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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8 14:10

另一场“宝万之争”:“中国好声音”的版权罗生门

文 | 蒲草 饶文渊


当《中国好声音》节目模式的版权费连续遭遇资本诱惑时,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的灿星制作终于遭遇到了凶猛的“野蛮人”,其最优质的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也瞬间陷入版权“罗生门”之中。


2016年1月20日晚间,唐德影视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荷兰节目模式公司Talpa签署合作意向书,双方将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同时Talpa向唐德影视授予《……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在整个中国范围,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使用授权语言(指唐德影视地区使用的所有中国语言和方言)的所有相关独家权利、许可、特权和授权,并向唐德提供相关服务。


两天后的1月22日,Talpa公司于香港提出临时禁制令,禁止星空华文中国传播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梦响强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制作与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由于Talpa于2016年1月8日起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被告续约。因此,被告已再没有权利制作《中国好声音》或取得《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Telpa公司在2016年1月27日的新闻稿中如此写道。


2016年1月28日,将《the voice of...》模式在中国实现成功落地,并且在过去四年中享有该模式授权的灿星制作公司发表官方申明表示——首先,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该中文名(《中国好声音》)的节目。其次,直到目前为止,灿星制作依然期望能够通过支付合理的模式费,与Talpa公司最终达成友好合作。第三,在最坏的情况下,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


1月28日凌晨,身在韩国的星空传播高级副总裁、灿星制作宣传总监陆伟接受了《三声》记者的独家专访,就“好声音”版权事件做出相应回答。


双方冲突从来没有停止过


在过去四年中,Talpa和灿星制作的冲突和矛盾从未中断过。几乎每一次总决赛大幕的落下,都是双方新一轮博弈的开始。


即使如此,Talpa与唐德影视在近期的一系列连贯动作还是完全出乎陆伟的意料。双方签署合作意向书以及提出禁制令,意味着Talpa公司已经是在单方面撕毁与星空传媒的合约并终止续约谈判。


根据陆伟的介绍,Talpa与灿星的模式授权协议为“一签三年,但是每年都需要续约谈判。双方最近一次合同签约授权到2018年。在签的所有合同里面注明一条:在Talpa授权灿星的时间范围内,即2018年之前,每一年的续约谈判我们拥有独家的续约权,换句话说,除非灿星主动放弃这个模式,否则它不能授权给其他的制作公司或者电视台。”


灿星制作表示,在2015年第四季“好声音”做完之后,即向Talpa公司发去相关确认函。“从法律上来讲,这个确认函是有效的,确认我们会购买好声音第五季的模式,也从法律上界定了我们没有放弃这个权利,我们还继续拥有续约权。”陆伟说。


实际上,最大的争议点始终是围绕《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费用,合作双方长期的试探、猜疑和不甘心,导致了此次最终爆发。


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时,灿星制作支付了节目模式费用人民币200多万元。“这个数字符合国际惯例,即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


也就在这一年,第一季“好声音”一炮而红,迅速点燃了中国电视银屏,颠覆了人们在过去十年里习以为常的草根选秀套路。随后的几年里,“好声音”在琳琅满目的选秀混战中始终拔得头筹。


但是,从2013年7月开始的第一次续约谈判中,Talpa公司在模式版权费用方面的强硬态度令灿星多少有点措手不及。“Talpa提出说某一家电视台要出一个亿来购买好声音的模式,如果你们(灿星)不出一个亿,那我们就要准备收回合约,准备卖给其他家电视台了。”


在中国的节目模式引进市场中,由于本土研发能力的衰弱和市场需求的高度活跃,海外模式版权方拥有更高的议价能力和谈判地位。在陆伟的回忆中,虽然2013年与Talpa公司的谈判异常艰苦,但是灿星还是为《中国好声音》第二季付出了高达6000万的模式引进费用,这个价格也是一年之前的整整30倍。


据了解,在随后的两年中,Talpa每年都会派遣专人继续在中国市场向其他节目制作公司和电视台推销《the voice of...》模式。在灿星制作的眼里,此举意味着Talpa希望能够通过寻得更高的第三方竞价,从而强化其在续约谈判中的优势。“但是,2014年和2015年Talpa都失败了,都没有找到出来竞价的人,所以那两年我们都是完全按照原先的6000万来支付的。”


相对稳定和均衡的态势在2015年开始发生改变,双方在模式费用方面的差距骤然拉大,加剧了矛盾的烈度。陆伟表示双方在价格上分歧巨大,“谈判刚开始的时候,Talpa提出2016年的模式费要涨价,达到一年几个亿的授权费。换句话说,模式费用比节目制作成本还要高好几倍,这远远超过灿星制作可以接受的价格,而我们还是希望能维持6000万一年的价格。”


