腼腆的坏笑,评《死城漫游指南》
各位,坐好扶稳。我们刚好跨入中国一个奇异甚至关键的年代,此地迷雾重重,要想穿越崛起的形象和浮华的盛景,看清楚此地的风光和隐忍的真相,并不简单,伴随我们的苦闷有多少来自失落和矛盾,而幸福中又掺杂了多少浮夸和伤感。这正是《死城漫游指南》一书所涉及和讨论的范畴,严肃且刺痛。不过本书的作者张晓舟,则尝试扮演一个另类导游的角色,在这个B级片式的书名之下,以个人体验的方式,闯进庞杂的体系内部。书中的许多片段,闪现着感人的智慧,但同时,那种游侠式的莽撞又在严密的防护墙下漂亮地滑倒,作者对黑色幽默的运用之熟练让这本书朗朗上口,这都促使我认真地阅读,同时不忘审慎的魅力。
在张晓舟十几年的专栏写作中,头一次整理成书,已经是一个奇景。他在报刊、杂志上的专栏写作,更多的是足球和音乐,而以城市文化评论为主,则集中在2008年之后,戴上帽子,便是后奥运时代,这也是《死城漫游指南》一书所选文章最为主要的写作时间。但若以一个简单的事件分割时代,狭隘又盲目。本书在文化层面上的论述,令我想起美国作家莫里斯·迪克斯坦的名作《伊甸园之门》。莫里斯·迪克斯坦纵身跃入美国60年代的文化大锅炉,以单一的文化事件为入口,谨慎使用个人的观察和意见,以其隐性的严谨逻辑,将这一时期丰富而繁杂的文化现象与社会变革合二为一,为美国60年代的文化作结,并将论述变成启发和激励。而张晓舟的这本《死城漫游指南》,则紧随21世纪前后中国的文化现象,和不断涌现的社会思潮,直抒心意,其强烈的个人主义倾向,也是他和莫里斯·迪克斯坦这种学院派作家极大的分野,在方向不明的岔路,他们总是分道扬镳。
我借用这本经典的美国文化之书与张晓舟的新书相提并论,只因为很难在书摊上找到像《伊甸园之门》这样一本论述中国当前文化思潮的学院派报告,这类研究的缺失只能间接证明我们对文化的漠视和业余。而评价中国的官方文化研究水平,有很重要的8个字,“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从文化之伤变成文化之殇,才是张晓舟这本书的题旨所在。然而,与一脸严肃,煞有介事地指点江山相比,个人主义更喜欢热闹而多变的江湖,这也是为什么张晓舟这本书被形式感地编成4辑,然而你无论从哪一篇文章开始,都无碍阅读,这其中既有专栏写作的关系,也说明了这本书的自由散漫——这4个在我国教育体系上经年存在的贬义词,此刻熠熠生辉,一个丧尸(从马克思似的幽灵到名叫肖恩的丧尸,恰好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所能触碰到的最有趣观影指南),在神州游荡。
此刻,容我分心,暂抛开书中的内容,阅读一下如今盛行在书籍上的推荐语录,它们像刺青一样闪亮。对于那些为张晓舟华丽文风而折服的感慨,我觉得有必要详加阐述,否则华丽就会演变成一个矫情的修饰,而失去其本来的面目。张晓舟在他长年的专栏写作中,已然形成一种无需署名的风格,关于这点,读者显然会更为清楚。对作家而言,风格就是写作本身,这种风格在他大量的体育,或者确切地说是足球随笔,以及音乐文章中逐渐形成,早就确立了一个称得上典范的模式,并被效仿和追随。关于这点,并非本文的目的所在,就此打住。我要说的,则是这种长年以个人体验为出发的写作方式,回避了那些大而无当的观点和全民性视角,使得他能够轻盈地穿梭于江湖之上,以个人的名义,玩快闪。然而,相比张晓舟更多的其他文章,这本书的文字倒是收敛了他过去的华丽和浪漫,要说华丽,我倒是容易记起他对于巴蒂斯图塔的长发,或者在英国遇见哈代式图像所呈现出的华丽文字,以及极致的浪漫。
在我看来,这本书所收录的文章,和他另一些尚未出版的过去的佳作相比,其写作企图上已经有所改变。这一改变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由体育、音乐评论向文化评论的转型,因为文化无所不包,体育、音乐自然位列其中。也不能以这本书更侧重于对中国城市文化的全景式扫描,而视其为转型的突破口,恰恰是因为中国复杂多样的城市地域文化与单调、呆板的主流文化间所发生的冲突、矛盾,给予了张晓舟一次现实主义的游历机遇,他的多情跟现实的冷漠相撞,催生出这部现实中国下的荒诞之书,而那些华丽的文字、甚至情感一步接一步地退让,文学让位于现实,或者说文化遮挡了艺术。唯一不变的则是,他的文字仍坚守幽默的架构,然而幽默是年轻的把戏,当命题变得更加严肃之后,势必面临写作上的改变,以怎样的姿态去对抗现实乱生的棱角,写作的姿势发生改变就显得自然而然了。
