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评豪车女醉驾后找人:找谁说情就是坑谁。
11月6日晚,江西南昌当地媒体联合南昌交警进行“夜查酒驾”直播。一驾驶人孙某被交警查获,她当着执勤交警面指名道姓叫人过来帮忙,被拒后又不配合吹气检测,总共吹气66次(耗时17分钟)才检测成功,酒精测试仪数据显示为117mg/100m。孙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
孙某在这起事件中的表现,反映出她在法律法规面前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首先,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理应明白“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一基本常识和要求,可她却酒后驾车,无非是侥幸地认为“不会被查到”。其次,她在被交警拦下后,推三阻四,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酒精检测,企图蒙混过关。更为严重的是,竟然还多次对执勤交警说“叫某某过来”,并试图拨打电话联系,“遇上事找关系就能摆平”的心态暴露无遗。
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认为规章制度是给别人定的,自己人脉广、关系多、后台硬,办事可以找关系、走后门,惹事后能找人“放一马”,于是乎目无法纪、肆无忌惮,闹出“我爸是李刚”“给我找你们的谁谁谁来”一类的事件。现实证明,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这类事件中,不仅当事人受到处罚,还把他们口中的人给坑了。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人人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既是个人的基本义务,也是个人自由和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若是以特殊自居、靠侥幸行事,认为“关系高于规矩”,那么不但自己犯错误,还会在找人“平事”的过程中拉人下水,害己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