPM的50∶50课堂规则:一半时间交给管理者,围绕他们自己的议题学习。这项设计让经验进入课堂,也让课堂重新解释经验。对科技商学院而言,还需要往前一步:组织尚未结束、答案尚未确定的产业问题,让课程持续参与判断的形成与修正。比如,导师判断客户不采用是因为价值表达不足;实际验证却发现,客户不缺理解,缺的是失败后可承担的责任安排。此时就应修改诊断和教学,而不是继续训练路演表达。
学院必须有能力被项目纠正。否则,项目制只是把课程的应用场景搬到了企业。这也是教研的真正门槛:记录哪些解释被排除,哪些证据改变了决策,哪些方法只在特定条件下有效。宣传成功项目,与生产这种知识,是两种工作。
三、依赖名校的深层风险,是把信誉购买误当成能力建设
名校合作的问题,不在于教授必然落后。前沿研究、创业理论和产业洞察,同样可能出自大学。真正要辨认的是:平台购买的究竟是知识、信誉,还是自己应当掌握的问题定义能力?假如办学质量主要通过合作学校、教授头衔和课程模块来说明,选择名校就同时解决了招生、采购和责任解释的问题。出了问题,也容易回到“合作方已经很好,学员还需努力”的解释上。这种安排的诱惑很强:投入和交付可以清楚列明,产业结果的不确定性却很难归入同一张验收表。
当使命由政府提出,内容由高校提供,转化由企业承担,三项责任可能彼此分离。课没上完容易问责,题从一开始就定义错,却难以追问。系统持续修正服务瑕疵,却可能始终不修正办学假设。这是一种“使命缩减”:产业转化需要什么,逐渐让位于教学供应链能够稳定提供什么。内容再新,也可能被同一套机制吸收。
苏州值得研究,恰恰因为它的出发点超出了通常的课程供给。政府公开文件披露,学院由地方政府筹建,元禾控股负责实体化运营;另有政府干部、科学家及创投、金融机构人员跟班学习的安排。它具备把产业难题放到多个主体面前的组织入口。但这些条件能否形成教学自主,还要看谁决定问题、谁设计求证、谁根据结果改课。
我们的观点是,地方平台最应该保留的,是三项责任:辨认本地企业的关键约束,组织连续的学习与行动,把项目经验变成自己的方法。如果这三项全部由外部供应方决定,学院就很难在下一次合作中变得更有能力。办过更多班,与长出了自己的学院,并不是同一个积累过程。
四、政产学研金的难点,是每一方都合理,整体却推不动
科技创业的一类困局,可以表现为:客户等产品稳定,企业等客户验证,投资人等商业证据,工程伙伴等订单规模。每一方都在合理地保护自己,整体却无法迈出第一步。这不是简单的沟通不畅。它涉及先投入什么、承担什么风险、获得什么权利,以及失败后如何退出。
给创始人讲组织协同,并不能赋予他调动客户生产线、修改采购标准或分配试验成本的权力。把这些困难都解释为企业家能力不足,会把系统应当承担的工作,压到一个人身上。科技商学院的独特价值,应当进入这个相互等待的结构。它可以帮助各方把笼统兴趣转成有限而具体的承诺:客户提供哪些测试条件,企业交付什么样品,工程伙伴投入多少时间,资金支持覆盖哪段验证,以及什么结果触发下一步。
Sarasvathy在2024年的研究中进一步区分了假设检验与伙伴承诺:前者帮助理解市场,后者还可能改变市场成立的条件。两种方法可以组合使用。这一区分对办学很重要。访谈得到“有需求”,与客户愿意安排验证,是不同进展;路演得到“有兴趣”,与伙伴愿意实际投入,也是不同进展。
科技商学院需要培养的不只是解释机会的能力,还包括组织承诺、推进机会形成的能力。资源名单、合作协议和同班关系,都只是入口。真正的交付,要看哪些关系从认识走向共同工作。这也解释了为何竞争会延伸到商学院之外。XbotPark的公开训练设计包含需求探索、原型与供应链支持;National GRIP把十二个月项目分成发现、企业创建和孵化阶段。它们把学习放进企业成长的条件之中。可以借鉴的是这种关系,不能照搬智能硬件训练周期或新加坡制度。学院也不必拥有所有资源,但必须有能力组织资源实际参与,而不只是邀请资源方授课。
五、新范式的分水岭:教育能否参与建设产业的试错条件
如果沿着上述逻辑推进,科技商学院就不能只围绕“怎样把课交完”设计产品。招生要辨认项目的真实约束及承担任务的人;课程要围绕关键未知组合知识;师资要参与判断、行动与反馈;评价要记录证据变化、实际承诺和下一阶段选择。
但改成项目制之后,还必须回答:为什么它仍然是一所学院,而不是咨询公司、孵化器或投后服务部门?区别在于,学院要把一次任务中的判断过程,变成参与者能够迁移的能力,并将跨项目经验沉淀为公开或可复用的知识。替企业完成任务不够,只让企业听懂道理也不够。
