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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2:27

交了20万“大嘴猴”加盟费,卖的竟是“山寨”奶茶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经头条 (ID:nbdtoutiao),作者:王郁彪,编辑:易启江 ,原文标题:《我交了20万“大嘴猴”加盟费,卖的奶茶竟是“山寨货”!PAUL FRANK全球首席执行官就代理乱象独家回应每经》,头图来自:视觉中国


曾风靡全球的国际品牌“大嘴猴”,如今在国内,其服装品牌声量式微,还陷入了“大嘴猴奶茶加盟”的纷纷扰扰中。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每经记者”)近日从多个加盟商处独家获悉,(美国)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PAUL FRANK,在中国以“大嘴猴”品牌著称)中国区授权对象宏联国际的相关被授权商,面向全国招募了500余家大嘴猴奶茶店加盟商,每家代理付款2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加盟费。


然而,由授权方提供的店面装修不仅价格高昂,没有统一的形象,花样百出,而且装修十分劣质;按照总部提供的物料做出来的奶茶,味道一言难尽。


加盟商们要求退款不成,维权多年,打官司赢了,依然拿不到退款。更让加盟商们着急的是,已找不到负责人。


不仅如此,部分加盟商还透露,相关被授权商还如法炮制了“愤怒小鸟奶茶”等多个类似奶茶IP,目前已知也有约200家加盟商。


据粗略统计,仅奶茶IP的加盟,总金额已经破亿元。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此外,瑞士未来品牌集团董事会主席、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全球首席执行官Stanley Wan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中国区原授权对象宏联国际及其关联方被解约后,仍继续使用保罗公司知识产权,生产销售未经授权且未经审核通过的侵权产品,开展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等。


今年2月末,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以“存在伪造变造授权文件等多项违约违规行为”为由,宣布与其中国区授权对象宏联国际“解约”。而针对“解约”事件,宏联国际曾公开发文回应称,与“大嘴猴”品牌的独占授权协议仍在有效期。


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不断间,也同时牵扯出大嘴猴品牌代理背后多个乱象。大嘴猴奶茶加盟就是其一。


一、亿元加盟费,却是劣质奶茶店


一个平常的午后,上海普陀区一家奶茶店外人头攒动,不少人甚至席地而坐。如果不细看,这场景像极了一家爆款奶茶店开业的盛况。不惜排队数小时喝到一杯网红奶茶,在当今这个时代早已不是什么稀奇事,有限的消费场域内,这样的繁荣正在被加速“制造”。


但奶茶店外排队的人并不是在等一杯奶茶,他们之中不少人举着“寻人启事”的牌子,被寻的人名叫黄飞俊。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黄飞俊是上海蒽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蒽久”)前法定代表人,是加盟商口中大嘴猴奶茶被授权商的老板。宏联国际在中国地区运营主体为红纺文化,2018年10月,红纺文化发布授权书确认上海蒽久拥有开设大嘴猴奶茶店及开展加盟的权利(后又授权给“南京蒽久”)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2019年初,大嘴猴奶茶加盟的信息在多个渠道被发布,梁兵就是当年3月看到的。入局奶茶加盟项目后不久,梁兵就感觉自己被骗了。在历经多次维权,上诉到最终胜诉,四年时间已过,他仍未收到一笔加盟费的退款。


梁兵向每经记者讲述了其加盟和维权的经历。


2019年3月12日,南京蒽久一宋姓招商经理催促梁兵抓紧前往公司总部商谈加盟事宜,当日刚下飞机,梁兵却被告知,由于招商过于火爆,其意向区域已经招满。


“来都来了,其他区域也可以考虑一下。”宋姓招商经理说。梁兵向记者道,“当天公司总部有好多加盟客户,坐都没地方坐。”据梁兵回忆,当时该招商经理介绍称,也可以不开店,单纯做投资,公司招商自己也可以分钱,自己招商则分得更多。


“只需要先缴纳3万元的定金,就可以给你先锁定区域,2天后交齐剩下余款就行。”该招商经理介绍。“之前也了解过红纺文化是PAUL FRANK唯一的授权方,项目介绍的时候也品尝了制作好的奶茶,味道不错,所以最终决定加盟。“梁兵两天后交齐了一共约22万元的加盟费。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据称,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加盟商数量就已经达500家,涉及加盟费上亿元。


据梁兵介绍,2019年4月8日下午,红纺文化组织数百家加盟商及南京蒽久、上海蒽久代表,在上海绿地酒店一楼会议厅召开了加盟代理商大会,红纺文化派市场总监周玲上台讲话,谈及品牌是大嘴猴国内唯一授权,以及后续市场的开拓计划。