不过,越是面对公众事件,张晓舟越能将其转化为个人化体验,不玩轻佻,捣乱的把戏,此时此刻,也最能区别他与其他时事专栏写手的不同,然而这样的区别仍旧隐晦,一样容易被口味化和口水化,并不能最终彰显一个作家与众不同的写作方式,在这种泥泞不堪的文化写作大地上,不见得就更潇洒。现实的残酷不在于那些“没有不可能,只有你想不到”的事件,而是这些事件背后总有一头保守而缓行的大象,文字的快意比发烧退得还快,困苦的窘境则已经变成割不掉的肿瘤。我无意说《死城漫游指南》这本书与现实贴得太近,而变成现实的假象,但我依然认为写作和那些标志性的事件和人物离得越远越好,一个游荡者应该更加孤独,当我再三阅读书中的文字,不禁在想,如果张晓舟能跟它们说再见,该是多么酷的一件事——一个浪游者,举目无亲,却拎着本活生生的《死城漫游指南》。
当然,这不能全怪张晓舟,那些事件来得比天气预报还要守时,铺天盖地,避之不及。而他不过是忠实于自己的生活和日常的趣味,以其鲜明的主观姿态恣意写作。我翻出家里那本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在1985年出版的《伊甸园之门》,抄下这段“我们在60年代获得了很多有益而难忘的教训。其中之一便是切勿轻信标榜客观的姿态。当我们听到至理名言时,我们想知道是谁在说话。当理智的声音在发言时,我们往往会问是什么下意识的需要在起作用。当我们考察社会和经济结构时,我们想知道它是在为谁服务。这种关于事物外表的怀疑态度并不发源于60年代,而像当时发生的大量事件一样,发源于现代艺术和思想的一些主要趋向之中。正是马克思和佛洛依德(还有一些其他人)向我们揭露了我们的许多文明外衣的虚伪性,并教育我们注意权力、愿望和个性的主要动力,正如卢梭和华兹华斯首先表明,真理在多大程度上扎根于自我而不是扎根于任何抽象的价值体系之中。”
比起这段话,不难看出张晓舟恣意的写作背后,依然恪守了关于写作这一手艺的古老传统和其艺术的本能,然而稍有不同的是,作为一个作者,他不是靠写作获得教训,而是徒手创造。进一步说,他理应走得更远,而不是困守在无处不在的事件当中。
但张晓舟仍在《死城漫游指南》里坚持了他与众不同的一面,尽管透过不同文章,他已经反复重申今天中国文化的迷局——文化不断分解,既让人释放,但同时也在玩背叛。文化给了我们创造新事物的空间,但却又不认同我们所拥有的力量和才能,机会在创造的同时也被剥夺——可是,他不屑于板起脸孔讲述这么残酷的现实,这本书用《你就不能严肃点吗?》作为全书的终结,就是张晓舟借美国作家冯古内特的遗体再次阐明自己的主张,搞笑即严肃。
如有非虚构类好书推荐,还望投稿或微博私信@潘乱兄
读点:一碗牛肉面的前世今生
文/张晓舟
最近我去台北政治大学传媒学院上了一堂关于中国摇滚乐的课,课上发现台湾的90后对大陆了解极为有限,然而他们大多知道地沟油,甚至有的还知道城管,总之地沟油和城管看来远远比崔健有名。
主持这个“大众文化与流行音乐”课程的政大钟适芳老师指出“你们有地沟油,我们也有膨化剂呀。”
有一次读到侯孝贤一个访谈,侯导说:“我还是会想起以前在城隍庙,打架打成流氓头领的日子,我觉得那才是男人。现在的男人越来越中性,女性以后会比男性强。但我怀念那个有力量的世界,像狗一样,彼此之间咬,准确、粗暴又直接。”
我在微博上转了他这段话,马上有台湾朋友跳出来控诉:为什么台湾男人现在越来越中性越来越娘?都是从小吃膨化剂吃出来的!
这是一个有趣的扯淡,我可以考虑写篇文章比较两岸音乐了:《地沟油老愤青与膨化剂小清新》。然而,台湾膨化剂食品早就攻占大陆市场,毒害大陆青少年应该比毒害台湾青少年为甚。而地沟油要在台湾谋求发展却很不容易,不只是因为台湾人口味偏淡,也不仅仅是人家道德水准高,最大的原因是台湾人的日常饮食标准实在太高,高到店家若想玩猫腻投机取巧,只能自取灭亡。
我的台湾美食之旅仰仗陈升带路。这位宝岛歌王首先是一个伟大的吃货和酒鬼,他带我吃过一顿惊世骇俗终身难忘的黑鲔鱼豪宴。然而黑鲔鱼只有南部的东港才盛产,并且只有每年五月才有,加上大量出口日本,一般台湾人不容易吃上,我不会把黑鲔鱼当成台湾美食代表,一个地方的日常生活状态和气质,体现在最普通的食物上:一碗姜母鸭,一碗土虱,一碗牛肉面......