政府参与,则进一步提出公共价值的要求。这里存在一条容易被忽略的分界:企业有动力积累自己的优势,却未必有动力公开失败、共享判断方法和改善共同规则。地方学院需要补上这部分工作。一家企业完成验证,成果主要归企业;多家企业因此获得更清楚的测试标准、更容易进入的验证流程、更明确的合作边界,才形成超出单个项目的共同能力。
这种能力值得公共支持,因为建设成本需要先承担,收益却可能分散给许多企业,任何一家都缺少独自建设的充分动力。政府与产业双向融合,应当发生在这里:产业难题改变教学,教学中的反复发现推动公共服务调整。若只有企业家被教育,资源配置者和规则执行者从不更新判断,融合仍然是不完整的。
由此,科技商学院可以承担一项更明确的建设任务:形成共同识别未知、分担有限试错成本、组织合作承诺、积累可复用知识的产业学习制度。
结果评价也应随之改变。一个项目被证据否定,企业减少了错误投入,学院形成了可复用的判断方法,仍可能产生价值;一个项目融资成功,却无法说明学院新增了什么条件,也不足以证明教学有效。
不过,失败不会天然变成学习。只有清楚记录起始判断、试验边界、实际损失和认识变化,才有资格谈试错价值。公共支持也不能替企业无限承担经营风险。学院应对可约定的诊断、组织、求证和反馈负责,对融资与订单保持清晰边界,同时接受完整样本和后续追踪的检验。这才使“结果溢价”获得可信基础:人们愿意为减少错误投入、推进关键合作、形成可迁移能力支付成本,而不是购买一个保证成功的承诺。
科技商学院的改革,由此触及三个底层变化:管理对象从既成企业扩展到经营条件的形成;知识从单向传授扩展到共同生产;责任从完成培训扩展到建设可检验的学习与协作过程。苏州的价值,在于它已经提供了探索这些变化的组织条件。下一步的分水岭,是能否据此长出自己的知识生产和交付能力。
如果科技商学院只把产业问题翻译成现有课程,产业就始终是案例来源;只有允许产业问题重写课程、组织与评价,产业才能真正成为办学的根基。这应当成为这个系列的起点。接下来讨论课程、师资、项目与治理,都要回到同一追问:学院究竟在帮助谁,形成哪一种过去没有的能力?
信息来源
〔1〕Saras D.Sarasvathy:Causation and Effectuation:Toward a Theoretical Shift from Economic Inevitability to Entrepreneurial Contingency,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1年,第26卷第2期,第243—263页。
〔2〕Henry Mintzberg:How about an“emba”that engages managers beyond administration,2017年2月7日。
〔3〕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等:《对市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32号建议的答复》,(2024)苏科提复120号,成文2024年5月30日,公开2024年6月28日。
〔4〕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苏州科技商学院高级科创人才研修班开班》,来源苏州日报,2024年3月25日。
〔5〕Saras D.Sarasvathy:Lean Hypotheses and Effectual Commitments:An Integrative Framework Delineating the Methods of Science and Entrepreneurship,Journal of Management,2024年在线发表版本。
〔6〕XbotPark:2022年科创训练营冬令营开营报道;科创训练营及原型迭代介绍。
〔7〕National GRIP:现行项目官网及常见问题页面,2026年10月5日核验。
〔8〕David J.Teece:Profiting from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Implications for integration,collaboration,licensing and public policy,Research Policy,1986年,第15卷第6期,第285—3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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