更为突然地是,在2016年1月8日,Talpa单方面通知灿星制作以及背后的星空传媒不再就《the voice of...》模式授权续约,并以此作为终止双方合约的基础。灿星方面显然无法接受这种近乎粗暴的态度和方法,“我们认为双方还在续约谈判过程中,他们不能以单方面的一封告之信来说解约,这与单方面撕毁合约没区别。”


某种程度上,Talpa敢于表现出“走向战争”的超强硬态度,至少得到了来自于其他竞价方的信号。2016年年初,强有力的竞价方唐德影视浮出水面,在1月20日的公告中,这家A股上市公司表示,“作为授予的权利的对价,唐德影视将向Talpa全球在初始期限分期支付许可费,若唐德影视行使优先续约权,其应在续约期限分期支付额外的许可费。”


此外,Talpa自身的业绩要求也促使它要在最繁荣和竞价行为最夸张的中国市场大举掘金。2015年5月,英国独立电视台(ITV)完成了对Talpa公司的收购。根据双方的对赌协议,ITV为这笔收购所支付的初始费用为3.55亿英镑。如果未来8年,Talpa Media仍能实现利润增长目标,并且约翰·德·莫尔(JohndeMol)还留在公司董事会的话,总的收购金额将达到7.81亿英镑。


在这种压力之下,灿星制作表示其最终得到的信息是:如果要拿回本来就属于灿星制作的独家续约权,开启续约谈判,必须先承诺每年向Talpa支付高达数亿元人民币的模式费。


最坏的打算,最喧闹的市场


虽然这场双方最高层直接参与的谈判还没有完全关上大门,但是陆伟明确表示灿星制作已经开始做出最坏的打算。


“最坏最坏最坏的情况是,万一这个模式不再属于我们,我们就要立刻启动原创模式去做《中国好声音》。”


根据《三声》的了解,虽然双方是否能够重启谈判,甚至最终是否将诉诸司法,都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和过程,但是2016年《中国好声音》的相关准备工作并未停止,目前浙江卫视也没有做出变更该节目播出档期的安排。


对于灿星制作而言,当务之急是力保《中国好声音》的中文名称和品牌,这将是灿星制作“绝地反击”的重要砝码。在刚刚发布的官方申明中,灿星强调,“《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节目名称,系由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联合创意命名,该节目品牌属于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同拥有,Talpa公司无权授权任何一方制作名为《中国好声音》的节目。”


同时,这意味着如果灿星错失来自于Talpa的模式,中国市场将极有可能出现两档带有“中国好声音”同类型综艺节目的内战,一个名叫《中国好声音》,一个是“中国好声音”的原版模式。“如果国内任何一家制作机构和电视台,假如说他要制作一档节目《the voice of China》,但是他们不能叫《中国好声音》,他必须另外起名。”


也正是因如此,灿星制作在官方申明中将Talpa和唐德影视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视为“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品牌,并借助这一灿星与浙江卫视共有品牌的影响力,达到了影响资本市场、炒作唐德公司股价的目的。”


尽管在整个过程中,灿星制作和唐德影视尚未发生任何接触,但某个不愿具名的灿星高层还是向《三声》明确地质疑了唐德影视此次参与竞价的目的、资质和未来。


“这家公司的年利润差不多是几千万,如果接受了几个亿模式费用的条件,这对于唐德影视而言是极其重的负担。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明白到底他们是什么样的想法。但据我所知,他们其实是没有足够现金流来支持这样一个购买行为。”


虽然在发稿前我们并未得到唐德影视对此事件的正面回应,但可以想象,2015年在A股完成上市的唐德影视此番入局,也符合其公司业务发展和给资本市场讲故事的客观需求。


根据了解,上市之初以《武媚娘传奇》为电视剧代表作的唐德影视,正在追求丰富其内容品类。在电影方面,除了为美国狮门影业旗下《饥饿游戏》系列做中国地区的协助宣发之外,唐德公司主要投资制作的《绝地逃亡》预计将于2016年上映。在综艺方面,目前已有《筑梦中国C计划》处于筹备拍摄期。此外,在唐德影视上市之时,唐德影视前十位自然人股东中有范冰冰、赵薇、张丰毅、霍建起等明星股东,这意味着公司拥有一定的制片人资源及艺人经纪业务。