陈升曾撰文宣称:“如果什么狗屁天王的名号和在自由自在的夜市吃一碗药炖土虱让我选,我情愿用一百个天王去换得一碗土虱。”
于是在台北、台中、高雄浩浩荡荡的小吃夜市上,我看到成千上万天王倒毙在一碗土虱或一碗牛肉面旁边,歪裂的嘴角淌着口水。
在台中的“中华夜市”,陈升遥指一望无际的成百上千家小吃竖起手指:“一共要吃7家!”但吃到第6家,我走路已经像企鹅了,升哥又大手一挥:“台中这样的小吃街一共有4条。”
难免有小吃摊老板和食客狐疑地盯着他――这张脸显然属于陈升,但一个老天王怎么会出现在这么廉价的小吃摊?――而陈升也会盯着对方,直到对方自觉没趣,他才施施然付帐,一边嚼着槟榔一边趿着人字拖鞋扬长而去。当然有时也有厨师会扑过来,让陈升在围裙上签名,这个吃货大笔一挥写下——“好好吃
后来我一个人去了台南,陈升说台南没有台中那样很集中的小吃街,很分散,得慢慢找。
到了台南我才明白:这个古朴的小城压根就不需要规划出什么小吃街美食街,因为全城遍地美食触目皆是,一天时间我吃了八顿:牛肉汤,羊肉汤,羊杂汤,虱目鱼肚,鸭肉羹,鳝鱼意面,鲜鱼汤,萝卜丝鱼饼,海胆粥......还有很多,实在没有多余胃可以去装。为了可以多吃几家,我甚至拒绝附送的米饭。我甚至庆幸天气酷热,令我得以走完一条街就换一种鲜榨混合水果饮料喝,最终有一种柠檬莲藕没喝到,引为台南之旅一大憾事。
台北最著名的吃,是最普通的牛肉面。这是令两岸人士百思难得其解的一件事,因为大陆并没有如此尊崇牛肉面的风气,台湾从前也没有,台湾本地人并没有狂吃牛肉面的传统,恐怕是四九年之后牛肉面才慢慢应运而生,较多的说法是源于眷村的大陆北方老兵,他们用简单的酱油卤汁浇上牛肉面来吃,后来牛肉面渐渐改良进化,俨然成了台北一个小小的城市图腾。
有一次,陈升带路去吃牛肉面,不惜走很长的路,从重庆南路经过著名的“补习街”(这儿到处都是各类应试学校和家教辅导),在一个窄得不能再窄的巷口,我们占满了一家小得不能再小的牛肉面店,一共只有三张小桌子。店名曰“刘山东”,又铭曰“始于1951”。在这家山东老兵开的家庭小店,我吃到平生最棒的一碗牛肉面。“刘山东”墙上挂着马英九亲笔签名的奖状――原来马任市长时搞了个轰轰烈烈的台北牛肉面节,刘山东是比赛得奖的。后来我发现,很多牛肉面店都有马英九签名的奖状,没得奖的也有一张感谢状——市长大人感谢你支持和参加台北牛肉面节。
台北是平民的,日常的,它当然也是快节奏的――但即使是牛肉面这样的“快餐”,也是老火靓汤慢慢熬出来的。台湾的味道,正在一个慢字。每个台北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牛肉面排行榜。据说有一家奢侈馆子一碗牛肉面卖几千台币,但那是孤例,仅限于满足有钱人猎奇心理。一百或一百多台币一碗的绝佳美味牛肉面比比皆是。
美食的平民性,在食品安全危机触目惊心的今日,是个绝佳的博士论文题目,怎么就没人写一部《一碗牛肉面的前世今生》呢?一碗牛肉面如何在四九年飘洋过海,被思乡心切的外省老兵发扬光大......最终沉淀,浓缩,熬制出台北的劲道。
九月份台湾屏东有两个大节,一个是“世界民谣音乐节”,一个是“世界猪脚节”---令人捧腹,奋蹄狂奔!
而咱这边,要做就大做大而无当的“国际美食节”,一玩就是满汉全席宫廷秘笈大国崛起,哪会在区区一个猪蹄或一碗牛肉面上小题大做?