会后次日,梁兵与其他代理一同前往上海蒽久,询问公司的发展规划等,其运营总经理张万福特别强调,“要在迪士尼开直营店,7月1日开业。”


只不过,还没等来大嘴猴奶茶迪士尼直营店开业,加盟代理群内就炸开了锅。群内每天都会有全国各地加盟反映代理后遇到的问题,群内的视频和照片,有山寨的门店装潢、包装破损洒落一地的果酱物料、薄到一捏就碎的塑料杯、一按就留下黑色指印的廉价纸巾。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多个开店的代理向每经记者证实,按照总部提供的物料做出来的奶茶产品,与当时招商宣传时喝的口感完全不一样,味道差距很大。


“无装修标准,无任何服务标准培训。合同要求装修由统一的供应商提供,但装修质量极差,几个月内地板裂开,柜子裂开,墙体裂开。物流费用高昂,物料内还有三无产品。”另一加盟商徐然向记者反映。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二、与南京蒽久终止许可,新授权商却要再收费


群内数不清的视频里充斥着代理商们的愤怒,还没开店的则在观望。同样还没开店的梁兵却是后知后觉。


“当时应该签加盟区域合同,但给我的是服务合同,我当时也有疑问,但招商经理当时说,大嘴猴是国际品牌,那么大的公司怎么会骗你。且承诺后期都会补写正式加盟合同。”梁兵告诉记者。2019年6月初,他与南京蒽久协商加盟费退款,但公司一直未答复。


同一时间,40名代理商前往上海红纺,反映南京蒽久诸多不作为的经营行为,得到的结果是,“回去等待处理结果”。6月12日,由全国代理选出的40人代表,前往南京蒽久协商,得到的结果是,“会整改,回去等消息”。7月中旬,100余名代理到达上海与红纺谈判,红纺称会在两个月内给出答复,届时还会请代理代表过来开会讨论。


一个月后,2019年8月21日,红纺文化向南京蒽久下发许可协议终止函,称南京蒽久未经公司统一规划,擅自给加盟商提供劣质装潢、物料等,与南京蒽久终止许可协议。且自8月20日起,大嘴猴餐饮业务由上海乐悠悠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所有代理要和乐悠悠签合同,但新合同并不承认我们此前交的几十万代理费,而且每位代理还要再交1万多元管理费,如不转约者,等红纺与南京蒽久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取消,不再享有代理权。”徐然告诉记者。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此后数月沟通无果,2020年1月,诸多代理商再次前往南京蒽久原办公地址,却已人去楼空。


“南京蒽久曾宣称70%的加盟费支付给了河北秦皇岛某招商公司,这说明南京蒽久从一开始就没想履行合同,剩余的30%加盟费也根本不够履行合同内的成本。”梁兵向每经记者进一步透露维权过程中了解到的细节。


此外,据多个加盟商透露,被授权商还如法炮制了三个奶茶IP,分别为:酥茶、愤怒小鸟奶茶、Pucca普咔茶,其中酥茶有200名加盟商,其余总数不详。这些加盟商与大嘴猴奶茶加盟商们一样,没开店的,损失加盟费,开了店的,多数自行寻找物料继续维持。


每经记者注意到,Pucca普咔茶的官方微博最后一条推文停留在2020年7月16日,下方评论是一个名为“普咔茶南宁国贸店”的用户发布的维权信息。


而在多个负责奶茶加盟项目招商的开放平台上,依然可以看到大嘴猴奶茶、Pucca普咔茶等的加盟信息页面,每经记者也联系了多家招商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后台可查询到大嘴猴奶茶、Pucca普咔茶的加盟信息,但由于“品牌名气不大”,他们需要进一步确定加盟意向,才能与对方总部取得联系,而后获取加盟资料,去到总部实地调研。


针对上述加盟商反映的情况与细节,《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与红纺文化CEO郑波取得了联系,其短信回复称,“我们没有加盟商,几年前都有法院的判决,与红纺文化无关。恶意伤害我们的,公司已经报案,正在查处。”其随后表示会与公司律师沟通一下。根据加盟商提供的完整经历与个中细节、疑问,每经记者分别发送至红纺文化公司官方邮箱以及郑波指定律师李律师的邮箱中。


今日(4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收到了其指定律师的回复,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2020年大嘴猴奶茶加盟商已向南京江宁区公安机关报案,此事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我司接受和尊重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另外,相关案件法院判决认定红纺文化非涉案合同相对方,且与被告南京蒽久公司为不同的法律主体,红纺文化并非责任方。


