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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晚,万科发布公告,万科A股将于7月4日(下周一)复牌,而就在1日下午,万科董事会召开会议,就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的报道,其中3名万科管理层投了反对票,3名华润董事投了反对票,以过半的票数否决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罢免自己。
虽然不清楚万科独立董事的投票情况,但估计也是反对票居多,试问,谁会同意召开一场罢免自己的股东大会呢?
那这是不是意味着王石等万科管理层就安全了呢?显然不是,宝能系既然敢提出的罢免所有万科董事和监事的提案,肯定是仔细研究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万科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罢免。第六十七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所以,宝能系还有机会。我们先来看一下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流程:
1)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给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的书面反馈意见;
2)同意,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监事会同意召开,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5)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所以,王石等人并不安全。而昨天下午万科董事会的否决肯定是宝能早就预料到的,现在只是在履行流程而已。
这里面最有意思的是华润3位董事投出的反对票。你要知道,前不久,华润在万科的重组方案上可以投了反对票的,并且也因此将华润与万科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升华”到了一个天下人皆知的底部,甚至后来有了华润与宝能系是一致行动人的猜测。
本次投反对票罢免自己,或许是出于两点考虑:一是华润想通过实际行动打消或淡化外界对其与宝能是一致行动人的讨论;二是它发现情形不对,如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且先不说能否罢免了王石等全体管理层,华润的3个董事席位能否保住还是另一回事儿。
现在,看样子万科、宝能、华润还没打够,要继续打,直到大家都打累了,或许才愿意和解。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周其仁昨天在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举行的一个“企业家与契约文明”的论坛上就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
他认为,没有华润的钱是不行的,没有王石这伙人也不行,万科有今天是财务资本、人力资本、企业家资本协作而成的。所以现在要往合约方面推,最重要的就是钱、财、人找到一个平台结合起来。“万科这么大财产,弄散了对谁都不好,没有人会受益。有这个前提,看法不同的各方是否也可以合作,往合作的方向去推这个事情。民营股东,市场股东,只要把持有资本风险解决好,为什么不可以搭出一个更好的平台。”
周其仁还指责了证监会和银监会的不作为,“万科事件持续这么长,既没看到保监会,也没看到银监会,应该向深交所学习,深交所出来问问题,问了问题、有了回答。”
周还说:“成熟的市场要有权威第三方,为什么?因为一旦违规,第一方和第二方都控制不住,对于高利息融资要有一定限制,没有限制就变成资本,可以举牌,市场秩序有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出来。”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军教授则认为,中国当前的法律制度是对资本太友好,对企业家太不友好,所以才会出现,一旦资本进行恶意收购,企业管理层没有什么好的反收购错失。他表示,“目前法律框架对资本是比较友好的,对企业家是不够友好的。比如在公司法上,公司法是以股东大会为中心的,董事会不是公司中心,这跟美国公司法有很大区别。”
已经有很多声音认为,这场角斗中,中小股东的利益被忽视了,我们只看到了主角,却忽略了更广泛人的利益,不知道王石能否争取或失去这部分人的支持呢?这非常关键,因为股东大会意味着各方万科、宝能各方将积极争取这部分人的选票。
目前,万科各方的每一个动作都可能是一个大新闻,但最终走向何方,是和解还是彻底决裂,是市场经济体制自由主导还是最后政府接管,是以王石出局收场还是继续稳坐钓鱼台收官……不到最后一刻,这事儿难说。
总之,周其仁老师说了:“我是当年写过一篇叫《可惜了科龙》,这次尽最大的努力,不要再写一个《可惜了万科》,我不想再写这个东西了。”
暂且抛开这些恼人的复杂的故事情节,我们更关心的是,停牌近七个月之后,复牌后的万科股价是一字板涨停还是一路暴跌?
周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