咱这边已经越来越难吃到一碗好的牛肉面了。北京的牛肉面得打上“加州”二字似乎才名正言顺,更可笑的还有人在“加州牛肉面大王”前再加上“李先生”什么的,把加州唐人街搬到北京来。国产牛奶沦丧,国产牛肉面也沦丧,得贴一贴加州的商标才灵。肉价飞涨,我家门口那家“成都美食”,不单面和肉完全分离,也就是根本没有事先熬的牛肉汤,而只是一边煮面一边扔进牛肉,而且牛肉一片一片少下去,一点一点消瘦下去。有一天,当那碗牛肉面上面只晾了一小片孤苦伶仃薄如蝉翼的牛肉时,我忍无可忍地要求服务员把那片牛肉拿掉,“我宁可吃斋面,也不能让你们这么污辱牛肉面。”肉价飞涨只是原因之一,店家和厨师对于自己做的食物,或者说对于自己的活儿,早已丧失基本的尊重。
“刘山东”只是台北无数小店中的一家,当然不能跟全聚德东来顺这样的国际名牌相比。若论美食文化,大陆自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始于1951年算个鸟,老子随便都能给你整出一套始于开元元年、始于万历十五年之类的深具人文精神兼民族气节的菜系出来。但在北京,始于1951年、地盘历经半个多世纪都没挪的小馆子能有几家?而台北比比皆是。老字号的沦亡,先是因为革命年代的动荡,后是因为开放时代的“城市规划”。一座随时随地拆迁的城市,是容不下一碗始于1951年的牛肉面的。更重要的是,一个干什么都猴急猴急的社会,是没有心思慢慢熬一碗牛肉面的。
台湾学者张铁志,大概是民国文人的文章看得太多了,一来帝京便去前门凭吊,但是凭吊或默哀是可以的,想吃顿好的却不容易,他和女友兴致勃勃地进去全聚德朝圣,没想到那儿真是赶鸭子上架,摩肩接踵人鸭不分,还没吃完鸭子,服务员就像赶鸭子一样催着你快点走别占地儿。张铁志问我:不吃全聚德还能吃啥呢?我想了想,倒是有家爆肚,在普遍难吃的前门显得鹤立鸡群,可越是鹤立鸡群就越是人多得排长龙。因此,尽管前门小吃誉满历朝,最终我郑重推荐的,却是那家历史悠久的肯德基。
某国际连锁快餐名店最近也有志于振兴牛肉面。但他们的广告竟然直接牵出一头憨态可掬的牛,仿佛笑吟吟地说:“你要真牛的话,就快来把我吃掉吧!”
这年头我们的吃相怎么越来越穷凶极恶?
在台北台中台南,我最爱喝的就是各种酸梅汤。有一天在罗斯福路撞见一家“金陵酸梅汤”,不禁梦回南京:前不久我在夫子庙,我先是吃了一碗鸭血粉丝汤,吃着吃着看见店家有个大招牌,郑重宣告:本店绝不使用增稠剂,我虽然很愿意相信这家老板的诚意,却再也不敢吃南京鸭血粉丝汤了。至于金陵酸梅汤,夫子庙好多酸梅汤大概是可以无限兑水的吧,喝了不吐就不错了。金陵酸梅汤不在金陵,早就飘洋过海去了台湾。
辛亥百年,凤凰卫视采访百岁老人,有位老革命说:我们一直是臣民,不是公民。
请允许我不奢谈革命,只谈吃喝,也请允许我不奢谈公民,只谈平民庶民,不奢谈大江大海,只谈谈一碗牛肉面一杯酸梅汤的前世今生。
文/张晓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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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垃圾成山的专栏写作生涯中,有两篇文章有着诡异的命运,其影响力远远超过了原有领域:《弄他!弄他!》本来只是2008年东亚四强足球赛的一篇专栏,这篇小文以调侃的口吻抒发了对重庆这座“很搞的城市”的好奇和惊喜,却莫名其妙地惹得重庆有关方面发动媒体连续围剿了五天,体育随笔酿成社会政治新闻;而《刘翔和崔健,一起飞了》原本是2007年我在南方人物周刊乐评专栏的文章,但在2008年奥运之后却被赋予更丰富的时代含义,而到了2012年奥运,当围绕刘翔的阴谋论再一次流行,人们或许应该重新看一看那个有崔健的歌做配乐的耐克广告,更重要的是,再好好听一遍崔健的《飞了》——经典总是常新的。
最初耐克是想拿崔健的歌来衬托刘翔,而现在,刘翔完全衬托和印证了崔健的歌。就这样,刘翔跟着崔健,“孤独地飞了”。
崔健与刘翔,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也只有耐克能把他们拉到一起。这就是跨国资本主义的能耐,它能跨越时空,把中国两个不同时代的象征符号并置于一起,打响一声发令枪,商业、政治、体育和文化四大金刚似乎齐声喊出同一个时代口号——“我飞得更高了”,这是“大国崛起”的抒情,当然也是奥林匹克的梦想。