三、违规?欺诈?加盟纠纷仍悬而未决


2019年10月,梁兵以“虚假宣传骗取加盟费,公司无能力、无意愿履行合同”等为由,起诉南京蒽久。经过长达数月的诉讼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南京蒽久退还梁兵20多万元加盟费。



截至发稿,梁兵并未收到任何退款。


▲截图来源:企查查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南京蒽久已被列入失信公司,上海蒽久则于2023年3月29日被吊销。


▲截图来源:企查查


而徐然向每经记者透露,据他了解,最早一批上诉的两个加盟商被退还了加盟费。“当时公司账上还有钱,但只有这两家,其余都没有收到。”徐然的店2019年5月开张,10月闭店。


梁兵的胜诉并非个例。


企查查信息显示,上海蒽久共19条司法案件,近八成案由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南京蒽久则共有81条司法案件,六成案由为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涉及此次奶茶IP相关加盟的司法纠纷,每经记者所查看的多个案件,代理加盟商均以胜诉告终。


法院认为,代理加盟商与南京蒽久、上海蒽久签订的合同,具有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而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南京蒽久、上海蒽久并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足以影响到加盟商的经营决策,因此,加盟商有权据此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服务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应补偿加盟商相应损失。


记者注意到,无论内容还是形式,《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都对特许人有着明确规定。


形式上,特许人应当在协议签订之日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披露特许经营信息,被特许人对此出具回执说明。内容上,特许人应当披露,包括备案情况、门店信息、经营模式、注册商标、加盟费基本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在内的多项信息。


▲图片来源:加盟商提供


记者了解到,该信披义务属于管理性的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性强制规定,违反该规定并不会因此导致合同无效。但如果许可人因违反上述行为给加盟商造成了损失,加盟商可以主张损失赔偿。


此外,也存在因虚假宣传、欺诈被特许人,最终撤销特许经营合同的案件。若特许人对其经营资质、状况、规模等基本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客观上诱使被特许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约,构成欺诈,最终判决撤销双方的特许经营合同。


事实上,借由加盟和特许经营模式达到迅速扩张、投机圈钱等目的,短期经营后人去楼空,造成群体性诉讼爆发的事件已不在少数。


每经记者也注意到,《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四、滥用诉讼?伪造授权书开店?大嘴猴国内代理乱象不止


大嘴猴奶茶加盟只是该品牌国内代理乱象的冰山一角。《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企查查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到了宏联国际及其关联公司多起维权诉讼案件。


针对宏联国际下场“打假”一事,瑞士未来品牌集团董事会主席、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全球首席执行官Stanley Wan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保罗公司接手品牌以来,对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显示的有近上万件由宏联国际及其关联公司,以保罗公司的知识产权为权利基础、对第三方提起的侵权赔偿诉讼表示惊叹,这些案件还不包括调解结案案件。


Stanley Wan称,据其了解,此类维权诉讼案件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盈利产业链。即便是保罗公司2020年接手以来明确多次告知宏联,品牌打假维权事宜由品牌方自行处理,宏联及其关联方还是不断地对第三方提起侵权诉讼。


而解约函中有关宏联的多条“违规”操作,Stanley Wan也对其进行了详细披露。


记者注意到,在解约声明函中,保罗公司提到,宏联及其关联公司伪造大嘴猴授权文件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非法牟利。


针对此项,Stanley Wan告诉每经记者,“某直播电商平台个别旗舰店,需要品牌方直接授权,但是保罗公司并未出具过此类授权书。其中,宏联/红纺的关联公司红童纺(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此前在某直播电商平台开设的‘大嘴猴paul frank个人护理旗舰店’就是使用伪造保罗公司公章和签名的授权书开立的。


此外,Stanley Wan还在采访中透露,宏联及其关联方继续使用保罗公司知识产权,生产销售未经授权且未经审核通过的侵权产品,开展新品发布会、订货会等。


例如,其关联公司青岛新红纺集团有限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的“paul frank旗舰店”销售的吊牌上注明被授权商上海新红纺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RAW”“初”胶囊系列服装商品,为侵权产品。


在法律层面,宏联作为大嘴猴品牌中国区授权对象,究竟拥有哪些权利?又是否拥有品牌打假维权的诉讼权利?


