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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哥早上刚起床,在刷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一个“丢书大作战”的活动在刷屏。点进去一看,发现这是“新世相”发起的一个营销活动。新世相号称准备了10000本书,丢在北上广地铁和顺风车上,号召大家去找书和继续丢书。
主办方还邀请了黄晓明、徐静蕾、张天爱、张静初、董子健等明星,参与此次活动,号召更多的人参与到“丢”书的行动里来。京港地铁、海南航空和滴滴顺风车,赞助了此次活动。
“这是多好的一次活动呀”、“我好想去捡一本书呀”、“这又是一个经典营销案例”,在朋友圈里文青们啧啧称赞,明星和大V排队去背书,营销专家们排队去分析解读,新世相快速地聚集粉丝,赞助商们在一旁偷着乐。是呀,这是一个多好的活动呀,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链条呀。相信过不了几天,大家又忘了“丢”书这件事儿,去网络上扑捉新的热点去了,照样没人真正去读书。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你会认为是正确的吗?难道“丢书”真的不算“丢”吗?
唐僧在《大话西游》里教导悟空“不要乱丢东西,砸到花花草草怎么办,砸到小朋友怎么办?”所以说,在公共场所不乱扔东西,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基本道德,不管您扔的玫瑰,还是书。书的确是一种代表“高尚”的东西,但是在公共场所丢书却一点都不高尚。所以说,“丢”书本身在道德上是有待商榷的。中国人这么多,地铁里又这么拥挤,在公共场所里乱丢书,很难说不会扰乱了公共秩序。
再说了,在国民素质在没达到一定水准的时候,只能造成“丢”书的人少,抢书的人多。许多人,把一些书拿回家了,压根也不会读,晒完朋友圈就丢一边了,资源被白白地浪费。再说了,北上广的地铁这么拥挤,一本书压根都打不开,想读一本书比登天还难。在主办方“丢”了很多书以后,很可能是想读书的人拿不到,最终都被收垃圾的大爷、大妈当垃圾收走了。真是可惜了这些书!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主办方也没有真正想通过这个活动,提高公民的阅读水平,让中国公众爱上读书。只要有人在地铁上捡到书,觉得很新奇,在微博和朋友圈上去“晒”一下,达到曝光和营销的目的,主办方和赞助商的目的就达到了,最后还顺带推荐了主办方的的“图书馆”。所以说,这骨子里是一个商业行为和营销活动,谁管你公众到底喜欢不喜欢读书呀。
很多网友也指出,此次丢书的活动,也并非是新世相首创,而是源于电影明星Emma Waston在英国发起的“丢书”行动。Emma Waston在电影《哈利波特》里,因为扮演女神学霸赫敏而为大家熟识,而在实际生活中她也是一个“学霸”和爱书之人。她不仅自己爱读书,还自己爱分享书。在4年的时间里,她在地铁里总共丢了2000本书,大家注意呀,人家是真正读书的,这2000本书人家是“亲自”丢的,不像中国所谓的明星,只是扔几本书作作秀而已。为此,她在今年还成立一个妇女权益读书会,将图书分享的行动持续下去。
在黑马哥看来,中西方做公益最大的区别是,西方人做公益就是纯粹的做公益,做公益的时候越低调越好。中国人做公益,则是三分公益,七分营销,几乎每一次公益行动都被商业利益所“裹挟”,做一次公益恨不得全世界人都知道。
在营销行业,还有一个分支叫做“公益营销”,把公益和营销混为一谈,全世界也就中国人能发明出这样的奇葩词汇来。出发点的不同,也造成结果的背道而驰,西方人做的公益,往往可以持续地进行下去。而中国所谓的公益则常常是虎头蛇尾,无疾而终。
黑马哥前段时间去台北,发现台北是一个特别爱读书的城市。遍布台湾的“诚品书店”,24小时不打烊,黑马哥午夜12点去诚品书店的时候,书店里还是人头攒动,许多人还躲在角落里安静地读书,这让黑马哥很感动。同样是中华民族,为什么人家每个人都彬彬有礼,而我们则是焦虑暴躁,这就是读书和不读书的区别。
在台北不仅像诚品这种卖新书的书店很火爆,还有很多家像“茉莉二手书”这样的二手书店,在这些二手书店里,大家既可以把自己读过的旧书卖给书店,也可以在书店里淘一些别人读过的旧书。黑马哥在台大附近的那家茉莉二手书店里,一口气就淘了不少二手书。书这种东西,往往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才会去珍惜,才会去读。这种二手书的模式,可能比这种一时兴起的“丢书”行动,更加容易激发国人去读书,也更加持续。
在黑马哥看来,目前像“新世相”这种营销为导向的活动,如果大家只是来蹭个热点、凑个热闹,并不会让更多的中国人读书,此次活动也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但是,如果新世相真正有决心能够把这项活动进行下去,比如像京港地铁、滴滴顺风车在地铁站或者固定场所,开辟专门用于分享图书的“图书角”,而不是胡乱丢在车厢里和公共场所里,这次活动没准真能持续下去,真正让更多的中国人爱上读书。
那样做,才是真正的功德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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