估计刘翔都未必知道这“广告歌”是崔健写的。《飞了》一直是我心目中的崔健最佳作品之一,在其作品中无论是音乐还是歌词都最为晦涩最为奇特,那是他在1994年对时代的超前预言。耐克看中并断章取义的,其实仅仅是《飞了》中的一句“我飞得更高了,更高了”,全然不管前面还有一句“我孤独地飞了”、最后还有一句更吓人的——“我飞不起来了。”
耐克按理应该用一首摇滚大路货作体育High曲,汪峰比汪国真有过之而无不及的《飞得更高》显然更合适:“我要的一片天空更蔚蓝/我知道我要的那种幸福就在更高的天空/我要飞得更高……”如此阳光如此励志的歌不选,为何偏要选那么首晦涩、灰暗的歌?是因为崔健名气更大吗?但论流行度,如今《飞得更高》肯定远远比《飞了》更深入人心。
关键在于,《飞了》独一无二令人肝颤的节奏与刘翔的跨栏疾步更匹配。《飞了》虽然邪异,但崔健对中国传统打击乐的偏好仍然给这首歌打上明显的本土烙印,这似乎更符合耐克这个广告所要强调的中国本土色彩。崔健的歌并非不能用于体育,《假行僧》与竞走是天作之合,而《超越那一天》即使不能用作香港回归纪念主题曲,至少也可以用作香港举办的东亚运动会会歌吧——当然这只是我的信口胡扯。
在商业影像帝国,音乐和歌词往往沦为附庸的小卒。崔健早期与张元合作拍过一些挺牛逼的MV,但后来他对MV持抵触批判态度再也不拍,他拍的最后一个MV恰恰就是《飞了》,而我认为这也是崔健最好的一个MV。崔健的创意和张元的拍摄都令人击节:他们在中央音乐学院礼堂搭了木板,乐队在底下出演《飞了》,上面是艳俗的时髦女青年在扭摆,而舞台上跳来扭去的是中国北方乡村绸子舞,摇滚和绸子舞同在一个魔幻空间,并且节奏居然有些合拍,观众则是一帮老头老太。可惜这个MV当时被所有华语电视台拒绝。可惜在广告歌和彩铃的时代,《飞了》在电视上最终又被广告割剩为一句口号,愁肠百结,割剩阑尾。
虎落平阳,和宠物狗一起甩着尾巴,一起咀嚼狗尾巴草。
这无非再次印证无孔不入的商业消费主义文化对于反文化的强势利用,这在欧美早已见怪不怪,最典型的例子是约翰·列侬表达人类大同梦想的《Imagine》也被商家买来配广告。“飞”字在摇滚史上聚讼纷纭惹祸无数,不乏因为fly、high这类字眼而被指有宣扬毒品之嫌从而遭禁的歌曲,但崔健此歌并无此意,开头第一句已经表达得很明白:“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意儿。”
汪峰更无此意,飞得更高无非就是“超越梦想“更为直白的表达。与汪峰“我要的幸福就在更高的天空”的虚无缥缈相比,崔健始终脚踩着大地——“我想要的东西它不在空中,它肯定不在别处就在这儿。”在1994年推出的第三张摇滚专辑《红旗下的蛋》开篇,崔健就以《飞了》表现出一种新的时代感受力:那就是失重、飘浮的无力感,他依旧在做各种犀利的政治隐喻,但也敏锐地感受到商业离心力的作用,时隔三年之后,这种感觉被崔健在第四张专辑中进一步表述为“无能的力量”。《飞了》从第一个音开始,艾迪的吉他就是邪乎的,就像魔鬼在魔瓶里蹑手蹑脚跃跃欲试,而在爵士乐领域比较保守的刘元却在摇滚中吹出了自由爵士般的癫狂与分裂.......一个政治施压,商业失重,道德失控,人心焦躁的90年代社会像一辆红色救护车硬闯红灯左冲右突凶险万状呼啸而来。
在《红旗下的蛋》专辑的最后一曲《彼岸》,崔健还是忍不住添了个光明的尾巴来了一个大团圆结局,他又像英雄一样登高一呼召唤万众云集:“这里是世界,中国的某地,我们共同高唱着一首歌曲……”后来,亿万民众的确又不断“共同高唱着一首歌曲”,那就是因假唱而屡遭崔健抨击的《同一首歌》。而商业消费主义文化已经滚瓜烂熟到人人言必称“创意”,于是《飞了》也不免沦为一个广告“创意”。镶金的鸟笼于是将八大山人的怪鸟包养成时代的宠物。时代变了,如小河的民谣专辑名字所云:飞得高的鸟不落在跑不快的牛背上。只是你究竟是鸟还是牛?看完这个耐克广告,我们除了撒腿直奔耐克专卖店还能干嘛?难道阁下还有心情重听一遍《飞了》?我曾经私下为这首歌起了个萨特的名字——“厌恶及其他”,请允许我照抄它的歌词,因为这至今仍然是崔健最为超前最不被理解的歌,一首根本不用那些玩意儿就制造出“飞了”的感觉的歌:
“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它只能让人琢磨人之间的事儿,这晕的感觉是朦朦胧胧的,不知不觉身体变得轻飘飘的,我是不是与我不同啊,像这灰色中的红点儿,人们的眼神都像是烟雾,它们四周乱转但不让人在乎,我分不清楚方向也看不清楚路,我开始怀疑我自己是不是糊涂,我周围还有一股着火的味道,在无奈和愤怒之间含糊地烧着,我突然一脚踩空身体发飘,我孤独地飞了,我好像变成一个英雄的鸟儿,在太阳和烟雾之间不停地飞着,我张开了嘴巴扯开了嗓门儿,发出了从来没有发出过的音儿,这声音太刺激把人们吓着了,他们一个个地站起来大声地叫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我也呆了,我飞得更高了,那天晚上我偷着飞回来摸着黑儿,这周围还和以前一样散发着味儿,我想要的东西它不在空中,它肯定不在别处就在这儿,几天后人们终于发现了我,周围所有人都看起来不对劲儿,突然间那火把空气点着了,我飞不起来了。”
崔健写《飞了》迄今差不多二十年,而我的文章写于北京奥运前大半年。后来,刘翔退赛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最具轰动性的事件之一,此事甚至多少冲淡了中国军团金牌第一的喜庆。当时钱烈宪翻出了我的旧文改了个标题发表在著名的“前列腺要发言”博客上:《刘翔退赛的最大秘密》。与其说这是强化了阴谋论,还不如说是对阴谋论的调侃。
中国人迷信,为何耐克偏偏会选择崔健最晦涩阴暗的一首歌?后来我的疑惑得到解答:原来巴西佬才是罪魁祸首!被耐克请来拍那个刘翔广告片的,是《上帝之城》的导演之一,这位老兄是在香港听到崔健的唱片,于是决定用《飞了》做广告片的音乐,就音乐和画面的结合来说,他的选择当然没错。而耐克一听歌词有“飞呀”又有“更高了”,当然以为是天作之合,也就顾不得这歌的其他脏乱差歌词了,于是崔健最黑暗的歌,就这样堂而皇之地被阉割为一小段阳光励志音乐。
这也是艺术在全球化消费狂潮中的角色和处境的绝佳写照。先说《上帝之城》,这部巴西大片奇妙地结合了对现实的绝望和杀人的快感,我们上气不接下气地紧跟着一个个漂亮的杀人镜头飞闪,稀里哗啦地完成了对苦难的快餐式消费:一场比昆丁塔伦蒂诺更酷的人肉叉烧。最终大家抹抹嘴角的油身上的汗或许还有脸上的泪,打一个中产阶级的饱嗝,随好莱坞纵身一跃,远离贫民窟的苦难现实。而跨国资本主义品牌会马上扑过来,进一步把你从苦难之城领入光鲜靓丽的消费乌托邦,并且他们的艺术品位越来越高,口味越来越刁,甚至越来越重,他们能够消化《上帝之城》或《飞了》这样另类的重口味,然而不管饕餮美食家有多么重口味,他们最终只需要把艺术切成一片片小肉肉,做成一个个三明治。刘翔耐克广告片的镜头和剪辑风格确实是《上帝之城》式的,耐克构筑的,是消费主义的上帝之城。
刘翔在鸟巢退赛,不单不向观众鞠躬致意,反而脱衣怒摔,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似乎是在自毁形象,不管是对田径队还是对以耐克为首的各大赞助商来说,这都引发了巨大的公关危机。刘翔花了四年时间东山再起,在奥运年重新吊起人们的胃口,然而再次因伤惨败——上一次跑都没跑,这一次第一个栏就摔倒,好在这一次他总算发扬了奥林匹克精神,单腿跳完全程,全场为他鼓掌。然而在他的祖国,在博得很多同情的同时,也引来不少骂声,四年前针对官方和赞助商的阴谋论这一次更为泛滥。
当刘翔的参赛号码1356被诠释为“十三亿人五十六个民族”,当耐克官方微博在刘翔单腿跳完比赛之后迅速发出一条所谓“让13亿人都用单脚陪你跳到终点”的微博,当央视主持人又把他誉为民族英雄,当领导号召要学习刘翔,当国务院代表跟他通话(别忘了刘翔是政协委员,虽然他经常请假也从不提案).......刘翔,再一次成为中国人无辜的羔羊,不知是通往祭坛,还是神龛。
阴谋论更多地针对耐克和体育当局,质疑他们“绑架”刘翔,逼他不得不带伤冒险参赛,而更令人不安的是,上回刘翔被指责缺乏奥林匹克精神,这次践行了坚持到底的奥林匹克精神,却又被骂为“影帝”。
很难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阴谋论的存在,但坚信阴谋论的人也会反驳说“你凭什么说没有阴谋?”阴谋论为什么会更加泛滥?这四年兴起的微博固然是阴谋论的温床,但根源在于社会信任感的进一步失落和涣散,人们在越来越强势的政治与商业——它俩已经完全合体成为双头怪兽——势力面前的无力感,很容易转化为阴谋论。