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凡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品牌方给予宏联公司授权的范围要看授权协议如何约定。


据品牌方称,宏联在相关商品品类上使用品牌方注册的商品商标,其无权在除咖啡厅、餐厅以外使用服务商标(商标分类35-45类)。同时,品牌方也从未授权其设立运营自媒体账号、官方公众号等进行品牌内容创作,同时以品牌方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推广。


“至于宏联公司是否有权进行维权诉讼,首先应当按照宏联公司与大嘴猴之间的授权协议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的,一般要看授权许可的类型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还是普通许可以及具体侵犯的权利种类。”王凡进一步表示。


据王凡介绍,如若第三方侵犯商标权时,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可以与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或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单独起诉;普通许可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的授权同意后才可以提起诉讼。


记者了解到,保罗公司以宏联国际“在协议履行期内的各种违约、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给品牌方造成的损失”为由,已于2022年11月22日向美国加州国际仲裁中心JAMS提起仲裁,要求宏联国际对品牌方进行赔偿。


针对“解约”事件,红纺文化律师今日(4月25日)回复了每日经济新闻,并提供了一份美国仲裁机构受理其反诉的通知。红纺文化在回复中称:


保罗弗兰克有限公司与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争议,根据协议约定,适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在美国仲裁。对于保罗2022年11月在美国提起的仲裁,宏联已应诉并提出数项反请求,其中包括请求仲裁机构认定保罗单方解约行为无效,仲裁机构已受理宏联反诉,目前美国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中,尚未裁决结案。


我司从2009年开始在中国市场运营大嘴猴品牌,倾注了无数心血,仅支付给品牌方的授权相关费用就超过7亿人民币。宏联的“大嘴猴”品牌许可协议明确约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宏联合法享有“大嘴猴”品牌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及澳门地区所有商品品类商标权和著作权的独占使用权及转授权权利,宏联也早已全额付清协议项下的许可费。


对于“解约”以及是否有诸多违规、违约甚至违法的条目与细节,双方各执一词,相关仲裁程序也正在进行,尚未裁决。


不过,大嘴猴中国区代理纠纷与乱象的一粒尘,落在代理加盟商、店铺运营者以及过程中牵扯的无数“打工人”等微小个体身上,最终化作一座大山。


真假与虚实间,争辩在某一天也终会失去最后的热度,但背后所折射的品牌代理、奶茶加盟以及因投机带来的险境,对个体将产生何种影响,还有待观察。


新消费世界一波又一波洪流跌宕,但或许没人会记清真正付出过惨痛代价的那些人,至于随时间飞速轮转的是是非非,或将被遗忘,甚至不被再次提起。但教训却不会在商海浪涛中被淹没。


记者手记:加盟有风险,勿轻信拙劣演技和成功学话术


“奶茶排队群演暖场”的招聘,一直活跃在各大兼职群内。当群演们就位,排队数十米的“盛况”,很大程度会激发路人的好奇,买一杯尝尝味道即便不好,充其量也不过是一次极差的消费体验。但另一面,他们或许真正想要造假势,收割的是另一批人。


2021年5月,上海警方便戳破了奶茶品牌“茶芝兰”的谎言,曾是其代言人的马伊琍随后在微博公开道歉。在调查过程中,上海警方发现,加盟商缴纳的加盟费,对方会与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团伙二八分成,“茶芝兰”只是这个团伙50多个“马甲”之一。


除了雇“托”排队充场外,其还以伪造店铺营业额、品牌授权文书等方式制造虚假的火爆现象,为了进一步给加盟商洗脑,招商初期给加盟商试喝的奶茶其实是从知名品牌购买外卖后灌装的。后经警方联合调查,涉案金额7亿余元。即便现在看来,这些演技是何等的拙劣,但身处其中却很容易“当局者迷”。后知后觉时,巨额的损失已经造成。


西南证券在《新式茶饮市场报告》中提到,目前新茶饮行业处于渠道快速扩张期,预计2030年新式茶饮市场规模约为1151亿元,未来十年复合增速在双位数。繁荣之下,近两年时间,多个知名直营奶茶品牌也纷纷宣布开放加盟,加盟模式或将成为茶饮品牌的“标配”。


选择知名品牌加盟,一定程度会降低被骗风险,但即便如此,加盟商仍需审慎考察合同标的的真实性,明确了解品牌的履约能力、经营状况,不要轻信低投入、高回报的谎言。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明星代言、品牌背书、流量高企都不能决定个体经营的效果,想要成功仍需自身付出艰辛与努力。


(应采访者要求,文中加盟商梁兵、徐然为化名)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每经头条 (ID:nbdtoutiao),作者:王郁彪,编辑:易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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