在理论上,唐德影视在资本市场上也拥有比灿星制作更为多样的手段。2015年12月20日,公司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979,700股股票,发行价格72.36元/股,锁定期为36个月。公司总计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中除了三位自然人股东,也有长江资管和苏宁文化等机构投资人的身影。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竞价各方面对着的是中国几乎最具市场价值的综艺节目。自2012年以来,《中国好声音》数年蝉联同档期综艺节目的收视之王,2015年《中国好声音》第四季广告收入约为20亿元,其中加多宝独家冠名3亿、百雀羚特约赞助1.8亿、优信二手车以3000万夺得冠军前60秒单条广告刷新中国最贵广告纪录。


然而,与如此丰厚的市场诱惑相互制衡的,却是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中国的综艺市场中,模仿、剽窃、甚至赤裸裸地抄袭已经屡见不鲜,但也罕见对侵犯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现象有任何记忆深刻的惩罚,从而形成了一个激化人性恶的资源调配机制。从2012年兴起的海外综艺版权引进热中,大量的资金作为交易工具流向了版权方,而并未真正地作用于内容的提升和优化方面。某种程度上,这也成为此次版权事件演化成“罗生门”的环境原因。


在这个意义上,灿星制作对于整个行业的警告非常必要。“原模式方为了索要天价模式费,不惜采取种种方法,挖空心思,甚至散布不实消息,影响市场。在文化产业和文化投资日益兴盛的今天,这对于整个文化投资市场的稳定也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和不安定因素。”


我们的一些思考和非恶意揣测


之所以将此次事件视为另一场“宝万之争”,在一定意义上是因为资本对于内容生产者形成了包围和勒索。


此前一位制作人在接受三声采访时就表示,国内综艺节目竞争进入海外版权抢购时代。“这是一场要么大赢要么大输的游戏。”


引进版权疯狂。中国的版权引进以2010年为节点,东方卫视制作“达人秀”,开启中国引进正版选秀节目的首轮潮流,之后是“好声音”,从此引爆国外版权市场。比如单在2013年,中国电视台引进海外模式的节目清单,就有50档之多。


世界上最成功的音乐选秀都被中国公司买走了,中国主顾还扩张到了日韩新战场。《奔跑吧兄弟》引进韩国《Running Man》,《我是歌手》引进韩国顶级歌手竞赛节目《나는가수다》,东方卫视《妈妈咪呀》引进韩国的《Super Diva》等。


“如果已经成熟、成功的模式也依然可以被哄抢,那也就意味着《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爸爸去哪儿》等成熟节目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授权期限一到,其他各家电视台、视频网站都可以来哄抢这些成熟品牌,甚至在哄抢过程中会出现两三个“好声音”、两三个“我是歌手”同类节目的奇怪现象。这一方面将会导致整个国内电视制作市场秩序极度混乱,另一方面实际对于率先制作和播出这些节目、投入大量心血和汗水的制作机构和电视平台来说,其智慧结晶和知识产权也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中国最成功的节目制作团队,灿星制作最早引入优秀的正版海外节目模式,关键还在于节目的本土化改造、制作水平和播出平台的热度、综合宣传营销等系统工程。正是因为2012年夏天,《中国好声音》所展现的魅力才打开了中国综艺节目高水准制作的大门。


对于如果授权旁落而导致的节目内容混乱,灿星难免有着自己的委屈和担心。“除第一季节目,模式方Talpa公司曾派一人来现场两天工作外,四年来节目制作全程,Talpa公司从未介入,坐收了2亿多的模式费用。而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则对模式进行了大量的创新改造。”“如果‘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等品牌被哄抢,改由其他平台来制作,节目本身对于中国文化和主流价值观的表达,可能会截然不同,从而使得这一成功品牌面临风险。”


但是,灿星似乎在必须面对一个可能出现的情况——仅仅失去一个模式版权并不是“最坏最坏最坏的情况”——在过去的两年里,这家在行业中创造了对赌模式、打破了广电体制玻璃门的节目制作公司却陷入了另外一种平庸。


一度错失了户外真人秀的兴起,直到最近的《了不起的挑战》才找到些许感觉;原创节目模式相对匮乏,整体产品线高度依赖海外节目模式;以音乐节目为入口进入产业链条,但是所需时间相对较长,效果也并不惊艳;在具有互联网性格的内容生产方面仍然十分缺失,没有找到与网生内容的接口;独立上市进程迟迟未正式开启,在“野蛮人”面前可用手段匮乏等等,都成为灿星制作再次创新和二次创业中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最关键的追问逻辑在于,如何将单一产品成功的经验实现规模化和规律化,并且在更多的市场维度体现其价值?


在过去的四年中,Talpa一次一次采用非常手段谋取暴利,但灿星制作依然没有最终实现有效阻止。在采访的最后,当问到陆伟如何在以后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时,他说道,“如果再会有签合约的话,我们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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