但阴谋论的另一面向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人们开始意识到刘翔是举国体制和商业体制的双重受益者,意识到是自己作为纳税人在供养金牌选手,当金牌选手何姿都在担心奖金不够买房时,人们有理由重新质疑国家荣誉和个体生活之间的关系。
当然这种公民意识或许也包含了某种对于刘翔式的“高富帅”羡慕嫉妒恨的“屌丝“心态,以及更令人不安的,弥漫于现实与虚拟现实之间的社会戾气。很多人在苛责刘翔的时候似乎淡忘了自己当初是如何喜爱他的——他的阳光,幽默和游戏精神;并且无视这样一个数据: 2000年至今,刘翔共参与加48次国际跨栏比赛,获得冠军36次,亚军6次,季军3次,因伤退出两次,是新世纪这个项目不容置喙的王者。新世纪十二年过去,中国人在公民意识觉醒的同时社会共识也越来越难以达成,而中国人的游戏精神,似乎还没真正确立,便已经进化为恶搞精神。
既然刘翔被苦心经营包装成一个励志的商品,他也只能呕心沥血地去遵循这个商品的逻辑,而公众则是在恣意消费这个商品。我不是说单腿跳完比赛不感人,但耐克要十三亿人陪着他跳到终点,就是在乱洒狗血了,刘翔是走错出口被裁判员叫回来的,或许跳完比赛只是一时的决定,但耐克多余的煽情,却把刘翔的行为好莱坞化了——而且是好莱坞的蹩脚版。
“十三亿人陪着你跳到终点”,这“感动中国”的经典金句,充分显示了跨国资本主义是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的,消费主义可以和鸡犬主义相拥而泣,共同享受法西斯式美学。没有比这句话更能一语道破中国目前的社会本质的了。刘翔的阿喀琉斯之踵,终于承受不了爱国主义和品牌帝国主义的双重重负,这是二十一世纪中国“身体政治”的绝妙隐喻。与其说《飞了》不吉利地预示了刘翔的两次奥运悲剧,还不如说它在1994年就准确而犀利地预言了一个政治与商业交媾而成的魔幻时代,在这个越来越强大的双头魔兽面前,每个人,哪怕他是个英雄,民族英雄,有时都显得那么渺小,他唯一的尊严,似乎只能是孤独地飞了,飞不起来了,就孤独地跳下去。
媒体上刘翔事件绝大部分是“规定动作”的正面报道,甚至上升到正面宣传,这只能进一步印证了我的观点。然而艺术往往可以做到新闻做不到的,比如《飞了》的MV,完全可以重新在最后配上刘翔在北京奥运和伦敦奥运的镜头。现实阉割了艺术,但奇妙的是最终,艺术还是反讽了现实,艺术,还是可以在似乎什么都干不了的时候,干点什么的。
原文刊于2012年8月8日纽约时报中文网:http://cn.nytimes.com/
文/张晓舟
当时我正在百老汇电影中心看陈凯歌《黄土地》,突然收到短信:“苏格拉底死了”。一时百感交集,眼睛居然有点模糊,不知是被电影中黄土地苦难的歌谣感染,还是被苏格拉底之死触动。
《黄土地》虽然仅仅是二十六年前的片子,但胶片似乎已需要修复。如今看八十年代足球也像是一部青春残片,影像质素有限,并且由于摄影机太少摄影角度有限,当年巴西队令人眼花缭乱的足球似乎得不到应有的渲染。我记忆中1982年的苏格拉底是黑白的,1986年才变成彩色,这是电视在中国的进化史。而现在看视频1982年世界杯居然是彩色的,真不大习惯。
那台十二寸黑白电视改变了我的童年,1982年的巴西队,或许还奠定了一个小屁孩的人生观和美学观。我当然是先知道足球的苏格拉底,后来长大才知道哲学的苏格拉底——他的一句名言“美是难的”,居然让我首先想到足球的苏格拉底:是的,1982年的苏格拉底展示了高难度的美,同时又是历经磨难的美。
在此之前,中国人对足球的狂热是被功亏一篑的苏永舜国家队被容志行古广明他们煽起来的。而1982年的巴西队,济科,法尔考,苏格拉底,对中国人来说堪称洗心革面。1982年世界杯使得中国人的体育观第一次多少摆脱了爱国主义,对我这样的中国小球迷来说,尽管古广明更为亲近,但苏格拉底才是启蒙大师。
但当年的资讯是多么可怜啊,事隔多年我们才知道苏格拉底并非真的是博士,他学历只是医学学士,只不过医生和博士是同一个doctor,这跟国父因为学医被以讹传讹敬称为博士是一个道理。直到现在他死了,我也才知道他酗酒成性,才看到他晚年的照片: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像六十多,可是依旧缠着他在1986年世界杯标志性的发带——青春的标志。
我才知道他也弹得一手好吉他,也有过音乐梦想,退役后还曾打算组乐队。苏格拉底,法尔考,济科三大师其实和2002年的3r不一样——首先肤色截然不同——两拨人之间旋律和声颇有相似,但节奏完全不同,三位古典大师爆发力和对抗性当然不如3r,他们的球风更接近波莎诺瓦而不是桑巴,时隔多年当我听到那些波莎诺瓦经典之后,我联想到的居然不是伊潘尼玛来的少女,而是1982年的巴西队。
