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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张亮-leo
小福妹纸在上周一的文章下,问我对于「营销号」的看法,我说是好事儿,于是我今天就来聊聊为什么这是好事儿。
不知道亮哥的读者里,有多少人,同时也是曹政老师的读者。
11月30日,曹政老师发了一篇文章,叫做《你在看热闹,别人在捡钱》。
我觉得如果读过这篇文章,大体会对「借势营销」这件事情有一些体会。
曹老师说,借势营销有三类。
第一类,就事论事,第二类,夹带私货,第三类,挽起袖子直接抢红利。
我是很以为然。
商业结构的圈层
但凡活的还不错的公司,总有自己的商业模式。
传统商学院里上课,总免不了去讨论政商关系、商业利益。
现在创业公司里搞私董会,免不了告诉你要更新社交圈子,多搞些异业、跨界的资源来做连接。
其实,营销号的存在,至少意味着一个产品,已经具有了商业化的可能。
如果一款网络游戏里没有游戏商人,那么这款游戏一定没有良好的经济系统,能够让各方获益。
所以,即便是像《WOW》这样的游戏,代练、金团、体外交易这些事儿也从来不少见。
所以,当年据说游戏商人从某游戏退出的时候,游戏项目组里的人会非常担忧经济体系崩溃。
其实如果你没有从事这个行业,你可能就不明白,难道商人在中间存在,对于游戏公司是一件好事儿吗?
如果没有商人在当中,是否游戏公司可以赚更多的钱?
其实……商人的存在恰恰意味着这游戏有巨大的红利可赚,恰恰意味着游戏内存在着大量需求,而官方可能来不及或者并不打算满足这样的需求。
否则,谁会来搞没钱赚的买卖?
星期六我去参加一个朋友的项目的成立会,他自己发言时,就提到了自己的认知变化,并且提到了他上大学时的一段历史——早期盛大点卡商人之一,最早的淘宝5钻卖家之一,对,卖点卡卖成了5钻卖家,之所以后来不干了,因为发现供给侧开始过剩了,再玩下去就利润太低了,玩不过专业的网吧老板和经销商,个人玩家到此一游,就此了结比较好。
商业的圈层说白了,最里一层,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那层商业模式,中间的一层,是消费者与自己的合作伙伴的商业模式,外面的一层,是公司与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业模式。
这些圈层现有的模型里都可以看得到。
拿天猫、淘宝来说。
最里一层是消费者与淘宝之间的商业模式(比价模式、信任基础),中间一层,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商业模式(买家买货,卖家卖货),外面一层,是淘宝与商家的商业模式(广告模式、广告收益)。
拿微信来说。
最里一层是消费者微信之间的关系(关系链沉淀),中间一层,是消费者与微信内入驻的各种商户、自媒体、服务之间的关系(阅读、消费、……),最外一层,是微信入驻的各种商户、自媒体、服务要遵循微信制定的规则,不可逾越。
从这个角度上,你也可以发现,为什么微信敢说自己是要构建生态。
大V与营销
身为大V,说自己从来没被广告公司的人找过,那是扯淡的。
但是,虽然被广告公司撩骚,但大V们的反应其实也就那么些,和曹政老师所写的三类借势营销没什么差别。
有些人说钱收了,但我依然就事论事,保有我的节操;
有些人就夹带私货,恨不得一篇文章里能放一堆的软文推广,最后再放个公众号导流;
而另一些人,直接就成立新的媒体公司,然后利用自己的资源,跳开广告公司,去接活给其他人了。
这是事实,每一款有可能出现「大V」的产品里都在持续上演这样的故事。
早年的猫扑、微博,后来的豆瓣、知乎,甚至最新的支付宝生活圈,都留下了他们的身影。
没有流量的产品,是不会诞生大V的。
而没有流量的产品,也不会带来营销的价值。
没有营销价值,意味着连最基础的流量赚钱都做不到。
所以, 当一个平台上,出现了愿意为营销目的而发奋的大V,说明平台的流量价值已经成立了。
而如果一个平台上,出现了一堆广告公司和公关公司来联系大V,愿意付钱给大V来做营销,说明这个平台除了流量价值之外,已经有了其他的价值,包括品牌展示的价值、销售渠道的价值,等等。
在互联网领域里,一个产品的势能是向上还是向下,其实是可以从这个产品里是否有营销者存在发现端倪。
营销的两面
很多平台或产品的拥有者,是厌恶营销的;而很多用户,和平台与产品的拥有者的态度是一致的。
产品的种子用户方法论里,经常会提到说,某产品的创始人灵机一动,搞了一堆机器人,促进了冷启动的快速完成。
但这些方法论里不会提到的是,如果你的产品真的有价值,恐怕创始人的灵机一动会晚于营销号的进入。
前两周,大家都在关注支付宝,但恐怕很少有人注意到:
1、那些露骨照片真的是用户弄上去的吗?
2、一个叫做「支付鸨」的App刷了一圈朋友圈,起点究竟为何?
事实上,对于支付宝生活圈的污名化,很少有人看到以上2个问题的真相。
我们把记忆再往前拨一拨。
微信红包的照片打赏可见为什么快速的上线又快速的下线?
其实真的不仅仅是因为黄赌毒的内容,而是因为黄赌毒的内容背后是一群盯着互联网的风吹草动,随时准备入场收割的商人们,用黄赌毒来赚快钱的思维。
为了招人可以去1024,你说说还有什么手段是不能做的?
像知乎这种社区,对于营销的态度,其实是不鲜见的,但因为极少有平台会直接去动涉足营销的大V,所以很多人的感觉是,这是一个有态度的社区。
杀大V其实是很傻的,但对于利弊的衡量其实是平台内部自己的判断。
当然,每一个营销号进入一个新的社区或者平台之前,至少应该搞清楚这个平台或者社区的玩法究竟是怎样的,事实上,肯动脑子花时间搞明白新社区或新平台规则的营销号,往往是最不容易被干掉的,也是闷声大发财的典型。
由此,亮哥今天的扯淡就要告一段落了。
回顾一下,今天其实说了几件事儿:
1、对于产品来说,营销号的存在,说明产品有流量价值,甚至营销价值,是一件好事儿。
2、对于营销号来说,能否搞清楚进入产品的规则,并戴着镣铐跳舞,是能否活得长久的重要因素。
3、对于运营人员来说,想清楚营销号对于自有产品的价值,而不盲目反对或者支持,才是最最重要的一件事儿。
4、对于想要从事互联网的你来说,需要考量自己是三种中的哪一种,也许你是适合去赚快钱的也未可知呢,233。
作者:张亮-leo,微信公众号:张记杂货铺(zhangleo1983),《从零开始做运营》的作者开了个杂货铺,这里有各种杂货:关于互联网的观点与评论,关于产品与运营、会员与积分、职场,同时提供跳槽的机会,当然还会没事儿扯个淡。