在那个压抑的严打年代,大街小巷时常弥漫着一股火药味和血腥味,男孩们聚集在一起,除了赌博和群架,好像没有别的娱乐,直到足球忽然随着黑白电视机从天而降。那时候我沉迷于水浒的暴力狂欢和台湾校园歌曲的天真无邪,而1982年世界杯似乎多少综合了这两种美学:一种天真无邪的快意恩仇。
巴西队淋漓尽致地展示了这种侠之大美——那时候金庸还没开始流行。
2002年在日本,在巴西半决赛和决赛之前,我见过充当电视转播顾问的法尔考,尽管一个记者找球员要签名是很不职业的行为,但我还是管他要了签名——我腆着脸把自己当成了那个1982年的小屁孩了。苏格拉底退役后太平淡无奇了,世人很难见到他。而济科是最活跃的,但我也无缘遇见,看到他来深圳但中国记者围着他一个劲儿地问什么伊拉克队啊中国队啦,真他妈是暴殄天物。
我们往往是从一个人的死亡去倒叙去追溯他的人生,我很想了解更多苏格拉底的故事。但是网上成天充斥着中国暴发户要买阿内尔卡甚至要买德罗巴这样的爆炸新闻,但在我看来,这都是垃圾新闻。在八十年代初期,在那个资讯匮乏文化营养不良的年代,我们有着过剩的爱,近乎白痴的爱,我们对着足球对着苏格拉底们唱着傻瓜的情歌,而如今面对着垃圾和笑料成山的时代,我们有着过剩的讥讽。
我们已经很难把讥讽转化成爱,只好时不时追忆过往的爱。
民谣歌手张佺前几天发了条微博:“上海音乐学院旁边有个‘天天艺术’书店,古今中外各种音乐书籍教程唱片陈列有序。正在翻一本《六朝音乐文化》,环绕音响传来一个凄惨的声音,‘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擦干眼泪陪你睡’。”
六朝脂粉灰飞冷,满城尽是香水毒。
与时俱退的人啊,广陵散于今绝矣。
这年头皇冠比头大口水多过茶,媒体和球迷制造的皇冠跟制造的惨案一样多,比如中国媒体就制造了一个”巴神“的绰号,分赠巴洛特利和巴尔德斯,巴神之“神”既是神奇又是神经———这二位巴神一旦神经大条发作,又会被千夫所指,神魔之间一线天,当今足球的胜负压力已经大到甚至媒体急于宣布皇马应该为c罗找心理医生的地步,神人中夹杂着越来越多的病人,此时此刻,不禁令人怀念1982年巴西队在胜负生死面前的淡定大度。
那时候的足球挺慢,时间仿佛也过得挺慢,苏格拉底缺乏速度,缺乏爆发力,缺乏跑动,后来苏格拉底式的帅
才,从他的弟弟拉易,到里克尔梅,再到如今的甘索,都难以再达到应有的成就和高度,他们在高速对抗中显得越来越不实用。苏格拉底当年野鹤闲云,将球场当作一幅中国国画长卷,极目千里,但咫尺可抵天涯,以少见多,以慢治快,以虚击实,他最擅长制造霎那的空白,停顿,悬疑,令对手脑子突然短路而被秒杀。
那时候的巴西队带给我们无边的快乐,失败被无限推迟,而乌云尚在远方,即便罗西打入第三个球,巴西球员依旧不慌不忙赏心悦目,而场边的巴迷们依旧歌舞升平,直到终场哨响,一切戛然而止如梦初醒。然而那时候甚至连痛苦都带着一丝青葱,仿佛一场懵懂的初恋。
多年以后,失恋不断轮回,1982年夏天越来越像一个爱情故事和寓言,而爱情无非就像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它总是带着死亡的气息,而我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总以为快乐无边,直到一切戛然而止恍如隔世。当然我们可能也惯用一种似乎无敌的唯美态度一种巧妙的自恋,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有时甚至是愚蠢的错误,比如,巴西队在罗西身上犯的错误,总不能说那是为了唯美,为了拯救全世界爱美的人们,才导致了这样严重的疏忽错漏。
但是不管如何,请承担一切后果,请输得起。
直到苏格拉底死后,我在录像视频中才发现:裁判吹响终场哨一刹那,意大利球员振臂高呼,而苏格拉底竟然在鼓掌,然后立马脱下球衣与对手互换。
他早就懂得为死神鼓掌。
他无愧于父亲给他起的名字。那位古希腊哲人临死前说:“我去死,你们去活,究竟谁过得更幸福,唯有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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